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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简述《教师法》规定的教师权利。


    答案:
    解析:
    (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 第2题:

    《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  )


    答案:错
    解析:
    应为《教师法》的规定。

  • 第3题:

    教师在教育活动中享有的由教育法赋予的权利是指()。


    正确

  • 第4题:

    第一次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规定的是( )。

    A.《教育法》
    B.《教师法》
    C.《高等教育法》
    D.《义务教育法》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规定的学校的权利。
    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享有九种权利,分别简称为:“办学自主权”、“组织教学权”、“招收学生权”、“管理学生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教师权”、“管理设施权”、“拒绝干涉权”和“法定其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