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题目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更多“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刑法中关于法律拟制的抢劫罪有两项规定:第一,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毁灭罪证、窝藏赃物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第二,携带凶器抢夺的。《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拟制为抢劫罪,不要求行为人使用凶器或者将凶器加以显示,甲和乙携带匕首抢夺,完全符合第267条第2款转化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论处。C选项说法正确。

  • 第2题:

    甲(15岁)见妇女乙边走路边打手机,趁其不备夺取乙的手机就跑,乙发现后起身追赶并将甲抓住,甲捡起一块砖头将乙头砸破,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

    A:构成抢劫罪
    B:构成抢夺罪
    C:不构成犯罪
    D:构成故意伤害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抢夺罪的认定。详解:根据《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诈骗、抢夺他人财物,为窝藏财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的,应当分别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应当依照《刑法》第269条转化抢劫的规定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 第3题:

    (2006年真题)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抢夺罪的转化情形,根据《刑法》第267条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或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

  •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与其妻子乙合谋骗财。甲将乙多次“卖”给他人为妻,得款后二人便逃之夭夭,下列对于甲、乙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甲构成拐卖妇女罪,乙构成重婚罪
    B:甲构成诈骗罪,乙构成卖淫罪
    C:甲构成拐卖妇女罪,乙构成卖淫罪
    D:甲、乙均构成诈骗罪

    答案:D
    解析:
    张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何某以为该卡是捡来的,他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行用卡诈骗罪。由于二人没有共同盗窃的故意,因此不构成共同犯罪。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规定:刑法规定的“信用卡”,是指由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窃取3张借记卡并使用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币置于流通状态。利用假币支付购买货物的对价、利用假币偿还债务、将假币作为保证金提供给他人、以假币作注册资本验资、交换或者赠与假币都是将假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将假币存入ATM机的场合,也是使用假币。甲先后两次采取存入假币取出真币,其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因此,A、C项正确。
    本案中甲与乙合谋以拐卖妇女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刑法中没有卖淫罪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80条的规定,重婚罪的构成,必须有主观上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不符合本案情况。
    邱应海虽然以秘密窃取为初衷,但是,被郑国荣妻子发现,邱应海转而试图以欺骗的方式获取彩电,但被郑国荣妻子识破,接着,邱应海即采取公开的方式搬走彩电,而且未使用暴力等手段威胁,可见,邱应海的行为构成抢夺罪。
    彭某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故不构成贪污罪,侵吞单位资金,并无归还之意,也不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据《刑法》第271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彭某利用身为董事长的便利条件,将下属公司的29万元用以偿还赌债,20万元用以自由支配,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A项,本案中李世仁、黄百度二人的行为主要是盗窃,不是利用黄百度主管财物的便利,故共同构成盗窃罪。B项,贪污罪共犯。C项,应依主犯的身份定为共同犯罪,只有一个罪名。D项,国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是国有公司,只有国有全资公司才是国有公司,故孙小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职务侵占罪。
    选项中,某甲虽然设计圈套,获取某乙的财物,但是,某甲的行为仍然是秘密窃取,构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同样,D选项中,某甲构成盗窃罪,而不是侵占罪。

  • 第5题:

    甲、乙二人合谋抢夺财物。一日,甲向一坐在汽车内的妇女假装问路,乙乘该妇女不备,拉开车门,从其手中抢过提包就跑。甲也随即与乙一同逃跑,当场被群众抓获。群众从甲、乙二人身上各搜出一把匕首。甲、乙二人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夺罪
    C.抢劫罪
    D.诈骗罪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抢夺罪的转化情形,根据《刑法》第267第第2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不管行为人是否实际使用或以凶器相威胁,均以抢劫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