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一(本题12分)某公司以生产建材并出口为主营业务。20×8年11月,公司根据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应对金融危机重大决策,紧急召开董事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升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的系列措施。以下是董事长赵某、总经理钱某、总会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摘要:董事长赵某:本次金融危机对我公司出口影响较大,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公司的控制力,向管理要效益,同时调整经营范围。现提出如下意见:(1)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均由公司董事会

题目

案例分析题一(本题12分)

某公司以生产建材并出口为主营业务。20×8年11月,公司根据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应对金融危机重大决策,紧急召开董事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升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的系列措施。以下是董事长赵某、总经理钱某、总会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董事长赵某:

本次金融危机对我公司出口影响较大,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公司的控制力,向管理要效益,同时调整经营范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1)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均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统一决策。

(2)信息化是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司应当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对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3)国内建筑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可将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由建材生产和建材出口向建筑行业扩展,请总经理抓紧组织起草投资方案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总经理钱某:

我完全赞同董事长意见,公司建材出口遭受金融危机重创,但某些特定节能环保建材国内市场需求较大,国家还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应当合理筹划,用好用足,既贯彻了国家政策,同时能够提升公司业绩。

(1)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规定,公司开发特定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本年度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等研究开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公司向建筑行业转型,使用自产新型建材,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能够大幅度增加公司收入。

(3)市税务机关负责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公司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并搞好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争取减免公司流转税和所得税,以减轻公司负担。

总会计师孙某:

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意见都很好,通过强化公司控制力,调整经营范围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等措施,可以使公司走出困境,但实现公司年初确定的利润目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可在扩大内销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调整会计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渡过难关。

(1)目前A种建材备受国内市场追捧,供不应求,许多厂商已与我公司达成了20×9年购买该种建材的意向并支付了定金,可以按照支付定金的建材内销价格确认20×8年销售收入,有助于实现当年利润指标。

(2)本年度还有两个月,可以大幅度压缩成本费用。公司从现在开始,应当严格控制各项不合理开支,严禁突击花钱,原定年终召开的系列大规模会议可以改为电视电话会议。

(3)通过上述措施完成当年利润目标如仍有缺口,可根据公司经营环境的宏观变化,在会计政策方面进行适当调整,比如适度少转内销存货成本和减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按规定这属于公司的专业判断,企业会计准则是允许的。

会议围绕上述发言进行了充分讨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最后董事长责成总经理贯彻落实。

要求:

依据现行会计、税收、公司法律制度有关规定,分析、判断董事长赵某、总经理钱某、总会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发言提出的各项措施有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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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份2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5%。为强化管理,甲企业派出副总经理王某任乙公司董事长,并组织乙公司董事会。根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

    A.董事长王某
    B.总经理李某
    C.乙公司董事会
    D.甲企业董事会

    答案:C
    解析: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的主体。安全生产投人的决策程序,因生产经营单位的性质不同而异。但其项目计划、费用预测大体相同,即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牵头,工会、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参加,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经财务或生产费用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提交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委员会审定。股份制生产经营单位一般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批准前,应经过董事会下属的财务管理委员会审查。个体经营的生产经营单位则由投资人决定。

  • 第2题:

    甲香港投资公司、乙科研单位、丙营销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丁新材料公司。丁公司董事长 由常驻香港的甲公司赵某担任,总经理由乙科研单位钱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总监由丙营销公司孙某担任,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由乙科研单位李某担 任,负责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负责保证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 体是( )。

    A.赵某和钱某
    B.丁公司董事会
    C.孙某和李某
    D.丁公司安委会

    答案:B
    解析:
    依据《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 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一般说来,股份制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 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由投资人予以保证。上述保证人承担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 投入不足而导致事故后果的法律责任。
    故本题选择 B 选项;

  • 第3题:

    某贸易公司、煤业公司、当地投资公司以4:3:3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化工公司。该化工公司的董事长由常住海外的贸易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贸易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投资公司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A.张某
    B.王某
    C.孙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主要负责人的职责,由于总经理由贸易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所以本题主要负责人是王某。

  • 第4题:

    (2013年)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在本题中,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董事孙某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5人,超过了全体董事的半数,因此,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
      (2)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首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其次,法律并未规定董事会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要有一定原因,甲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时间距其离职(2011年7月1日)未超过6个月。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6)①钱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在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的同时,应当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责任。在本题中,即使有证据证明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钱某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也不能免除钱某的责任(同时应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②李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

  • 第5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 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2011年 7月 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 4人出席,另有 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 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 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 12月 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 4月 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 1月 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 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 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 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吴某于 2011年 6月 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 1万股,于 2012年 1月 5日卖出,损失 1万元;郑某于 2011年 4月 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 1万股,2012年 2月 5日卖出,损失 1万元。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11 年7 月1 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3)2011 年12 月20 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 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2011 年4 月1 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7)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2011年 7月 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
    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甲公司有 9名董事,4名实际出席,1名委托他人出席,符合过半数要求。
    (2)董事会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解聘公司总经理,并不需要理由。
    (3)2011年 12月 20日赵某卖出甲公司 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乙公司向甲公司所有董事提供低息购房借款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2011年 4月 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
    (7)吴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吴某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了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郑某能够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因为郑某在虚假陈述实施日(2011年 4月 1日+2个交易日)之后买入甲公司股票,并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可以推断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第6题: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说法正确的是()。

    • A、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重大经营事项
    • B、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
    • C、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
    • D、聘任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表决通过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公司拟在中小板上二市,乙公司为其控股股东,丙公司为乙公司全资子公司。李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Ⅰ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总经理 Ⅱ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和丙公司董事长 Ⅲ李某可以兼任乙公司监事会主席 Ⅳ李某可以兼任甲公司董事会秘书

    • A、Ⅱ
    • B、Ⅰ、Ⅲ
    • C、Ⅱ、Ⅲ
    • D、Ⅲ、Ⅳ

    正确答案:A

  • 第8题:

    单选题
    某股份制公司主营建筑、矿山等业务,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并聘任赵某为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关于赵某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正确的是( )。
    A

    赵某应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B

    赵某初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应为 32 学时

    C

    赵某应负责督促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D

    赵某应负责应急预案的签发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9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钱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如有证据证明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在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责任的同时,应当认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违法责任。在本题中,即使有证据证明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钱某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也不能免除钱某的责任(同时应追究实际控制人的责任);
    ②李某的抗辩不能成立。根据规定,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情形认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0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首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其次,法律并未规定董事会解聘公司总经理必须要有一定原因,甲公司的公司章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甲公司董事会可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某公司董事长李某现定居国外,公司总经理张某因病住院半年有余,现公司日常管理由公司常务副总赵某管理,公司安全总监郭某和财务总监钱某协助赵某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现该公司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职责由( )负责。
    A

    董事长李某

    B

    总经理张某

    C

    常务副总赵某

    D

    安全总监郭某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3题:

    某股份制公司主营建筑、矿山等业务,公司设立了董事会,并聘任赵某为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 2 号),关于赵某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正确的是( )

    A.赵某应保证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B.赵某初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应为 32 学时
    C.赵某应负责督促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D.赵某应负责应急预案的签发

    答案:C
    解析:
    A选项错,该选项应为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B选项错,建筑、矿山为高危行业,因而赵某初次培训时间应为至少48学时。
    C选项正确,赵某为该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该选项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D选项错,应急预案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实施,并进行备案管理。

  • 第14题:

    (2017年)甲国有企业收购乙民营生物质发电公司45%的股份,完成收购后,乙公司总经理李某占股比20%,其他小股东合计占股份35%。为强化管理,甲企业派出副总经理王某任乙公司董事长,并组建乙公司董事会。依据《安全生产法》,乙公司的安全费用投入责任主体是()。

    A.董事长王某
    B.总经理李某
    C.乙公司董事会
    D.甲企业董事会

    答案:C
    解析: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1)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由董事会予以保证;(2)一般国有企业由主要负责人、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3)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技资人予以保证。

  • 第15题:

    某建筑公司、煤业公司、当地化工公司分2:4:4的比例共同成立一家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的董事长由常驻海外的建筑公司张某担任,总经理由建筑公司王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副总经理由煤业公司孙某担任,负责日常生产管理;安全总监由化工赵某担任,负责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是( )。

    A.张某
    B.王某
    C.孙某
    D.赵某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法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是直接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③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④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⑤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⑥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 第16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1年3月成立,专门从事精密仪器生产。
    孙某为该公司发起人之一,系公司第5名大股东。该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由赵某担任,副董事长由钱某担任,经理由孙某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16年9月,甲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2018年5月,甲公司股东刘某在查阅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时发现:(1)2017年6月,钱某买入甲公司股票20000股;2017年11月,钱某将其中的10000股卖出,获利50余万元。(2)2017年12月,孙某转让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100000股。
    2018年11月,甲公司股价下跌,赵某拟购入甲公司5万股股票,因资金不足,赵某向钱某请求借款100万元,但钱某提出只有在有担保时,才愿意提供借款。赵某请求甲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
    2018年12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甲公司共有董事11人,出席会议的有7人(包括赵某和钱某),董事会讨论了为赵某提供担保的问题,董事会认为赵某的经济状况良好,信用风险不大,同意为其借款提供担保,在董事会讨论该担保事项和对此进行决议时,赵某和钱某均予以回避且未参与表决,其余5位董事一致投票通过了该项决议。
    郑某在2019年1月份买入甲公司股票5000股,成为甲公司的股东。郑某从甲公司的公告中发现了甲公司为赵某提供担保的事情后,于2019年2月份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郑某认为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理由是董事会批准甲公司为赵某提供担保的决议只有5名董事同意,不足全体董事的过半数。此后,郑某连续买入甲公司股票,持有甲公司股份总达到5%。
    2019年3月1日,甲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齐某持有甲公司股份总额3%的股份。
    2019年3月25日,郑某向甲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要求罢免赵某的董事职务。甲公司董事会拒绝将该临时提案列为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并说明理由。
    (2)钱某是否有权将50余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 并说明理由。
    (3)孙某转让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
    (4)郑某有关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的观点是否成立 并说明理由。
    (5)齐某是否符合甲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并说明理由。
    (6)2019年3月25日,郑某提出的临时提案是否应被列为甲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2)钱某无权将50余万元收益归其个人所有。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3)孙某转让股票的行为合法。根据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孙某为发起人,甲公司于2016年9月上市,至2017年12月该股份转让时,已经超过1年。
    (4)郑某有关董事会决议未获通过的观点不成立。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在本题中,董事赵某和钱某属于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二者回避表决后,无关联关系董事为9人,赞成票为5票,董事会作出决议符合规定。
    (5)齐某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6)郑某提出的临时提案不应列为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在本题中,郑某提出临时提案的时间距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不足10日。

  • 第17题:

    某公司以生产建材并出口为主营业务。20×8 年 11 月,公司根据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等应对金融危机重大决策,紧急召开董事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升公司业绩、保障公司可持续经营的系列措施。以下是董事长赵某、总经理钱某、总会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上的发言
    摘要:
    董事长赵某:
    本次金融危机对我公司出口影响较大,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公司的控制力,向管理要效益,同时调整经营范围。现提出如下意见:
    (1)公司对下属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
    等,均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统一决策。
    (2)信息化是强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公司应当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
    手段,对各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动态监控。
    (3)国内建筑行业发展前景较好,可将公司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由建材生产和建材出口向
    建筑行业扩展,请总经理抓紧组织起草投资方案和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总经理钱某:
    我完全赞同董事长意见,公司建材出口遭受金融危机重创,但某些特定节能环保建材国内市场需求较大,国家还有许多税收优惠政策,我们应当合理筹划,用好用足,既贯彻了国家政策,同时能够提升公司业绩。
    (1)根据《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规定,公司开发特定节能环保新型建材,本
    年度内发生的新产品设计费、设备的折旧费和租赁费、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等研究开发费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
    (2)公司向建筑行业转型,使用自产新型建材,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能够大
    幅度增加公司收入。
    (3)市税务机关负责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公司应当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并搞好关系,取
    得他们的支持,争取减免公司流转税和所得税,以减轻公司负担。
    总会计师孙某:
    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意见都很好,通过强化公司控制力,调整经营范围并合理进行税收筹划等措施,可以使公司走出困境,但实现公司年初确定的利润目标,形势仍然十分严峻,还可在扩大内销收入、控制成本费用、调整会计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渡过难关。
    (1)目前 A 种建材备受国内市场追捧,供不应求,许多厂商已与我公司达成了 20×9 年购买该种建材的意向并支付了定金,可以按照支付定金的建材内销价格确认 20×8 年销售收入,有助于实现当年利润指标。
    (2)本年度还有两个月,可以大幅度压缩成本费用。公司从现在开始,应当严格控制各项不合理开支,严禁突击花钱,原定年终召开的系列大规模会议可以改为电视电话会议。
    (3)通过上述措施完成当年利润目标如仍有缺口,可根据公司经营环境的宏观变化,在会计政策方面进行适当调整,比如适度少转内销存货成本和减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按规定这属于公司的专业判断,企业会计准则是允许的。
    会议围绕上述发言进行了充分讨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最后董事长责成总经理贯彻落实。
    要求:

    依据现行会计、税收、公司法律制度有关规定,分析、判断董事长赵某、总经理钱某、总会
    计师孙某在董事会全体会议发言提出的各项措施有哪些不当之处,并分别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董事长赵某发言:
    (1)董事长关于子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均由公司董事会集体统一决策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子公
    司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等,应由子公司决定[或应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或:应由子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或:子公司是一级法人,具有独立的决策权。
    (3)董事长关于请总经理组织起草修改公司章程议案,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的措施不
    恰当。
    理由: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或:股东]修改公司章程。
    2.总经理钱某发言:
    (2)总经理关于使用自产新型建材,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企业使用自产建材,应视同销售计算交纳增值税。[或:应当缴纳增值税]。
    (3)总经理关于市税务机关负责减免流转税和所得税的说法不正确。
    理由:税收减免审批权限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法定的审批机关的权限,市税务机关无权减免。
    或:由国务院负责税收减免。
    3、总会计师孙某发言:
    (1)总会计师关于将达成 20×9 年购买意向并支付定金的建材,按照内销价格确认 20×8年的销售收入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不得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
    或: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或:风险报酬没有转移。
    (3)总会计师关于适度少转存货成本和减提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措施不恰当。
    理由: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
    确 认 标 准 或 计 量 方 法 , 不 得 少 列 或 者 不 列 费用。
    或: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实结转存货成本,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计提减值准备。

  • 第18题:

    甲公司是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在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关联股东、董事回避制度。甲公司董事长赵某就甲公司向乙公司投资事宜召开董事会。因其中一名董事张某的妻子在乙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张某在该次董事会上未回避表决,有部分股东表示异议。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该次董事会决议无效
    • B、赵某可代张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 C、有异议的股东可以自该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
    • D、甲公司不能投资于乙公司

    正确答案:A,B,D

  • 第19题:

    单选题
    甲香港投资公司、乙科研单位、丙营销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丁新材料公司。丁公司董事长由常驻香港的甲公司的赵某担任;总经理由乙科研单位钱某担任,全面负责生产经营活动;财务总监由丙公司孙某担任,负责公司财务工作;总经理助理兼安全总监由乙科研单位李某担任,负责丁公司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负责保证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责任主体是( )
    A

    赵某和钱某

    B

    丁公司董事会

    C

    孙某和李某

    D

    丁公司安委会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本题中,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股票的时间距其离职(2011年7月1日)未超过6个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在本题中,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董事孙某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5人,超过了全体董事的半数,因此,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赵某列席会议。会上,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职务。赵某向董事会抗议称: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应当解除其职务,且董事会实际出席人数未过半数,董事会决议无效。公司于次日公布了董事会关于免除赵某职务的决定。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对外提供担保未披露情形,构成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3万元。钱某辩称,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中国证监会对甲公司的行政处罚生效后,有投资者拟对甲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其中,周某在甲公司公开发行时即购入股票1万股,一直持有至今,损失10万元;吴某于2011年6月20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于2012年1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郑某于2011年4月5日买入甲公司股票1万股,2012年2月5日卖出,损失1万元。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董事会能否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并说明理由。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4)乙公司向甲公司的所有董事提供低息借款购房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能否成立?并分别说明理由。  (7)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并分别说明理由。[2013年真题]

    正确答案:
    (1)2011年7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的出席人数符合规定。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但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甲公司有9名董事,4名实际出席,1名委托他人出席,符合过半数要求。
    (2)董事会可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解除赵某的总经理职务。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有权解聘公司总经理,并不需要理由。
    (3)2011年12月20日赵某卖出甲公司2万股股票的行为不合法。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乙公司向甲公司所有董事提供低息购房借款的行为不合法。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不得通过子公司向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5)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理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钱某和李某各自对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抗辩成立与否的判断及理由分述如下:
    ①钱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公司董事受到实际控制人控制这一情形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理由。
    ②李某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负有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义务。不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不得单独作为不予处罚的情形认定。
    (7)投资者周某、吴某和郑某能否获得证券民事损害赔偿的判定和理由分述如下:
    ①周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赔偿。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周某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前买入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②吴某不能获得证券民事赔偿。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吴某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前已经卖出了股票,因此不能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③郑某能够获得证券民事赔偿。理由: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郑某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之后买入甲公司股票,并在虚假陈述揭露日之后卖出该股票而发生亏损,可以推定其损失与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问答题
    赵某担任甲上市公司总经理,并持有该公司股票10万股,钱某为甲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2011年7月1日,钱某召集甲公司的董事会,9名董事中有4人出席,另有1名董事孙某因故未能出席,书面委托钱某代为出席投票。经钱某提议,出席董事会的全体董事通过决议,从即日起免除赵某总经理的职务。12月20日,赵某卖出所持的2万股甲公司股票。 2011年12月23日,赵某向中国证监会书面举报称:(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曾向甲公司全体董事提供低息借款,用于个人购房;(2)2011年4月1日,甲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通过决议为母公司丙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但甲公司并未公开披露该担保事项。 2012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甲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的行为立案调查。3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经调查,甲公司存在虚假陈述行为,决定对甲公司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万元;认定钱某为直接责任人员,并处罚款10万元;认定董事李某等人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并处罚款10万元。钱某辩称,甲公司未披露担保事项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要求,自己只是遵照指令行事,不应受处罚;李某则辩称,自己是独立董事,并不参与甲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因此不应对甲公司的虚假陈述行为承担任何责任。中国证监会未采纳钱某和李某的抗辩理由。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2011年4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甲公司董事会通过的为丙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合法。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