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题目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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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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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2) 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 第2题:

    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2)该公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的做法符合有关法律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2分)。

  • 第3题:

    4)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4) 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如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该公司将保管期满但尚在使用的一台机器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法律规定。

  • 第4题: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5) 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有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 第5题: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正确答案:

    (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根据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单位的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