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 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 120 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题目
(2013年)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 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 120 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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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李某、孙某、周某共同创立一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600万元,其中:王某、李某、孙某分别以现金25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200万元)和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出资,周某以自己的劳务作价50万出资。公司拟不设董事会,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设立该公司时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A.20% B.25% C.30% D.40%


    答案:C
    解析:
    《公司法》第27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 第2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投资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单独出资10万元,成立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单独出资5万元,成立丙个人独资企业
    C.出资600万元,与自然人王某以发起方式设立丁股份有限公司
    D.出资5万元,与自然人赵某、钱某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

    答案:A,C
    解析: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 第3题:

    陈某与王某拟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下列情况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出资2万元,王某分期出资8万元
    B.陈某以货币出资,王某以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20%
    C.首次股东会由出资占20%的陈某召集和主持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王某2人

    答案:A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选项B以“设立抵押权的房屋”出资,不符合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陈某出资20%,王某出资80%,所以选项C不符合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3至13人,选项D不符合规定。

  • 第4题:

    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设立张李商贸有限公司,张以私有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李以现金2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后,张某并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在年检中被发现,此案应对()处罚。

    • A、处罚张某由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 B、处罚张李公司
    • C、处罚张某

    正确答案:B

  • 第5题:

    公民甲发明一种家庭用防盗锁,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以其专利权作价出资与公民乙、丙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生产该家用防盗锁,乙以货币出资,丙以厂房出资。甲的专利被评估作价20万元,丙的厂房被评估作价50万元,乙以货币出资20万元,共同作为拟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错误

  • 第6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王某、李某、陈某等五方达成协议,拟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各种出资方式中,不合法的有( )
    A

    甲公司以其公司商誉作价40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作价200万元出资

    C

    王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200万元出资

    D

    李某以其持有的价值100万元的某公司股权出资

    E

    陈某以100万元人民币出资


    正确答案: D,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7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有限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

    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

    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根据规定,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因此选项ABD中所述的出资方式错误。

  • 第8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13年真题]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C项,非专利技术属于知识产权。

  • 第9题:

    单选题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张某和李某签订的协议在效力上应当属于()合同。
    A

    有效

    B

    无效

    C

    待生效

    D

    可撤销

    E

    附条件


    正确答案: D
    解析: 1.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出资限额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所以选项C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所以选项D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所以选项E正确。 3.本题考核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后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实际出资人以其享有实际股东权利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应当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若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是善意的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那么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股权,实际出资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但是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请求赔偿,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 4.本题考核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10题:

    多选题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发生下列情形中的(),该公司股东可提起撤销公司决议诉讼。
    A

    公司高管侵占公司财产

    B

    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C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D

    公司高管损害股东利益

    E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D,C
    解析: 1.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出资限额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所以选项C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所以选项D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所以选项E正确。 3.本题考核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后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实际出资人以其享有实际股东权利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应当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若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是善意的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那么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股权,实际出资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但是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请求赔偿,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 4.本题考核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

    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

    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拟订的公司章程中约定的下列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3题:

    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是不合法的?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答案:A,B,C,D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所以A、B、C不合法。而保险单的保险金额不是实际所有的财产,也不能作为出资。所以A、B、C、D项出资都不合法。

  • 第14题:

    2016年1月,甲公司、乙公司和赵某、刘某共同投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丙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600万元;甲公司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100万元,乙公司以商标权作价出资100万元,赵某、刘某各自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公司设立一周内履行出资义务;股东之间按照1:1:2:2行使表决权;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需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公司章程对其他事项没有规定。
      公司设立后,甲公司、乙公司和刘某各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并办理了相关手续。赵某仅支付50万元出资,剩余部分一直未缴纳,甲公司要求赵某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经调查发现,刘某的200万元出资是因受贿取得的。
      2017年11月,乙公司因为资金周转问题准备将持有的丙公司股权转让给丁公司,书面通知甲公司、赵某和刘某,甲公司和刘某同意。赵某不同意转让,但又不购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要求赵某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简要说明理由。
      (2)对于刘某以受贿所得货币出资取得的股权应如何处置?请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是否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丁公司?请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甲公司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赵某未按照约定缴纳出资,应当补足出资并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1.5分)
    2.对于刘某以受贿所得货币出资取得的股权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0.5分)根据规定,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处分时,应当采取拍卖、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1.5分)
    3.乙公司可以将股权转让给丁公司。(0.5分)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但是,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甲公司和刘某同意该转让行为,因此可以转让。(1.5分)

  • 第15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以其取得的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 B、乙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评估作价200万元出资
    • C、丙以其劳务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
    • D、丁以其对应收A公司的债权1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A,D

  • 第16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张某、王某共同出资设立了丙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和王某是有限合伙人,乙公司和张某是普通合伙人,合伙协议约定由张某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且约定甲公司可以自由转让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对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就合伙企业份额出质的问题没有约定。合伙企业成立后,业绩良好,丁企业想作为有限合伙人人伙。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王某退伙,王某对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丙企业债务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退伙之日起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 B、以原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C、以退伙时从合伙企业取得的财产承担有限责任
    • D、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正确答案:C

  • 第17题:

    王某和李某拟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就股东出资事项拟定了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王某以其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资
    • B、李某应当在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前缴纳其货币出资额中的30%
    • C、王某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
    • D、李某另以劳务出资,作价200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18题:

    单选题
    甲、乙两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四位股东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100万元出资

    C

    张某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100万元出资

    D

    杨某以其劳务作价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9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

    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

    刘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

    谢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D,A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抵押、质押)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第20题:

    单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期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选项A错误)、特许经营权(选项B错误)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D错误)等作价出资。

  • 第21题:

    单选题
    王某和李某拟投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协议就股东出资事项拟定了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

    王某以其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资

    B

    李某应当在公司申请营业执照前缴纳其货币出资额中的30%

    C

    王某以实际价值为50万元的机器设备作价100万元出资

    D

    李某另以劳务出资,作价200万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同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股东的下列出资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以其取得的商标专用权评估作价100万元出资

    B

    乙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评估作价200万元出资

    C

    丙以其劳务评估作价50万元出资

    D

    丁以其对应收A公司的债权15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股东不得以劳务(选项C)、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选项B)等作价出资。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与自然人张某经协商决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生产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某身为某演艺明星,因为身份限制,遂用好友李某的名义登记为该公司的股东,张某和李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并享有股东的投资权益,张某每年给付李某一定的酬劳。后甲、乙、丙和李某四方订立了发起人协议。协议中的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甲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50万元,乙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50万元,丙以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作价出资60万元(商标权和专利权各作价30万元),李某(实为张某)以现金出资40万元。 (2)各方的出资均分两期缴纳。其中第一期出资额为各自认缴出资额的50%,在营业执照颁发前缴纳,第二期50%的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同时约定,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待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 (3)甲、乙、丙三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如果公司成立后发现所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甲、乙、丙三方可以不立即补足出资,留待以后年度分得利润后再补足。 (4)公司成立后的税后利润,由四方平均分配。公司成立后如果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则由甲优先认缴出资50%,乙优先认缴20%,丙和李某(实为张某)各认缴15%。下列有关发起人协议的判断正确的有()。
    A

    甲、乙、丙、李某对公司的出资符合规定

    B

    第二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的3年内缴纳不符合规定

    C

    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

    D

    有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责任承担约定符合规定

    E

    甲、乙、丙、丁对公司利润分配及公司增加资本时各方优先认缴比例的约定符合规定


    正确答案: E,D
    解析: 1.本题考核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的效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2.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出资限额和出资期限的限制。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所出资的机器设备在公司成立后仍由乙取回供其使用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其出资,乙的行为实际就是抽回出资。所以选项C正确。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所以选项D错误。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所以选项E正确。 3.本题考核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的后果。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106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如果实际出资人以其享有实际股东权利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名义股东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法院应当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若受让人受让该股权时是善意的且以合理的价格受让,那么该善意第三人可以取得该股权,实际出资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但是实际出资人有权向名义股东请求赔偿,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赔偿。 4.本题考核公司决议瑕疵的诉讼。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第24题:

    多选题
    甲、乙、丙、丁四家公司与杨某、张某拟共同出资设立一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除杨某与张某拟以120万元货币出资外,四家公司的下列非货币财产出资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的出资。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