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题目
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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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经甲公司多次催讨,乙公司均以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为由予以拒绝。甲公司经多方了解,得知乙公司曾将其优质资产租赁给乙的控股公司丙公司,且有一笔到期的租金怠于主张权利。关于甲公司主张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B.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公司的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胜诉后,丙公司应直接向甲公司付款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查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据此可知,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问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据此可知,选项D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到期无力偿还借款。乙银行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债款200万元,但甲公司并不积极向丙公司索要。对甲公司的这一行为,乙银行可以(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D.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100万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因此,A选项不正确。B选项所述是撤销权,题干所述情况属于代位权的条件,所以,B选项不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因此,C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故只有D项应选。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丙公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不积极向丙公司主张支付货款。为此,乙商业银行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问: (1)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 (2)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3000元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


    答案:
    解析:
    (1)法院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合同法》第73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本案中,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损害了债权人乙商业银行的利益,因此,乙商业银行有权行使代位权,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 (2)花费的3000元费用应由甲公司承担。《合同法》第73条第2款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第5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甲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乙公司遂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应当将丙公司列为代位权诉讼中的被告
    B.乙公司行使代位权应当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如果乙公司胜诉,甲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D.若甲公司发出书面通知给丙公司,则不能界定为怠于行使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代位权。代位权诉讼是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诉讼,即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乙公司)是原告,次债务人(丙公司)是被告,债务人(甲公司)为诉讼上的第三人,选项A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无需债务人同意,选项B错误;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承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选项C错误;甲公司对丙公司起诉或申请仲裁,才不属于“怠于行使”;选项D错误。

  • 第6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货款,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的20万元欠款已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乙公司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则(  )。
    A.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B.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C.乙公司行使权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可以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否则解除合同


    答案:A,C
    解析:
    【精解】代位权和撤销权都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的范畴,但二者有别,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因为债务人消极不行使到期债权,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以积极的行为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故选A项,排除B项。乙公司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承担,故选c项。不安抗辩权属于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方享有的抗辩权,而乙公司未必属于先履行方,故排除D项。

  • 第7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9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 B、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900万元为限
    • C、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 D、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D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丙公司以其机器设备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登记,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保证并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各方并未约定实现债权的顺序,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下列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是(  )。
    A

    乙银行应先向丙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丁公司实现债权

    B

    乙银行应先向丁公司实现债权,再向丙公司实现债权

    C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

    D

    乙银行可以向丙公司实现债权,也可以向丁公司实现债权,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公司和丁公司追偿


    正确答案: D
    解析: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其中一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则只能向债务人追偿,不能向另外一个担保人追偿。本题中,丙公司和丁公司居于同一清偿顺序,但丙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向作为债务人的甲公司追偿,不能向另一个担保人丁公司追偿。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

    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B两项,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而非代位权);C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D项,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 第10题:

    问答题
    甲公司向乙商业银行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合同期满后,由于甲公司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但是据查,丙膺司欠甲,公司到期货款20万元,甲公司一直没有向丙公司要求给付。于是,乙商业银行便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执行丙公司的财产,以偿还甲公司的借款。请问:(1)法院是否应支持乙商业银行的请求?(2)若乙商业银行行使代位权花费了3000元的必要费用,此费用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2019年4月1日,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2019年4月10日,乙银行在调查中发现,甲公司曾于2018年4月1日主动放弃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乙银行拟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银行行使撤销权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

    乙银行在行使撤销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

    C

    乙银行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D

    乙银行应当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C,D
    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

    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C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全部费用均由丙公司负担

    D

    乙银行在行使代位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3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乙公司对丙公司和丁公司各享有到期债权20 万元,因乙公司怠于行使债权,且无力偿还甲公司债权,甲公司通过诉讼代位行使对丙公司20 万元债权,获得胜诉判决。丙公司在向甲公司偿还10 万元后表示无力偿还。现甲公司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A.请求乙公司偿还10 万元

    B.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10 万元债权

    C.请求乙公司承担10 万元的担保责任

    D.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


    正确答案:D
    【答案】D
    【详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20条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已获得支持,丙公司向甲公司偿还20万元,这导致甲公司与乙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均归于消灭。因此,丙公司无力还款,乙公司既不再负偿还责任,也不负担保责任,故A选项错误。由于甲公司对乙公司已无任何请求权,故其也无权代位行使乙公司对丁公司的债权,B选项错误。由于丙公司无力还款,作为债权人,甲公司有权申请执行丙公司的相关财产,故D选项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一)代位权的行使
    1.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代位权只能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诉讼的方式行使。①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②诉讼当事人的结构为:(a)原告:债权人。(b)被告:次债务人。(c)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债务人(注意:法院“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2.代位权的行使范围。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合同法解释(一)》第21条)。
    3.次债务人可行使三种抗辩:①代位权欠缺成立要件的抗辩;②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经审查抗辩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
    (二)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
    1.实体法上的效果。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2.诉讼法上的效果。债权人胜诉的:①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合同法解释(一)》第19条)。②其他必要费用(律师费用、差旅费),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3条)。

  • 第14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核撤销权。(1)本题中甲公司是“明示放弃”债权,是一种积极行为,而不是怠于行使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A错误,B正确;(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C正确;(3)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D错误。

  • 第15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5万元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10万元债权。如甲公司对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则针对甲公司,丙公司的下列哪些主张具有法律依据?

    A: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
    B:有权主张丙公司对乙公司的抗辩
    C: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
    D:有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答案:A,B,C
    解析:
    【考点】代位权的行使【详解】《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根据该规定,甲公司对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是其对乙享有合法的受法律强制保护的债权,丙有权主张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A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8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所以,丙公司有权主张其对乙公司的抗辩,B选项正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符合实体法、程序法的要求,所以,丙公司有权主张代位权行使中对甲公司的抗辩,C选项正确。《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丙公司无权要求法院追加乙公司为共同被告,D选项错误。

  • 第16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2年。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乙银行经调查发现,甲公司怠于行使其对丙公司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
    B.乙银行以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甲公司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甲公司为第三人
    C.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全部费用均由丙公司负担
    D.乙银行在行使代位权时应以自己的债权为限,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债权人(乙银行)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2)选项B: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丙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甲公司)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3)选项C: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丙公司)负担;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甲公司)负担。

  • 第17题:

    2019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债权人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乙银行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债权人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债权人代位权

    答案:D
    解析:
    (1)选项A:代位权诉讼以债权人为原告,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即可;(2)选项B: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关键看是否符合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3)选项C: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其他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第18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20万元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公司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公司主张
    D.乙公司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公司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答案:B,C
    解析:
    (1)选项AB:甲公司“明示放弃”债权,是一种积极行为,而不是怠于行使债权,因此债权人应行使撤销权而不是代位权;(2)选项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3)选项D: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

  • 第19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 B、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 C、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自行承担
    • D、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2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确表示放弃对丙公司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

    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之日起2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D,A
    解析:

  • 第21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600万元不能偿还,乙公司几次催要,甲公司均以无财产可供偿还为由拒绝偿还。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欠甲公司1000万元,且因甲公司一直不催要,该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乙公司遂欲行使代位权。以下对于乙公司行使代位权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应当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甲公司的债权

    B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600万元为限

    C

    代位权诉讼中,丙公司对甲公司的抗辩,可以向乙公司主张

    D

    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丙公司负担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乙公司了解到甲公司的合作伙伴丙公司应于1年前向甲公司支付40万元的货款,但至今没有支付,甲公司也迟迟没有向丙公司索要货物,根据民法理论,若乙公司行使代位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公司应当以甲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行使代位权

    B

    丙公司若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丙公司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C

    若丙公司可以证明甲公司曾经以打电话、发邮件的方式向丙公司催缴欠款,则可以证明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

    D

    乙公司只能就甲对丙享有的30万债权行使代位权

    E

    乙公司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甲迟延履行债权1年内行使权利


    正确答案: C,A
    解析: 本题考核债的保全制度。债务人迟延履行到期债权的,此时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是债权人通过诉讼,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此时乙公司是原告,丙公司是被告,甲公司是第三人。所以选项A错误。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选项B正确。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如果甲公司仅仅是采用催告的方式向丙公司主张债权,也不能认为甲公司没有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因此选项C错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的权利范围。所以选项D正确。法律没有规定代位权的行使期限,所以选项E错误。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30万元,一直无力偿付,现丙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已经到期,但甲公司明示放弃对丙的债权。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

    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偿还20万元

    B

    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

    乙行使权利的必要费用可向甲主张

    D

    乙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放弃债权5年内行使撤销权。


    正确答案: C,B
    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2012年,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2年。借款期满后,甲公司无力偿还借款本息,此时甲公司对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10万元,却不积极主张,乙银行拟行使代位权。下列关于乙银行行使代位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乙银行可以直接以甲公司的名义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

    B

    乙银行行使代位权应取得甲公司的同意

    C

    乙银行应自行承担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

    乙银行必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 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