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题目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东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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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的某董事违反股东会会议决议,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B: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C:公司的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对经理提起诉讼
    D:监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第2题:

    (2012年)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 1)选项 A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犯公司利益:找监事会;( 2)选项 CD: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3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儿子小王经营的乙有限责任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使甲公司损失3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张某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的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
    D.只有在张某的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王某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时,先找“监事会”;(2)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一个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提起诉讼,不受1%的限制。

  • 第4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 B、王某应当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 第5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1日,以房地产开发而著名。在公司经营期间,公司股东张某发现公司董事长王某在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以极高的价格购进了其妻子所设立的公司生产的建筑原材料,给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张某向监事会反映了该情况,请求监事会对王某提起诉讼。监事会认为张某只持有了公司5%的股权并且才连续持有1年,无权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又鉴于董事长对监事会施加的压力,决定不处理此事。于是张某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张某无权提起诉讼
    • B、假如张某有权提起诉讼,张某应当先请求董事会解决,只有董事会也不解决的才可以提起诉讼
    • C、假如张某有权提起诉讼,张某应当以甲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
    • D、只有在情况紧急、不立即起诉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情况下,张某才有权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D

  • 第6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张某拟自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张某自营该类业务须满足的条件是()。

    • A、经股东会同意
    • B、经董事会同意
    • C、经监事会同意
    • D、经总经理同意

    正确答案:A

  • 第7题:

    单选题
    孙某、张某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5万元,下列关于A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A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孙某担任执行董事

    B

    A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张某担任监事

    C

    A公司决定由监事张某兼任经理

    D

    A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孙某兼任经理


    正确答案: C
    解析:
    A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B项,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C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D项,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 第8题:

    单选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 5%、 15%、36%和 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B

    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

    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D

    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2012年真题]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甲公司设监事会,因此李某应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CD两项,乙公司为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应承担责任。

  • 第10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与不知情的乙公司进行交易,给甲公司造成损失。王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11题:

    (2017年)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答案:A
    解析:
    ( 1)诉讼的性质:虽然是经理王某捣乱,但拖延分配利润损害的是股东张某的“个人利益”,故张某提起的诉讼属于“股东直接诉讼”(而非股东代表诉讼)。( 2)起诉条件:股东直接诉讼,由股东以个人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不必先请求监事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起诉;因此,选项 BCD错误,选项 A正确。

  • 第12题:

    张某、王某、李某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董事会,由张某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公司经营期间,因张某滥用职权,给股东王某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张某提起诉讼
    B.王某应当先请求监事会对张某提起诉讼
    C.王某应当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D.王某至少连续180日持有该公司1%以上股份才有权提起诉讼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D: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选项C:王某应当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 第13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共同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首次股东会会议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C.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D.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答案:A
    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张某的表决权仅为5%;(3)选项CD:修改公司章程、解散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张某、王某和李某的表决权合计为56%,王某和李某的表决权合计为51%,均未达到2/3的法定要求。

  • 第14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出资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甲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5%、15%、36%和44%,公司章程对股东会召开及表决的事项无特别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股东会召开和表决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 B、张某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王某和李某行使表决权赞成即可通过解散公司的决议
    • D、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由赵某召集和主持

    正确答案:D

  • 第15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
    • B、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
    • C、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
    • D、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

    正确答案:A

  • 第16题:

    单选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张某发现公司经理在经营中收受贿赂,给公司全体股东造成了损失。如果张某准备对该经理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必须通过股东会提起诉讼

    B

    张某必须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C

    张某必须联合其他持有公司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起诉讼

    D

    张某可以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7题:

    多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持有甲公司0.8%的股权,李某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拒绝。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B

    李某可以公司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向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

    李某可以自己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主张张某直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

    D

    如果李某的诉求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则甲公司应当承担李某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正确答案: B,D
    解析:

  • 第18题:

    单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规模比较小,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由张某担任该公司的执行董事,刘某担任该公司的财务经理,谢某担任公司的监事,下列对各自兼任资格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张某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B

    刘某可以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C

    张某不得兼任公司监事取代谢某

    D

    谢某不得兼任公司董事取代张某


    正确答案: C
    解析: (1)选项A: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2)选项BC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19题:

    单选题
    甲公司、乙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经理张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乙公司,致使甲公司遭受损失。李某是甲公司股东,甲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李某保护甲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张某

    B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张某

    C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起诉乙公司

    D

    李某可以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起诉乙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