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计划共同出资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某种建筑材料的生产经营。三方的出资计划如下:公司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作价出资100万元;乙公司以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90万元、出资人民币30万元;丙公司以人民币出资180万元。 根据上述有关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以土地所有权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为什么? (3)简述该公司股东的出资过程。
第1题:
甲、乙、丙三家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丙公司以欺骗方式出具了虚假出资证明。永和公司成立后,丙公司以永和公司的名义向B银行借款100万元,用于自己的生产经营活动。后永和公司严重亏损无力偿债。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B银行只能要求永和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偿还债务
B.B银行可以要求丙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B银行可以要求甲、乙和丙对其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D.甲和乙不能要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第5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