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先生婚前首付30元,贷款70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贷款已还清。刘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出资80万,占40%的股份,离婚时刘先生的股份已增值至200万元,对于李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股东持否定意见。对房屋进行分割,李女士可分( )。A.35万元B.50万元C.60万元D.75万元

题目

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先生婚前首付30元,贷款70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贷款已还清。刘先生婚后与他人合资开办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刘先生出资80万,占40%的股份,离婚时刘先生的股份已增值至200万元,对于李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股东持否定意见。

对房屋进行分割,李女士可分( )。

A.35万元

B.50万元

C.60万元

D.75万元


相似考题
更多“刘先生和李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刘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在房屋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万元。
    A:40
    B:50
    C:60
    D:75

    答案:A
    解析:

  • 第2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15~18题。

    在房屋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万元。
    A:40
    B:50
    C:60
    D:75

    答案:A
    解析:
    张女士参与了婚后的共同还贷,可分得到40万元。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者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有限公司,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是婚后出资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价值100万元,故张女士可分得50万元。


    共有财产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分割,主要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以避免对股票进行估价或折价带来的麻烦,但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由持票一方折价给另一方补偿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 第3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该房屋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
    B:吴先生婚前个人财产
    C:张女士婚前个人财产
    D:20万属于婚前个人财产,80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案:B
    解析:

  • 第4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各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割上,张女士可分得()万元。
    A:25
    B:40
    C:50
    D:100

    答案:C
    解析:

  • 第5题:

    共用题干
    吴先生与张女士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双方对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均无异议,但对以下财产的分割发生纠纷:吴先生婚前首付20万元,贷款80万元购买的房屋一套,婚后二人就贷款部分共同还贷,在离婚时,房屋增值到150万元。吴先生婚后与人合资开办了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吴先生出资70万元,占40%的股份,且在财产分割时,吴先生的股份已增值到100万元,对于张女士是否出任公司股东的问题,过半数的股东持否定意见。根据案例回答15~18题。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应该属于()。
    A:夫妻共同财产
    B:吴先生的个人财产
    C:张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

    答案:A
    解析:
    张女士参与了婚后的共同还贷,可分得到40万元。


    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设立的有限公司或者以夫妻一方名义投资于有限公司,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是婚后出资所得,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价值100万元,故张女士可分得50万元。


    共有财产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分割,主要采取直接分割的方式,以避免对股票进行估价或折价带来的麻烦,但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由持票一方折价给另一方补偿的方式予以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