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A.15日B.20日C.30日D.60日

题目
当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A.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相似考题
更多“当商品房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 )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房地产买卖过程中,买受人因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较大而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d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A:10
    B:20
    C:30
    D:60

    答案:C
    解析:

  • 第2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无约定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情形为( )。

    A、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B、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C、 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D、 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答案:B
    解析:
    [大纲要求] 掌握
    [习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商品房屋销售的误差处理方式”的掌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 第3题:

    共用题干
    甲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受开发商委托,代理销售某楼盘。房地产经纪人小杨受甲公司指派具体负责该楼盘代理销售工作。某一天,小杨接待了有意向购房的小叶,小杨为小叶详细介绍了一套商品房后,小叶表示满意。经过协商,双方一致同意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小杨与小叶在协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处理商品房面积差异,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合同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买受人小叶据实结算房价
    B:合同可以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受人小叶有权不退房,并且不需要补交房价款
    C:合同可以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小叶如不要求退房,应补足房价款
    D:合同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小叶无权要求退房,只能补足房价款

    答案:A,B
    解析:

  • 第4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无约定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情形为(  )

    A、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B、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C、 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D、 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答案:B
    解析: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处理原则都作出了相同的规定: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

  • 第5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无约定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的情形为(  )。

    A、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B、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C、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等于3%
    D、合同约定面积与买受人测算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

    答案:B
    解析: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其处理原则都作出了相同的规定:①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②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其中,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