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房产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A. 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甲与乙的合同为有效合同B. 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甲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C. 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D. 本案应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处理

题目

甲为一房产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引起纠纷。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对该房顶享有所有权,甲与乙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B. 甲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甲将房顶出租给乙侵犯了房屋各区分所有人的共有权

C. 本案应按照相邻关系处理

D. 本案应按照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处理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D
更多“甲为一房产开发商,乙为一苗圃经营商,甲将已出卖的楼房的房顶租与乙进行苗圃种植。因乙在房顶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物业管理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其提供物业服务的某楼房的房顶出租给乙公司进行花卉种植,因乙公司在该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享有处分权,故有权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

    B. 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 其将房顶出租给乙公司侵犯了业主的共有权。

    C. 甲物业管理公司出租房顶所获租金收入应当归业主共有

    D. 因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应按相邻关系处理


    正确答案:BC

    本题的考点是物权法中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根据《物权法》第73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路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案例中楼房的房顶属于业主共有,甲物业管理公司对该房顶不享有所有权,处分权,故不经业主同意不可出租给乙。乙公司在房顶种植花草浇水而与业主之间发生的纠纷不属于相邻关系。所以说正确答案是BC。

  • 第2题:

    甲委托乙出卖房产,而在合同期内,甲私自将房产出售与丙,此行为表示甲将不再履行与乙的合同,此时甲为()。

    A:履行不能
    B:履行不当
    C:预期违约
    D:履行中断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6、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

    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P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

    D.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P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 第4题:

    关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15岁)为给母亲筹措手术费,在乙的劝说下,将自己的一个肾脏卖给乙。乙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B:甲在乙醉酒睡着后,未经乙的同意,摘取了乙的一个肾脏。甲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C:甲死后,医生乙在征得甲的父母同意的情况下,摘取了甲的人体器官用来医学研究。因为甲生前并未同意,乙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D:患者甲(25岁)在生前表示愿意在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献,但甲的亲属反对。在甲死亡后,乙摘取了甲的器官。乙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答案:D
    解析:
    【考点】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详解:《刑法》第234条之一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定罪处罚;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所谓组织,是指采用劝说、利诱等手段,安排他人出卖人体器官。被组织出卖的人体器官必须是活体器官,如果组织出卖的是尸体器官,不构成本罪。A项中,尽管有甲的承诺,但由于甲未满18周岁,乙仍构成故意伤害罪,并非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因此A项错误。B项中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B项错误。C项中,虽然甲在生前并未表示同意,但乙已经征得甲亲属的同意,且乙摘取甲的器官后是用于医学研究,并未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则乙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故C项错误。D项,虽然甲的家属不同意乙摘取甲的人体器官,但由于甲在生前已经同意在死后将自己的器官捐献,则应以甲的意愿优先,故乙的行为不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因此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 第5题:

    下列哪些合同不属于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的合同?

    A.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

    B.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

    C.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P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

    D.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


    甲、乙约定:“若乙通过2014年司法考试,甲赠与乙价值75万元的‘特斯拉’汽车一辆。”;甲、乙约定:“甲将一套房屋以30万元市价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甲出卖给乙的房屋被拆迁,补偿费高达400万元。;甲、乙约定:“甲将一iPhone6P以6500元出卖给乙,‘假一罚十’。”乙购买后发现该手机系旧iPhone5翻新的,请求甲赔偿65000元。;甲、乙约定:“为了报答乙的救命之恩,甲将价值400万元的房屋以3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