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C.向法院起诉要

题目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保证人,银行经审查后认为乙公司不具备清偿300万元债务的能力,要求甲公司另加保证人.甲公司又找到股东丙公司.后乙公司、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丙公司对甲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万元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提供保证责任.贷款届清偿期后,甲公司无力还款.此时,银行依法可以采取以下哪些做法?【】

A.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B.向法院起诉要求股东丙公司其承担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

C.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和股东丙公司共同承担贷款本金和利息

D.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更多“甲公司向银行贷款300万元,银行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以保证偿还银行贷款.甲公司于是找到乙公司为其做 ”相关问题
  • 第1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如乙银行不中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BC
    [考点] 破产债权申报、破产债权的清偿
    [解析]《破产法》第51条规定,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如果A公司已经履行了保证义务,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的贷款,则A公司获得了对甲公司的求偿权,因此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因此B项表述正确,应入选。
    根据《破产法》第51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不申报债权的前提下,可以其对债务人未来的求偿权进行债权申报。当保证人为共同保证时,各保证人均有权申报债权。本案中,乙银行不申报债权的前提下,保证人A公司、B公司有权申报债权,C项正确,应入选。在债权人已经申报了全部债权的情况下,并不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根据《破产法》第124条规定,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并不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而是由保证人继续承担清偿责任。故D项错,不应入选。破产程序的意义在于对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多个债权人之间进行公平合理的分配,但是破产债权的清偿还应遵循法定的顺序。就破产入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就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仅以担保的债务数额为限,对于特定财产的价值低于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该债权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本题中,甲公司以自己的厂房作为向乙银行借款的抵押,因此乙银行就该厂房在抵押价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A项没有明确乙银行债权优先清偿的范围,且清偿应发生在破产宣告后,破产清算阶段,而不应为破产受理阶段,不正确,不应入选。

  • 第2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1~4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 第3题:

    2000年5月,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6万元,双方订立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丙公司担任甲公司到期还款的保证人,贷款期限至2005年10月。2004年8月,甲公司因需又向乙银行贷款 4万元,并约定与第一次贷款同期清偿。对于第二次贷款合同,甲、乙均未告知丙公司。2005年 10月,甲公司因无力偿债,乙银行请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偿还甲公司所欠10万元贷款。丙公司拒绝,乙公司诉至法院。问:

    本案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第一笔贷款的保证人应负偿还6万元欠款的义务,且偿还之后有向甲公司追偿的权利;对于甲公司第二次的4万元贷款,丙公司没有清偿义务,因为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又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解题指导] 本题考查保证人的责任问题。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对于保证合同成立后未经其同意增加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

  • 第4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为连带保证人,债务人甲公司和保证人丙公司均被裁定进入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乙银行有权向甲公司、丙公司分别申报100万元的债权
    B.如果乙银行在丙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获得10万元的清偿,其对甲公司的债权额仍需进行调整
    C.如果甲公司的清偿率为20%,乙银行将从甲公司得到20万元的清偿
    D.丙公司履行1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对甲公司不再享有求偿权

    答案:B
    解析:
    选项B:如果乙银行在丙公司的破产程序中获得10万元的清偿,其对甲公司的债权额无须进行调整(还是100万元的债权)。

  • 第5题:

    A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00万元,甲公司为其担保70%,A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5100万元,会计期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80%,且A公司无偿还能力。期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是()。

    • A、5100万元
    • B、5150万元
    • C、3570万元
    • D、5000万元

    正确答案:C

  • 第6题:

    甲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6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450万元的机器作补充担保。若甲公司不能偿还建设银行贷款,则建设银行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界限为()。

    • A、150万元
    • B、600万元
    • C、300万元
    • D、285万元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建设银行借款6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450万元的机器作补充担保。若甲公司不能偿还建设银行贷款,则建设银行向乙公司主张权利的界限为()。
    A

    150万元

    B

    600万元

    C

    300万元

    D

    285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8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丙公司是一家乡镇企业,其以厂房作抵押时有何特殊性?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到设定抵押时房屋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关系问题。根据《担保法》第36条的规定,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此规定与我国奉行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政策是一致的。应当指出的是,“地随房走”仅适用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以及集体所有土地上的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而且随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仅限于所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当然,因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所以乙银行可以行使其抵押权以实现其债权。但须注意的是,根据《担保法》第55条的规定,乙银行在实现其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用途。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保证人。根据保证人与乙银行的约定,丙公司的保证责任为80万元,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20万元。如果甲公司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80万元的保证责任

    B

    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C

    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

    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不能找丁公司


    正确答案: A,D
    解析: (1)选项AB: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2)选项CD://连带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在本题中,不属于连带共同保证,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 第10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保证人。根据保证人与乙银行的约定,丙公司的保证责任为80万,丁公司的保证责任为20万。如果甲公司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A

    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80万元的保证责任

    B

    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20万元的保证责任

    C

    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可以要求丁公司承担按份责任

    D

    丙公司承担了80万元的保证责任后,只能向甲公司追偿,不能找丁公司


    正确答案: C,D
    解析: (1)选项AB:按份共同保证是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按份额对主债务承担保证义务
    (2)选项CD://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在本题中,不属于连带保证,只能向甲公司追偿。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5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350万元的机器作补充担保。若甲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贷款,则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
    A

    150万元

    B

    500万元

    C

    250万元

    D

    机器抵押权以外的债权部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A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00万元,甲公司为其担保70%,A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5100万元,会计期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80%,且A公司无偿还能力。期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是()。
    A

    5100万元

    B

    5150万元

    C

    3570万元

    D

    5000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 71~74 题:

    为购买原材料,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3个月的流动资金贷款35万元。经乙银行审查同意,由甲公司的常年客户丙公司作保证人,为甲公司的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公司同时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2007年6月1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乙银行当即按合同规定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2007年8月20日,甲公司向乙银行申请延期两个月偿还贷款,乙银行表示同意,但甲公司和乙银行都未将此事告知丙公司。延期期限届满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偿还乙银行贷款,乙银行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第 71 题 丙公司作为保证人,可以要求甲公司提供反担保的方式是( )。

    A.保证

    B.抵押

    C.质押

    D.留置


    正确答案:ABC
    本题考查反担保的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据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 第14题:

    丙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0万元,甲公司为其担保70%,丙公司逾期无力偿还借款,被乙银行起诉,乙银行要求甲公司与被担保单位共同偿还贷款本息1050万元,并要求丙公司支付罚息50万元,会计期末该诉讼正在审理中。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60%,且丙公司无偿还能力,期末甲公司应确认的预计负债是( )。

    A.1050万元

    B.1100万元

    C.735万元

    D.770万元


    正确答案:C
    甲公司估计承担担保责任的可能性为60%,大于50%,因此要确认为负债,甲公司对其担保的借款本息所确认的预计负债是1050×70%=735。 

  • 第15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并以甲公司的厂房作抵押担保。其后,甲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乙银行的债权尚未到期,则不能申报债权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如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A公司即使尚未履行偿还责任亦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元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答案:B,C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46条第1款:“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甲公司作为债务人,适用破产程序,所以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或者诉讼仲裁尚未决断的债权,统称待定债权,均可申报破产债权,A项错误。第51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如果保证人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如果乙银行未申报债权,则连带保证人以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也是允许的。B项和C项正确。第124条:“破产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依法继续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如果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保证人应依法继续承担剩余60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D项错误。

  • 第16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借款300万元,拟由丙公司提供保证。如果您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公司分别拟以下列方式提供保证,其中您可以接受的有()。

    A.由丙公司直接向乙公司发出保函
    B.由丙公司在甲、乙的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身份签章
    C.由丙公司在借据上签章,但不明示其保证人身份
    D.由丙公司在欠条上以保证人身份签章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选项BCD:当事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的,出借人不能要求当事人承担保证责任。

  • 第17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以自己的设备作抵押,乙公司为一般保证人,丙公司以汽车作抵押。后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为自己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为别除权
    • B、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保证担保为别除权
    • C、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担保为别除权
    • D、银行的1000万元借款作为别除权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A

  • 第18题:

    甲公司向农业银行借款500万元,乙公司为保证人,丙公司用价值350万元的机器作补充担保。若甲公司不能偿还农业银行贷款,则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为()

    • A、150万元
    • B、500万元
    • C、250万元
    • D、机器抵押权以外的债权部分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问答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问答题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与B公司拟合并为B公司,双方于2015年4月1日签订了合并协议,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债权人D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D银行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管理人以主债务尚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3个月。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E银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5)丁公司向F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厂房为丁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偿还F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丁公司和F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F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对于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的行为,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管理人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在可撤销期间内设定债务的同时提供的财产担保,因其是有对价的行为,不能撤销。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2016年7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下述情况: (1)2015年9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从A公司处购买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日,双方签订一份抵押合同,甲公司以其机器设备向A公司设定抵押。 (2)甲公司欠B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欠甲公司300万元的货款。C公司与B公司拟合并为B公司,双方于2015年4月1日签订了合并协议,于2016年4月1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3)乙公司于2016年4月1日向D银行贷款500万元,贷款期限6个月。甲公司作为乙公司的连带保证人和债权人D银行签订了书面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D银行向管理人申报破产债权,管理人以主债务尚未到期为由予以拒绝。 (4)甲公司于2016年6月1日向E银行贷款800万元,贷款期限为3个月。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一般保证人和E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2016年7月10日,E银行要求丙公司履行保证责任。 (5)丁公司向F银行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其厂房为丁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丁公司未能偿还F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丁公司和F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厂房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F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所提示的内容,合并后的B公司是否有权向管理人主张抵销300万元的债务?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B公司有权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根据规定,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禁止抵销;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1年前所发生的原因(B公司和C公司于2015年4月1日签订了合并协议)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2013年真题]
    A

    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

    B

    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

    C

    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

    D

    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


    正确答案: A
    解析:
    D项,《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丙公司是债务人,乙公司是债权人,若发生实现质权的情形,甲公司从乙对丙的债权中优先受偿,地位类似债权转让中的受让人,所以丙对乙的抗辩可以向甲主张。
    A项,《物权法》第177条第1款规定,主债权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乙公司清偿主债务,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即甲公司提供的保证消灭,乙公司提供的债权质权反担保也消灭。
    B项,《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未通知丙公司,则债权转让对丙不生效,丁公司不能向丙主张。反之,如果是在债务的转让中债务人将合同中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C项,《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甲、乙在设立债权质权时不能约定流质条款。

  • 第23题:

    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为共同保证人。其后,甲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资不抵债而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有()。
    A

    管理人可以优先清偿乙银行的债务

    B

    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偿还了乙银行贷款,则其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C

    如乙银行不申报债权,则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报100万元债权

    D

    如乙银行已申报债权并获40万元分配,则剩余60万债权因破产程序终结而消灭


    正确答案: C,D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