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禁止传教、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但是可以举行 ”相关问题
  • 第1题: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


    答案:正确

    解析:《宗教事务条例》

    第五十八条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资产、会计制度,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告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接受、使用捐赠情况,接受其监督管理,并以适当方式向信教公民公布。宗教事务部门应当与有关部门共享相关管理信息。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公开等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财务会计人员,加强财务管理。

    政府有关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 第2题: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按照宗教习惯接受公民捐赠,但不得()。

    A、强迫

    B、摊派

    C、使用

    D、传教


    答案:AB

  • 第3题:

    宗教院校由()设立。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设立宗教院校。

    A.全国性宗教团体

    B.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

    C.教育部门

    D.省级宗教事务部门


    答案:AB

  • 第4题: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


    参考答案:正确

  • 第5题:

    非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