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方案经( )审议通过后,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相应批准。A.上市公司董事会B.上市公司股东大会C.证券交易所D.证监会

题目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方案经( )审议通过后,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获得相应批准。

A.上市公司董事会

B.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C.证券交易所

D.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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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下列事项中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并表决的有()。
    Ⅰ.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8%的普通股股份
    Ⅱ.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发行优先股
    Ⅲ.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投资权限的规定
    Ⅳ.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发行普通股事项
    Ⅴ.上市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独立董事

    A、Ⅱ
    B、Ⅰ、Ⅳ
    C、Ⅲ、Ⅳ、Ⅴ
    D、Ⅱ、Ⅳ

    答案:A
    解析: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规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①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②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④发行优先股;⑤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第2题: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 )个工作日,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A、10
    B、15
    C、20
    D、30

    答案:C
    解析:
    C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 2009 ]125号),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20个工作口,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出具批复意见。

  • 第3题:

    下列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相关规定正确的是( )。
    Ⅰ 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Ⅱ国有股东为中央单位的,由中央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Ⅲ 国有股东为地方单位的,由地方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Ⅳ 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批复意见,对上市公司拟发行证券的方案进行表决

    A.Ⅲ、Ⅳ
    B.Ⅰ、Ⅱ、Ⅳ
    C.Ⅰ、Ⅲ、Ⅳ
    D.Ⅰ、Ⅲ
    E.Ⅰ、Ⅱ、Ⅲ、Ⅳ

    答案:B
    解析:
    Ⅲ项,《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第10条第2款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审核程序按照本通知第5条第2款的规定办理。第5条第2款规定,国有股东为中央单位的,由中央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国有股东为地方单位的,由地方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省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 第4题:

    下列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相关规定正确的是(  )

    A.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B.国有股东为中央单位的,由中央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C.国有股东为地方单位的,由地方单位通过集团母公司报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
    D.国有控股股东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批复意见,对上市公司拟发行证券的方案进行表决

    答案:A,B,D
    解析:

  • 第5题:

    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省国资委直接投资的国有企业,该上市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新股,正确的是()。

    A、该上市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控股股东向省国资委报送该发行方案
    B、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该上市公司向省国资委报送该发行方案
    C、该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由董事会向国资委报送,征得国资委同意后,方可召开董事会审议
    D、该上市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方案后,由该控股股东将该发行方案报送国资委审议

    答案:A
    解析: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9]125号)第10条规定,国有控股股东应当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方案后,按照规定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少于20个工作日,将该方案逐级报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召开前5个工作日出具批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