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A、各自所有B、共同所有C、部分各自所有D、部分共同所有

题目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A、各自所有

B、共同所有

C、部分各自所有

D、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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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夫妻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此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


    正确答案:×
    《婚姻法》第l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但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第2题: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答案:对
    解析:

  • 第3题: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答案:错
    解析: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 第4题: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答案:A
    解析:
    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财产制。而约定婚姻财产制的具体内容由夫妻自己选择或协商确定,故本题应选A项。法律原则的内容比较笼统、模糊;法律规则的内容明确具体。《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故排除B项。
    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未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的约定婚姻财产制是具体明确的,不需要援引或参照其他条款,故排除C项。
    所谓禁止性规则,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未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故排除D项。

  • 第5题: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答案:A
    解析:
    【考点】法律规则的分类【详解】该条款内容具体明确,规定了具体的行为模式,属于法律规则而不是法律原则,故B项错误。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规定具有强制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法律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该题“夫妻可以约定……”显然属于任意性规则,A项正确。“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单就这个条文来说,属于强行性规则、命令性规则,但不是禁止性规则,D项不选。C项错误。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在法律条文中规定的绝大多数法律规则属于此种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规则。条文中“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表达的是准用性规则。但是因为该条文是19条第1款的一部分,从属于总体的任意性规则,故不选C。【陷阱】该条款若分开来看,“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属于授权性规则、任意性规则(A项);“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属于强行性规则、义务性规则(命令性规则);“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又属于准用性规则。但是,这几个条文必须结合起来看,第19条第1款共3个条文,共同表达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后两个条文从属于第一个条文,即夫妻可以约定财产所有制,但具体怎么约定及其后果,由后两个条文予以明确。因此,尽管该条文包含有准用性规则,但从整体上看(根据题意,问的是19条第1款的规则分类),A为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