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因房屋过道加宽事宜发生争吵,后发展至相互斗殴。甲将乙打成胸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题目

甲、乙因房屋过道加宽事宜发生争吵,后发展至相互斗殴。甲将乙打成胸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为重伤。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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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夜间潜入乙家行窃,盗取2000元财物。即将离开时,被乙发觉后,为尽快脱身将乙打成重伤。下列哪些判断是不正确的:()

    A、因甲盗取2000元财物,仅构成盗窃罪

    B、因甲将乙打成重伤,仅构成故意伤害罪

    C、因甲夜间潜入乙家,仅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D、就甲的行为整体而言,仅构成抢劫罪一罪


    参考答案:ABC

  • 第2题:

    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
    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
    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
    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答案:A,D
    解析:
    【考点】聚众斗殴罪【详解】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的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给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因此A是正确的。聚众斗殴的一般参加者,是相对于聚众斗殴罪中“积极参加者”而言的。根据《刑法》第292条的规定,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才构成聚众斗殴罪,一般参加者不构成。因此B的说法是错误的。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但是双方互相谩骂、互扔石块,造成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的后果,已经成立聚众斗殴罪既遂,所以C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因此D的说法是正确的。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 第3题:

    甲和乙多次发生争吵,矛盾日深,两人又发生争吵,甲提出决斗,乙同意应战,决斗中,甲将乙刺成重伤,乙奋起反抗,刺穿甲的心脏致使甲死亡,乙的行为属于(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犯罪
    D.过失犯罪


    答案:C
    解析:
    解析:本题案例中甲、乙二人属于互殴,在互殴的场合,因互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意图,所以原则上都不能成立正当防卫。乙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C正确。

  • 第4题: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正当防卫?( )

    A.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
    B.两人斗殴过程中甲求饶,乙继续侵害将甲打成重伤
    C.甲挑衅乙不敢打自己,乙遂殴打甲,甲反抗将乙打成重伤
    D.甲凌晨闯入女工宿舍,并殴打女工乙,乙遂用水果刀划伤甲

    答案:D
    解析:
    架设电网等“防盗”致人死亡的,不论被电击死者是否是不法侵害人,通常都要认定为犯罪。互相斗殴可以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成立正当防卫:一是一方求饶或者逃走,另一方继续侵害:二是在一般的轻微斗殴中,一方突然使用杀伤力很强的凶器,另一方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后者可以进行正当防卫。C项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

  • 第5题:

    关于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介人的情况,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将乙打成轻伤,乙前往医院接受治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乙死亡,甲不应该对乙的死亡承担刑 事责任
    B.甲将乙打成重伤,乙濒临死亡,医生的抢救行为存在一定的错误,很快乙死亡,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C.甲将乙打成重伤,乙住院治疗,其间医院发生火灾,乙被烧死,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D..甲将乙打成重伤,生命垂危,丙见到后开枪射杀了乙,甲不应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