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务院职权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A、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B、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题目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国务院职权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是()。

A、决定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

B、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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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行使哪些职权?


    参考答案: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第2题: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决定特赦
    B.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C.制定行政法规
    D.宣布全国进入紧急状态

    答案:C
    解析:
    国务院的职权也就是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宪法》第89条规定了国务院行使的18项职权,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1)法规制定权,包括制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的权力;(2)提案权;(3)领导权;(4)管理权;(5)任免权;(6)行政区域的划分权;(7)紧急状态决定权;(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答案为选项C。选项A、D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选项B为全国人大的职权。 在这里考生应特别注意区分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有几点需要特别注意:(1)国家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的编制权和执行权属于国务院,审查权和批准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2)国务院组成人员的任免权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有权任免其他的一些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包括组成部门的副部长、副主任,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负责人,比如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国务院法制办主任等。(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国务院有权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4)全国人大有权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县、市、市辖区的部分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乡、民族乡、镇的建立、撤销、更名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其他行政区域的变更全部由国务院审批。考生应注意该知识点的掌握。

  • 第3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项是国务院的职权:

    A、批准自治区的设立
    B、批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
    C、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D、批准省的更名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62条第12款规定:全国人大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可见,自治区的设立和省的更名属于全国人大的职权,因此A项、D项错误。第67条第14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因此B项错误。第89条第15款规定: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因此C项正确。

  • 第4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B、决定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的设立
    C、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
    D、决定大赦

    答案:C
    解析:
    《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第(4)项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可见,A项是全国人大的职权,故不该选。《国务院组织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精简原则,设立若干直属机构主管各项专门业务,设立若干办事机构协助总理办理事项。由此可见,B项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故不当选。《宪法》第67条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21项职权,其中包括第7项: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第(17)项:决定特赦,所以C项正确。我国现行法律中只规定了“特赦”,没有规定“大赦”这种赦免形式,故D项表述错误。

  • 第5题: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国务院依法行使的职权是(  )。
    A.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紧急状态
    B.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置
    C.批准行政机关的预算和决算
    D.管理国防事务


    答案:D
    解析:
    【精解】根据《宪法》第89条(国务院的职权)第16项并对比《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第20项的规定可知,A项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而不是国务院的职权。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的规定,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故B项不属于国务院的职权。根据《宪法》第62条(全国人大的职权)第10项和第67条的规定,预算和决算的批准权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故C项表述错误。根据《宪法》第89条第10项的规定,D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