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的是:()A.甲乙二人各自出资 50%,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B.甲将自己的饭店折成 100 股,卖给乙 50股C.甲、乙各出资 5 万元,购买一辆车D.甲、乙为夫妻,继承甲的父母的遗产房子一栋

题目

下列关系中,属于共同共有的是:()

A.甲乙二人各自出资 50%,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

B.甲将自己的饭店折成 100 股,卖给乙 50股

C.甲、乙各出资 5 万元,购买一辆车

D.甲、乙为夫妻,继承甲的父母的遗产房子一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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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6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A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5月,丙与丁达成协议,将其在A公司的出资全部转让给丁,甲、乙均不同意。下列解决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的是()

    A、由甲或乙购买丙的出资

    B、由甲和乙共同购买丙的出资

    C、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无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D、如果甲乙均不愿购买,丙有权将出资转让给丁


    参考答案:C

  • 第2题:

    甲与乙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一套,约定各占50%的份额。该房屋属于(  )


    A.甲单独所有

    B.乙单独所有

    C.甲与乙按份共有

    D.甲与乙共同共有

    答案:C
    解析:

  • 第3题:

    在甲、乙婚前,由甲的父母为二人贷款购置房屋一套,即使婚后由甲、乙二人共同出资还贷,房屋仍然归甲所有。


    正确

  • 第4题:

    下列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甲乙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

    B.甲乙二人因为过失而侵害同一对象

    C.犯罪集团实施的犯罪

    D.甲偶遇实施犯罪行为后到处躲藏的乙,遂将乙藏在自己家中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共同犯罪。下列情形不成立共同犯罪:共同过失犯罪;故意犯罪行为与过失犯罪行为;同时犯,即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先后故意实施的相关犯罪行为,彼此没有主观联系的;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赃、销赃行为。

  • 第5题:

    甲与乙于2000年结婚,甲、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003年甲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2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9年甲、乙离婚。问:
    (1)甲乙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
    (2)对于甲的债务,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有效。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此,甲与乙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约定是有效的。
    (2)由甲、乙共同承担。
    理由: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2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可见,夫妻财产约定对夫妻双方当事人是有拘束力的,这是夫妻财产约定的对内效力。同时,夫妻财产约定还有对外的效力。对此,我国《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据此,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对第三人发生效力,以第三人是否知悉该约定的存在和约定的内容为准。如果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约定的,则该约定对第三人具有对抗效力。此外,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婚姻法解释(一)》第18条)。因此,本案中,除非乙能够举证证明,甲之弟明知或应知甲、乙之间的财产约定,否则就应由甲、乙共同承担甲的对外债务。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夫妻间的财产关系约定制及其效力。
    【评注】(1)熟悉并掌握我国法律对于夫妻间财产关系约定制方面的法律规定;
    (2)熟知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特别应注意其对外的效力。因为它直接决定着夫妻对外债务的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