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决定在()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7年9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维护国歌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对

  • 第2题: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1月18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强调,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下列有关“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说法错误的是()

    A.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B.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C.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D.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和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

    答案:C
    解析:
    C错误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 第3题:

    2016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决定指出,在试点地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查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
    ②监察委员会是为保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而组建的一个党的机构
    ③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④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A.①②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C
    解析:
    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关键是建立健全制约监督机制,①表述错误;监察委员会由省(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而不是党的机构。②表述错误;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论是党员、民主党派还是无党派,只要是公职。都在监察范围之内,③说法正确;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国家监察制度的顶层设计。设立监察委员会是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④说法正确。因此本题选C。

  • 第4题: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参考答案:B

  • 第5题:

    下列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A.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B.试点地区预防腐败局的相关职能被整合进监察委员会
    C.试点地区的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
    D.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时政知识,并选择错误项。

    《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因此,选择选C项。A项:《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由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B项:《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规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及所辖县、市、市辖区设立监察委员会,行使监察职权。将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预防腐败局及人民检察院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至监察委员会。D项: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