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看守所管理人员江某因囚犯孙某顶撞而指使另一囚犯李某殴打孙某,致其伤残。孙某的损失应由( )承担。A.孙某B.江某C.李某D.某看守所

题目

某看守所管理人员江某因囚犯孙某顶撞而指使另一囚犯李某殴打孙某,致其伤残。孙某的损失应由( )承担。

A.孙某

B.江某

C.李某

D.某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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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18年)孙某同时在甲、乙两家公司就业,甲公司没有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乙公司为孙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某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评定为二级残疾,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工伤保险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的伤残津贴应由乙公司支付
    B.孙某的生活护理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C.孙某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D.孙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乙公司支付
    E.孙某的住院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因此A、D项不符合题意。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B、C符合题意。职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E选项错误。

  • 第2题:

    共用题干

    美院毕业生孙某虽然画艺超群,但是因为无人赏识,穷困潦倒。孙某与李某约定,如果李某同意孙某在李某的房屋中免费居住,孙某可以每月无偿为李某画一幅油画,李某表示同意。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
    A:互易合同
    B:承揽合同
    C:赠与合同
    D:租赁合同

    答案:D
    解析:
    《合同法》第144条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正确。
    根据《合同法》第146条的规定,A选项中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乙公司违反约定不收取货物之日起由乙公司承担,因此货物毁损,乙公司仍应当支付货款,所以A选项当选。《买卖合同解释》第6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62条,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买受入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承担代为保管期间非因买受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C项不当选。B选项中丙公司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丁公司不能使用,意味着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因此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标的物,设备的风险由丙公司承担,设备毁损,丁公司有权不支付设备价款,所以B选项不当选。D选项中庚公司交付的房屋虽然有一扇玻璃破碎,但是根本未达到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程度,张某无权要求解除合同,房屋的风险应由张某承担,张某应向庚公司支付房屋价款,所以D选项当选。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ABD选项正确。本题中每一期的付款都达到全部价款的1/5,因此即使甲公司最后一期付款没有按时支付,乙公司都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本题中租赁期限届满,赵某继续居住,李某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不是2年,而是不定期,因此李某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收回房屋,所以A选项不正确。原租赁合同有效,赵某有权居住,赵某的居住不构成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不正确。赵某应按照原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交付租金,所以D选项正确,B选项不正确。
    互易合同是互相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本题中李某仅是同意孙某在自己的房屋中居住,并不是转移房屋的所有权给孙某,所以不是互易合同。承揽合同是以一定工作的完成为目的,并且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本题中李某不是定作人,对孙某创作油画没有要求,孙某也不是按照李某的要求完成工作,所以不是承揽合同。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本题中孙某为李某画油画是以李某提供房屋给孙某居住为对价的,不是无偿的,所以不是赠与合同。租金一般以现金的方式计算,但是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以实物为租金,本题中孙某和李某约定孙某以油画作为居住李某房屋的对价,油画即为孙某租赁李某房屋的租金,所以孙某与李某之间的协议是租赁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据此,本题中仅在A选项中李某有权主张优先购买权。
    A选项中受赠人黄某严重侵害了王某的姐姐,王某的姐姐是王某的近亲属,因此王某可以撤销对黄某的赠与,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张大山对张某负有赡养义务,张大山不尽赡养义务,因此张某可以撤销赠与,所以B选项正确。C选项中李某违反赠与中约定的义务,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虽然李某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赵某只是不可以要求李某返还赠与物,但是赵某有权撤销赠与,要求李某返还不当得利,所以C选项正确。依《合同法》第193条的规定,D选项中周某的行为致使孙某死亡,孙某的妻子作为孙某的继承人有权撤销赠与,但是孙某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孙某的妻子自孙某死亡之日起8个月方提出撤销,已经丧失了撤销权,所以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中的“用人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 第4题:

    孙某同时在甲、乙两家公司就业,甲公司没有为孙某缴纳工伤保险费,乙公司为孙某缴纳了工伤保险费。某日,孙某在甲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有关部门评定为二级残疾,需要护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下列关于孙某工伤保险权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孙某的伤残津贴应由乙公司支付
    B.孙某的生活护理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C.孙某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应由甲公司支付
    D.孙某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乙公司支付
    E.孙某的住院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案:B,C
    解析:
    本题考查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因此A、D项不符合题意。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此B、C符合题意。职工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因此E选项错误。(考点:工伤保险待遇)

  • 第5题:

    孙某的狗曾咬伤过邻居钱某的小孙子,钱某为此一直耿耿于怀。一天,钱某趁孙某不备,将孙某的狗毒死。孙某掌握了钱某投毒的证据之后,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钱某赔偿孙某600元钱。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因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保护性法律关系
    B、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属于第二性的法律关系
    C、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纵向的法律关系
    D、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中,孙某不得放弃自己的权利

    答案:B
    解析:
    【考点】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种类【详解】孙某对其狗享有所有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保护性法律关系则是在违法行为基础上产生的。钱某毒死孙某的狗的行为属侵权行为,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而由于孙某起诉而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是由该保护性法律关系而产生的、居于从属地位的第二性法律关系。因钱某毒死孙某的狗而形成的损害赔偿关系属于横向的法律关系,故孙某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所以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