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无须取得执行依据 C.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D.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有权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题目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无须取得执行依据
C.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D.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有权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相似考题
更多“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律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B.执行员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被执行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才能强制执行 C.民事调解书不可强制执行 D.执行程序可因案外人的异议而中止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生效的民事判决除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外,还可以由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6条规定,可知,如果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人员是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所以8项错误。调解书也是执行依据之一,C项表述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案外人的异议可以导致执行程序的中止,所以D项正确。

  • 第2题:

    共用题干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有多人参与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B:债权人有权就该分配方案提出异议
    C:被执行人均有权就该分配方案提出异议
    D:提出异议和未提异议的人之间,可能会有新的诉讼发生

    答案:A,B,C,D
    解析: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4、227条的规定,可知AB项正确,依据第23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一律为二年,D项错误。和解协议达成后,可以暂时停止执行程序,但并不能终结执行程序,故C项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同时,根据《民诉意见》第266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执行中双方自愿达成的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但和解协议已履行的部分应当扣除。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复执行。李某已经支付的第一期付款5万元应该予以扣除,赵某只能向李某请求支付15万元,所以选项D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31条规定,执行担保中,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注意,D项中所写的是“王某的财产”而不是“王某的担保财产”,这并不影响D项的正确性,因为被执行人的一切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可作为执行财产。
    参见《执行程序解释》第25、26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75条的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律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3条的规定。可见,执行回转的案件,应当重新立案,并适用执行程序的有关规定予以强制执行,而非直接强制返还。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民事诉讼法》第224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的执行法院,包括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和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选项A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如果是对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救济;如果是与作为执行标的的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选择提起诉讼进行救济,选项B正确。《执行问题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作执行结案处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只有当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后,执行程序才终结。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执行程序并未终结,人民法院不应作结案处理,选项C是错误的。申请执行的期限统一为2年,不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为自然人或法人而不同,选项D是错误的。
    《执行程序解释》第32条。D项根据第32条,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当前财产发生变动的,应当对该变动情况进行报告,而本案乃二年前的财产变动,可以不予报告。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执行问题规定》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D错误。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王某未履行的是金钱义务,所以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迟延履行金。根据《民诉意见》第293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自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本案中,王某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而非三倍支付。第295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无论是否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都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 第3题:

    下面关于现代企业的薪酬制度构成表达错误的是( )。

    A.基本工资分配制度
    B.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C.补充工资分配制度
    D.福利制度

    答案:B
    解析:
    现代企业的薪酬制度应该是由基本工资分配制度、补充工资分配制度和福利制度有机结合的薪酬体系。

  • 第4题:

    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A.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B.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D.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答案:A
    解析:

  • 第5题:

    什么是参与分配?参与分配制度依法应具备哪些条件?


    正确答案: 参与分配,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全部债权,申请执行人以外的其他债权人凭有效的执行依据也申请加入已开始的执行程序,各债权人从执行标的物的变价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制度。参与分配是为实现对债务人的多个债权人的公平保护而设立的执行程序。除了享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外,各债权人都有获得公平清偿的权利。债权人要参与分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清偿前提出;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非为企业法人;
    (3)债权人已取得执行根据或已经起诉、申请仲裁并已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
    (4)被执行人的财产将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
    (5)多个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为执行;
    (6)可申请执行及参与分配的债权需为金钱债权。

  • 第6题:

    关于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应当放弃执行
    • B、应当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强制执行
    • C、应当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强制执行
    • D、应当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关于民事审判中的合议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由3人组成的合议庭可以只有一名审判员

  • 第8题:

    单选题
    关于自然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是因出生而取得民商事主体资格的人

    B

    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C

    自然人能否参与民商事活动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没什么关系

    D

    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市场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市场主体指的是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个人或组织

    B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和组织体

    C

    市场主体参与商品交易活动一般都带有明确目的,需要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市场资源配置最大化

    D

    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


    正确答案: D
    解析:
    市场主体指的是参与市场交易活动的个人或组织。较为正式的市场主体定义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和组织体。市场主体参与商品交易活动一般都带有明确目的,需要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

  • 第10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自行终结

    B

    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

    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D

    和解只能发生在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正确答案: C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方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

    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C

    申请仲裁后达成和解的,当事人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D

    所有民事纠纷既可以用和解的方式解决,也可以用诉讼的方式解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12题:

    填空题
    关于民事审判中的合议制度,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由3人组成的合议庭可以只有一名审判员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关于民事案件的执行,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A.生效的民事判决一律由第一审法院负责执行

    B.执行员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通知,没有发出通知之前,不能强制执行

    C.民事调解书不可强制执行

    D.执行程序可因案外人的异议而中止


    正确答案:D
    [考点]民事执行程序 
    [答案及解析] D。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生效的民事判决除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外,还可以由与第一审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A项错误。依据第216条规定可知,如果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执行人员是可以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所以B项错误。调解书也是执行依据之一,C项表述错误。《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_可见,案外人的异议可以导致执行程序的中止,所以D项正确。

  • 第14题: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而非自然人
    B.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无须取得执行依据
    C.多个债权人对执行财产申请参与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D.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有权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

    答案:A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08条的规定,参与分配制度的被执行人应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是法人,A项错误;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11条、第512条第1~4项的规定,C、D项正确。

  • 第15题:

    下列关于民事法律事实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地震、海啸是事件
    B:结婚是行为事实
    C:抛弃所有权是事件
    D:下落不明是状态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行为事实是指由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例如,结婚、继承财产、抛弃所有权、订立合同、发表作品等等。自然事实是指非人的行为所构成的事实又分为事件和状态。事件: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发生。例如人的出生、死亡,天灾等。状态:是指某种客观现象的持续。例如:时间的经过,生死不明等。抛弃所有权属于行为事实。

  • 第16题:

    关于民事纠纷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进行中的诉讼程序自行终结
    B、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和解可以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
    D、和解只能发生在在诉讼或仲裁程序中

    答案:C
    解析:
    教材P332
    【知识点】和解的规定。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 第17题:

    关于自然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是因出生而取得民商事主体资格的人
    • B、是参与市场经济活动最重要的主体之一
    • C、自然人能否参与民商事活动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没什么关系
    • D、以生命为存在特征的个人

    正确答案:C

  • 第18题:

    关于民事强制执行中的参与分配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 A、债权人有权就该分配方案提出异议
    • B、被执行人有权就该分配方案提出异议
    • C、有多人参与分配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财产分配方案
    • D、对分配方案提出异议的人和未提异议的人之间如有不同意见,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解决该分歧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单选题
    关于离婚手续的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通过法院协议离婚的,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B

    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属于民事协议,但不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

    C

    通过法院协议离婚的,如某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须凭民事调解书亲自追偿,法院可协助执行

    D

    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如某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只能再想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0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过程中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说法错误的是()。
    A

    双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

    B

    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

    C

    双方是法人的为6个月

    D

    一方是法人,另一方是其他组织的为1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关于和解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和解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

    B

    当事人在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后仍然可以和解

    C

    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D

    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调解,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和解的内容。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与仲裁、诉讼程序相结合: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已提请仲裁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或调解书;已提起诉讼的,可以请求法庭在和解协议基础上制作调解书,或者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法院记录在卷。需要注意的是,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在性质上仍属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

  • 第22题:

    单选题
    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大要素,按照我国的法律,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
    A

    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B

    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C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不属于民事主体

    D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彼此平等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关于民事案件的调解,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凡经调解结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再行审理和另行判决

    B

    调解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C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生效的,不得上诉

    D

    所有民事案件调解协议达成后,都需要制作调解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主体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民事主体是依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彼此平等,不存在管理与服从关系,又称为平等主体

    C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主体包括公民(自然人)和法人

    D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不属于民事主体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事主体,是指依法独立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人。我国《民法通则》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其具体内容包括:①民事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平等;②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③民事主体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④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合伙企业虽然可以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参加各种民事活动,但因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都是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