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 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 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均起诉,应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题目
(2012年)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
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
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均起诉,应推选2-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诉讼管辖。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作被告。县川口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也不能作被告。本案被告为江平县政府,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所以选项A、B错误。同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正确。若陈某等10户居民对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所以选项D错误。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所以选项E正确。
更多“(2012年)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相关问题
  • 第1题:

    假设刘某对其处罚决定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复议机关认为原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不清,但是作出的处罚结果是正确的,因此改变了处罚的依据,但是结果仍然维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刘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是错误的

    B.刘某现在提起诉讼,可以由县政府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刘某提起诉讼,应当以县政府为被告

    D.刘某提起诉讼,可以以派出所为被告


    正确答案:BC
    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其所作出的拘留决定并不属于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应当属于县公安局的行为,因此相对人可以向是市公安局或者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此本题中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是正确。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5条。 

  • 第2题:

    陈某与邻居李某发生纠纷,殴打中李某将陈某的头部打伤,某区公安分局对李某做出罚款300元的处罚决定,李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处罚决定,做出对李某罚款50元复议决定.陈某不服复议机关的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陈某因为交通事故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B.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的行政复议人员参加

    C.因本案疑难复杂,复议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以听证的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

    D.诉讼中因为陈某死亡,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正确答案:ABC
    85.【答案】ABC 【考点】 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入;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A选项的提法是正确的,要区分“应当”、“必须”和“可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2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参加.”B选项的提法是完全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本题中的情形,复议机关可以采用听证的方式审理复议案件,C正确.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2条第1款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终结诉讼,D选项忽略了没有近亲属或者近亲属放弃诉讼权利的这一必要条件.

  • 第3题:

    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

    D.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正确答案:BC
    [考点]行政诉讼的披告、管辖、诉讼代表人,复议机关
    [解析]临时机构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某种特定任务、实施某种特定事项而设立的临时性机构。临时性机构一般不具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除非有法律法规的授权。
    本案中涉及三个主体:甲县政府、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乙镇政府。本案中强制拆除自建围墙的行为虽然是乙镇政府作出的,但拆迁命令是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下达的,乙镇政府只是执行机关,故乙镇政府不能作为被告。《行诉解释》第20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并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且不具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故应以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县政府为被告。A选项错误。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行诉解释》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且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经过上述分析,本案被告应为甲县政府,且不属于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故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B项正确。
    《行诉解释》第14条第3款规定。同案原告为5人以上,应当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故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C项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本案中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并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故设立该临时机构的甲县政府为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根据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未《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据此,本案中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D项错误。

  • 第4题:

    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
    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
    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答案:C,E
    解析:
    本题考核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诉讼管辖。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为临时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作被告。县川口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也不能作被告。本案被告为江平县政府,管辖法院为中级人民法院,所以选项A、B错误。当同一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不服提起诉讼时,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以选项C正确。若陈某等10户居民对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的上一级政府,所以选项D错误。同案原告为10人以上,应当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所以选项E正确。

  • 第5题:

    陈某起诉某县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诉讼中,陈某因交通事故死亡,该诉讼应当终结
    B:诉讼中,某县劳动局与某县人事局合并为县人社局,该诉讼应当终结
    C:诉讼中,陈某患传染病被某传染病防治医院强制隔离治疗,该诉讼应当中止
    D:庭审中,陈某申请通知某证人出庭,该诉讼应当中止

    答案:A,B,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根据《行诉法解释》第51条第1款第1项,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故A项“该诉讼应当终结”说法错误,应选。根据该款第2项,在诉讼过程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中止诉讼。B项中,应由县人社局继续诉讼,在县人社局尚未继续诉讼前,诉讼中止,而非B项所称“该诉讼应当终结”,B项应选。根据该款第4项,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中止诉讼。陈某患传染病被某传染病防治医院强制隔离治疗,构成“不可抗力”,故C项正确。《行诉证据规定》第4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据此,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决定不准许,也可以决定准许并延期审理。故D项“该诉讼应当中止”错误。

  • 第6题:

    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
    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
    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
    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

    答案:C
    解析:
    【考点】行政强制执行【详解】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7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据此,陈某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应由县土地管理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镇政府无权作出拆除决定。同时依据该法第83条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可见,县土地管理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之后,陈某既不履行又不起诉的,应由县土地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无权自行强制执行,镇政府更无权强制执行。据此,正确答案为C。

  • 第7题:

    2012年3月1日,某行政机关作出公告,限期张某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超过3个月后张某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自行拆除,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该违法建筑物。


    正确答案:正确

  • 第8题:

    县行政执法机关委托镇政府对一风景区域进行行政执法。镇政府认定刘某擅自建房并组织强制拆除。赵某和王某称房屋为二人共建,拆除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被告是镇政府
    • B、本案被告是镇政府和县行政执法机关
    • C、赵某和王某可以申请参加诉讼,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不得提出上诉
    • D、被告对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9题:

    陈某违法修建一栋住房,该县城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其限期拆除。陈某经催告逾期仍不拆除,该城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应由()承担。

    • A、该住宅承建商
    • B、陈某
    • C、该县人民政府
    • D、城管部门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违法征用的费用。为此,刘某应()

    • A、应向镇政府提出
    • B、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 C、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 D、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C

  • 第11题:

    多选题
    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乱摊派的费用,为此,刘某应()
    A

    应向镇政府提出

    B

    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C

    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D

    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1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乙镇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1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2011年真题]
    A

    本案被告为乙镇政府

    B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

    如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的,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D

    如1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甲县政府


    正确答案: C,B
    解析:
    临时机构不是政府的常设职能部门,而是职能部门以外的辅助工作机构,但被行政机关赋予了一定的管理职能。这类机构是否可以做被告,关键在于是否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
    A项,《行诉解释》第20条第3款规定,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行政机关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26条规定的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本题中,强制拆除决定是由甲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作出的,指挥部为临时机构,其本身并无行政主体资格,其行为后果应由设立它的行政机关甲县政府承担,被告应为甲县政府。镇政府只是执行人,并非该决定的作出者,不能成为被告。
    B项,《行政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①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②海关处理的案件;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④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本案中的决定者是县政府,因此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C项,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行政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D项,《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第13题:

    县计生委认定陈某违法生育第二胎,决定对陈某征收社会抚养费40000元。陈某向县政府申请复议,要求撤销该决定。县政府维持该决定,并在征收总额中补充列入遗漏的3000元未婚生育社会抚养费。陈某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此案的被告应为县计生委与县政府

    B、此案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此案的复议决定违法

    D、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状


    答案:A

  • 第14题:

    村民陈某在本村建一住宅。镇政府认定其非法占用土地,违反《土地管理法》,作出拆除房屋、退还土地的决定,随后将房屋强制拆除。陈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镇政府的决定、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关于镇政府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但无权强制执行

    B.有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有权强制执行

    C.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也无权强制执行

    D.无权作出拆除决定,但可以强制执行


    正确答案:C
    [考点]行政决定的作出与强制执行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77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由此可知,只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才有权针对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为,作出退还土地、限期拆除房屋的决定。而镇政府无权对此作出决定。所以A项、B项错误。
    《土地管理法》第83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目内,向人民法院危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根据该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有权强制执行拆除非法占用土地的房屋的决定,镇政府无权强制执行,即使是有权作出限期拆除决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也无权强制拆除,必须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D项错误,C项正确。

  • 第15题:

    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违法征用的费用。为此,刘某应_______

    A.应向镇政府提出

    B.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C.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D.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C

  • 第16题:

    (2012年)江平县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该县川口镇陈某等10户居民自建的附属房及围墙系违法建筑,决定强制拆除,并委托该县川口镇政府负责强制拆除有关事宜,陈某等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而起诉。关于复议机关、诉讼参加人及诉讼管辖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本案被告为川口镇政府
    B.本案应由江平县人民法院管辖
    C.若仅陈某起诉,则没有起诉的其他9户居民为第三人
    D.若10户居民对该决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江平县政府
    E.若10户居民在指定期限内未选定诉讼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职权指定

    答案:C,E
    解析:
    (1)选项AD:“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属于临时机构,应当以设立该临时机构的江平县政府为被告,以江平县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为复议机关。(2)选项B: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题中,江平县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本案。(3)选项C: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4)选项E:当事人一方10人以上的,由当事人推选2~5名代表人。当事人推选不出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在起诉的当事人中指定代表人。

  • 第17题:

    共用题干

    某县规划局以某企业未获规划许可即兴建厂房为由作出责令拆除的决定。该企业逾期未拆,也未对县规划局的决定申请复议和起诉。之后,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的决定。该企业以县政府为被告起诉其强拆决定。终审法院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作出撤销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一审法院是中级法院
    B:诉讼中,县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拆
    C:县政府还可以再次作出强制拆除决定
    D:对县政府再次作出的强制拆除决定,该企业可以起诉

    答案:A,B,C,D
    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43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自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审查完毕。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对下级初审的期限作出特别规定,只能由法律、法规进行,规章无权进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属于规章,故A项错误。《行政许可法》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故B项正确。《行政许可案件规定》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案件,认为原告请求准予许可的理由成立,且被告没有裁量余地的,可以在判决理由中写明,并判决撤销不予许可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决定。既然法院经审理认定,该公司申请符合法定条件,那么C、D项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0条第6项,被诉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该法第77条第1款,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变更。综合言之,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法院可以判决撤销,也可以判决变更。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加重对华某的处罚,且法院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故A、B项均正确。该法第7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者减损原告的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但A项并不违反该款规定,因为起诉人是受害人李某等人。李某等人起诉主张处罚春晖旅行社,实质是起诉被告不作为。法院经审理认定,李某等人的起诉理由成立,即意味着被告确实不履行法定职责。该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故C项应选。《行诉法解释》第55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某县旅游局对春晖旅行社未作处罚,故排除D项。


    本案被告是县政府,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第1项,应由中级法院管辖。故A项正确。《城乡规划法》第68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6条,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综上,在县政府作出强制拆除决定情形下,即使该决定被诉,该决定也不停止执行,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行诉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即新法第71条)规定的限制。"本题中,法院是以未听取该企业意见为由,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故县政府可以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强拆决定基本相同的强拆决定。据此,C项正确。《行诉法解释》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据此,D项正确。


    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A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60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履行法定职责,应当指定履行的期限,因情况特殊难于确定期限的除外。”故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96条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根据该条中“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字眼,C项错误。对小屯街道办事处具有监察职责的是县监察局,故根据该条第4项规定,D项正确。


    《行诉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二)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据此,刑事司法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对蔡某的罚款,是公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故属于刑事司法行为,不可诉,某县法院应当不予受理,其受理并作出实体判决,是违法的。《行诉法解释》第7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对原审法院受理、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错误的,应当分别情况作如下处理:(一)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实体判决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不应当受理的,在撤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同时,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迳行驳回起诉……”据此,B、C项正确,A、D项错误。

  • 第18题:

    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乱摊派的费用,为此,刘某应()

    • A、应向镇政府提出
    • B、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 C、不服镇政府的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 D、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C

  • 第19题:

    下列哪一个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A、某市政府强制拆迁,300多名原住户不服拆迁决定,提起诉讼
    • B、张某不服市商标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 C、李某不服某县政府的不动产登记行为,对该县政府提起诉讼
    • D、王某对专利局不授予发明专利的行为不服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李某违法修建房屋,市政府作出拆除房屋的决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李某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B、若张某对该房屋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应当中止执行
    • C、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予以公告后可自行拆除
    • D、行政机关不能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等方式,逼迫其履行决定

    正确答案:C

  • 第21题:

    某市居民高某未经市规划行政许可,在自家商店门口搭建一间临时库房,市规划局、城管局等部门在巡查中发现后下达了限期拆除的通知书,要求高某自行拆除,但高某拒绝拆除。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强制拆除。但是,两天后的一场大雪冰冻导致该临时库房坍塌。关于市政府强制拆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市政府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拆除
    • B、该市政府可自行强制拆除
    • C、市政府决定强制拆除前应予以公告,限期高某自行拆除
    • D、如高某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强制拆除

    正确答案:B,C

  • 第22题:

    多选题
    丰源市政府设立的临时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认定有50户居民的小区自建的围墙及附属房系违法建筑,指令胜利县政府具体负责强制拆除。50户居民对此决定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本案被告为胜利县政府

    B

    本案被告为丰源市政府

    C

    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

    D

    50户居民应当推选2~5名当事人作为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E

    如50户居民对此决定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丰源市政府


    正确答案: B,C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某县公安局对张某作出了一项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遂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该县人民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张某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张某因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县公安局为被告

    B

    张某因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

    C

    张某因对该县人民政府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县人民政府为被告

    D

    张某因对该县人民政府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作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