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乙公司提出的异议,商标局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作出裁定驳回并通知乙公司。对此,乙公司可以( )。A.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B.在6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C.在30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D.在60 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

题目

对于乙公司提出的异议,商标局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作出裁定驳回并通知乙公司。对此,乙公司可以( )。

A.在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B.在6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C.在30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

D.在60 日内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议


相似考题
更多“对于乙公司提出的异议,商标局裁定驳回。乙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 ”相关问题
  • 第1题: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申请注册“矫龙”商标,商标局发布公告。2月,乙保健品开发公司发现甲厂申请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蛟龙”商标十分近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异议期已过,乙公司无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C.乙公司有权以甲厂申请注册的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提出异议,但应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对商标异议的问题。商标异议的异议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的裁定机关为商标局,故B、D选项错误。甲厂申请的商标尚未注册,故不存在侵权问题,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2题:

    《商标法》第33条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

    A.7天内

    B.10天内

    C.15天内

    D.30天内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商标异议案的受理。《商标法》第33条规定:“被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异议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商标局异议裁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 第3题:

    万和公司以嘉禾公司的某注册商标连续3年未使用为由请求商标局予以撤销。商标局作出不予撤销的决定。万和公司不服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维持的复审决定。万和公司仍不服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
    B:被告是商标局
    C:被告是商标评审委员会
    D:法院可以通知嘉禾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答案:C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所谓行政复议,是指根据层级监督权,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在申请人、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并作出决定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即复议被申请人)也参加行政复议过程,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并提出意见。但是,商标局不参加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程序,故A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2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由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并非行政复议,故不得适用该条第2款。该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根据该第1款规定,本题的被告应当是作出复审决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B项错误、C项正确。参照《商标法》第44条第3款、第45条第2款,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故D项“可以”表述错误。

  • 第4题:

    2002年1月,甲厂在保健食品上申请注册 “矫龙”商标,商标局发布公告。2月,乙保健品开发公 司发现甲厂申请的商标与自己早已注册的“蛟龙”商 标十分近似。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为由,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B.异议期已过,乙公司无权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C.乙公司有权以甲厂申请注册的商标侵权为由, 向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有权以商标近似提出异议,但应向商标 评审委员会提出

    答案:A
    解析:
    。本题涉及对商标异议问題。商标异议的异 议期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的栽定机关为商标局, 故B、D选项错误。甲厂申请的商标尚未注册,故不存 在侵权问题,C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

  • 第5题:

    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


    答案:对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