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应( )。A.由扬子公司承担B.由6家发起企业按认购股份额承担C.由6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D.先由扬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5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题目

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应( )。

A.由扬子公司承担

B.由6家发起企业按认购股份额承担

C.由6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先由扬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5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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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某市机关甲为购买计算机设备,与乙公司和丙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签定了采购合同,约定由乙、丙公司共同提供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因乙公司没有组织好货源,供应商没能按期交货。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丙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主要责任,丙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C.先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再由丙公司承担

    D.由乙、丙公司对甲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7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2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成立后,公司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的,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公司不能成立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r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对认股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C: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B,D
    解析:
    《公司法》第94条规定,公司成立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不再负担责任,所以A选项不正确。公司设立过程中,只要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发起人均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不要求发起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C选项不正确。《公司法》第93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该款规定,D选项正确。

  • 第3题:

    (2015年)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下列关于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订立合同的责任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B.不论发起人与他人订立合同是以什么名义,均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C.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与他人订立合同,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D.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为自己的利益签订合同,均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

    答案:C
    解析:
    (1)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公司成立后予以“确认”,或者公司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有权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否则应由订立合同的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选项A、选项B错误。(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原则上应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合同责任(选项C正确)。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签订该合同,且合同相对人对此是“明知”的,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选项D错误)。如果合同相对人不知道发起人是为自己利益而订立合同,即善意,则仍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 第4题: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由( )。

    A.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全体发起人承担按份责任
    C.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D.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
    解析:
    公司不能成立时,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 第5题: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

    A:承担连带责任
    B:不承担责任
    C:应代其缴纳
    D:应将该发起人除名

    答案:A
    解析:
    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6题:

    甲乙丙丁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甲在履行公司设立职责时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下列各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公司成立后,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B.公司未成立,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乙丙丁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
    D.公司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甲追偿

    答案:A,B,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如因设立公司而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成立后应自动承受该侵权责任;公司未成立的,受害人有权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 第7题:

    2014年,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总承包人乙公司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后来因为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有问题,给甲公司造成1000万元的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对甲公司损失承担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8题:

    企业改制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他人共同组建新公司,债权人对债务转移不予认可,而原企业又无力偿还的,该债务()。

    • A、由原企业承担
    • B、由新公司承担
    • C、由新公司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 D、由新公司在所接收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9题:

    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时B公司和C公司明确约定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由B公司承担
    • B、由C公司承担
    • C、由B公司、C公司平均承担
    • D、由B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10题:

    单选题
    甲、乙等三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乙企业负责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作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如果公司无法成立,承担140万元装饰材料费的方案正确的是(   )。
    A

    甲企业与乙企业承担

    B

    甲企业独立承担

    C

    全体发起人连带承担

    D

    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正确答案: B
    解析:

  • 第11题:

    多选题
    中源装潢公司的装饰材料货款应(  )。[2005年真题]
    A

    由扬子公司承担

    B

    由6家发起企业按认购股份额承担

    C

    由6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

    先由扬子公司承担,不足部分再由其他5家发起企业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第12题:

    单选题
    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时B公司和C公司明确约定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责任的承担,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由B公司承担

    B

    由C公司承担

    C

    由B公司、C公司平均承担

    D

    由B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共用题干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由公司承担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D:若公司未成立,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则由全体发起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国有独资公司的重大事项决定权。详解:《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根据该法条可以直接得出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D。


    【考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详解:《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据此,A项中甲属于第(5)项所规定之情形,故甲不得担任公司高管,润发公司对其的聘任违反了法律规定;而乙刑满获释已经超过5年,丙的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经超过3年,丁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因违法被责令关闭已经超过3年,所以乙、丙、丁的聘任均未违反法律规定。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根据《公司法》第94条,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如果公司未设立的,则由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成立后,则应由公司承担,选项A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据此,B、C、D三项正确。


    【考点】股东代表诉权。详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并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而必须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才能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A、B项均错误,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项。


    【考点】股东查阅权。详解:公司是独立的实体,股东一旦完成出资就不再对其资本享有直接支配控制的权利,而只能通过股权的形式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如果股东不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进行监督,就无法保证其权利。《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选项A不正确,公司不能以商业秘密为由拒绝提供查阅。公司只能在有合理根据认为刘某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才能拒绝,且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所以,选项C也不正确。对于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查阅和复制,不要求一定要书面提出,所以,B项也不正确。D项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属于对股东查阅权行使的救济。


    【考点】公司监事的权利。详解:《公司法》第54条第1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根据该款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而不是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故A选项不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根据该款规定,B选项正确。该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根据该款规定,C选项不正确。该法第56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监事会行使职权花费的必要费用无须事先经股东会批准,故D选项不正确。


    【考点】发起人的责任。详解:《公司法》第94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项所述的情形下,公司设立过程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由成立后的公司承继,而非发起人承担=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D。


    【考点】股东临时大会。详解:《公司法》第102条第1款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本题中,公司董事会决定于8月2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于8月10日向所有记名及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的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间要求,故AB选项不当选。第102条第2款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本题中,甲、乙、丙合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达到3.3%,所以有权联合提出临时提案,C选项表述错误,当选。第22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由此可见,张某对于程序违法的股东大会决议主张撤销的期间限制为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故本题中,会议结束后2个月零5天张某已经无权主张撤销会议决议,D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考点】公司资本制度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详解: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置备于公司备查,主要目的在于维持信息公开化,保护股东的利益。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股东一旦将其财产以股份的形式投入公司,便丧失对其出资的直接控制权,此时建立规范化的财务会计制度,保证信息的公开、完整、准确,就成为股东监督董事、经理行使职权,了解财产运营状况,保护自身利益的主要手段,这也是股份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在本公司中公示的主要目的,故D项属于本题的应选答案。A、C项显然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设置的规定。B项累计债券余额是指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金额。这项规定的目的是使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与其净资产保持合理的比例,以保证公司有足够的偿还公司债券的能力,也是为了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因此,A、B、C项不选。


    【考点】上市公司巨额亏损的处理。详解:《公司法》第100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本题中东方公司的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35%,符合该条文的要求,故A项应选。第168条第1款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故B项应选,C项错误。《证券法》第55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故D项不应选。综上所述,本题应选A、B。

  • 第14题:

    甲公司与乙商场采用新设丙公司的方式进行合并重组,符合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乙商场未缴清的税款,应( )。

    A.由丙公司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乙商场股东不承担连带责任
    B.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甲公司股东和丙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C.由丙公司继续履行,乙商场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由乙商场股东继续履行,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A
    解析:
    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

  • 第15题:

    (2011年)甲公司将两个业务部门分出设立乙公司和丙公司,并在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分立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货款 12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 12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甲公司承担
    B.由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答案:D
    解析:
    “甲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乙公司承担”并非和债权人丁企业达成的约定,而是公司分立决议中明确的内容,对债权人丁企业不具有约束力。

  • 第16题:

    甲、乙等八家企业筹划建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甲企业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于是,由乙企业负责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专门定做了一批装饰材料,价值140万元。如果公司无法成立,承担140万元装饰材料费的方案正确的是( )。

    A.甲企业承担
    B.乙企业承担
    C.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承担
    D.全体发起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答案:C
    解析:
    如果公司无法成立,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向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第17题:

    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分立时B公司和C公司明确约定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由B公司承担
    B.由C公司承担
    C.由B公司、C公司平均承担
    D.由B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 A公司以前的债务由B公司承担”,并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约定”,而是“债务人之间的内部约定”,该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应当由B公司、C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第18题:

    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 100 万元的经济损失。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由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C.首先由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乙公司承担
    D.由乙公司和丙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建筑工程合同中分包的规定。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 第19题:

    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对资本的不足部分承担共同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 第20题: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由()

    • A、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 B、全体发起人承担按份责任
    • C、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 D、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A

  • 第21题:

    单选题
    企业改制以部分资产和债务与他人共同组建新公司,债权人对债务转移不予认可,而原企业又无力偿还的,该债务(  )。[2013年真题]
    A

    由原企业承担

    B

    由新公司承担

    C

    由新公司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D

    由新公司在所接收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企业以其部分资产和相应债务与他人组建新公司,对所转移的债务,债权人认可的,由新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对所转移的债务未通知债权人,或虽通知债权人但其不予认可的,由原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原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新设公司在所接收的财产范围内与原企业承担连带民事责任。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合并前甲公司欠丁企业货款10万元,现丁企业要求偿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10万元债务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由甲公司承担

    B

    由丙公司承担

    C

    由甲、乙、丙三个公司平均承担

    D

    由甲、乙、丙三个公司连带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因设立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应当由()
    A

    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B

    全体发起人承担按份责任

    C

    全体认股人承担连带责任

    D

    全体认股人承担按份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