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A.请求立即腾房B.提高房屋租金C.缩短房屋租期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题目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腾房

B.提高房屋租金

C.缩短房屋租期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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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与乙,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乙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A.甲将房屋出卖与不知情的丙,丙已经支付价款并入住

    B.甲通知乙欲出卖房屋,乙没有任何表示

    C.甲将房屋出卖与自己的姑姑

    D.甲欲将房屋出卖与与其住同一单元的丙


    正确答案:B
    9.【答案】B 【考点】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入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 第2题:

    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将该套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借款5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丙双方协议以房屋抵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未通知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可以主张丙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B、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丙可以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并未侵犯乙的优先购买权
    D、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无须通知乙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出租后抵押,则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本题属于现出租,后抵押,因此乙仍然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租赁房屋偿还债务,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 第3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6个月内归还,甲将自己的一间房屋抵押给乙以作担保并办理了登记。后甲将该房屋出租给丙居住,租期2年,但未将出租房屋一事通知乙,亦未告知丙该房已抵押给乙。后甲到期不能偿还借款,乙提起诉讼,将该房屋拍卖给丁。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无效
    B: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对丁有约束力
    C:因抵押权实现所造成的丙的损失,甲应当赔偿
    D:因甲未将房屋出租一事告知乙,乙可请求甲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物权法》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先租赁,后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买卖不破租赁;而先抵押后租赁的,买卖可破租赁。根据《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本题即属于这种情形。故甲和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本身有效,但对丁无约束力。因此,A、B两项错误。而甲未告知丙该房已抵押给乙,故对于抵押权实现所造成的丙的损失,甲应当赔偿。因此,C项正确。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并无通知抵押权人的法定义务,故无须因未通知抵押权人而承担法律责任。因此,D项错误。

  • 第4题:

    甲、乙签订典权合同,约定甲将自己的房屋出典给乙,在出典期间,乙将房屋出租给丙。如果甲、乙二人没有约定收益的归属,则乙将房屋出租获得的租金归(  )。

    A.甲
    B.乙
    C.甲、乙共同所有
    D.按照习惯确定

    答案:B
    解析:
    尽管《物权法》没有规定典权制度,但作为用益物权,典权也适用《物权法》有关物权或用益物权的一般规定,且我国仍然承认典权制度。根据《物权法》第116条的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租金属于法定孳息,在没有约定的情形下,应由用益物权人收取,即由典权人乙收取,故选B项。

  • 第5题:

    甲、乙合伙经营烧烤店,约定甲以租赁的房屋出资。甲与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丙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甲,租期5年。”房屋交付甲半年后,甲因意外死亡。丙旋将房屋出租给知情的丁,约定租期5年。丁乘乙外出期间搬入该房屋,并搬出甲、乙的物品。关于乙、丁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 B、乙有权对丁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 C、乙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 D、丁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A,B,C

  • 第6题:

    甲把房屋出租给乙,约定租期5年。半年后,甲未通知乙,将该房屋以150万元的价格出卖知情的养子丙,并办理过户登记。乙得知后提出异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乙有权主张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 B、乙有权自知道之日起15天内主张优先购买权
    • C、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 D、丙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

    正确答案:C

  • 第7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 A、请求立即搬出
    • B、提高房屋租金
    • C、缩短房屋租期
    • D、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D

  • 第8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将房屋抵押给某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一年后,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该房屋,丁购买该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丁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 B、甲与乙的租赁合同自动失效
    • C、甲把房屋抵押给银行的行为无效
    • D、乙可以在原租赁合同的范围内继续承租

    正确答案:D

  • 第9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将该房屋卖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A

    请求立即搬出

    B

    提高房屋租金

    C

    缩短房屋租期

    D

    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本题中,丙虽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甲与乙的租赁合同仍有效,即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丙无权更改合同条款,乙应向丙交付租金。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乙经甲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4年。乙经甲催告后,仍不向甲支付到期的第一年租金,外出躲债,几个月联系不上。丙见状,向甲提出代为清偿乙欠甲的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受领丙代为支付的租金

    B

    未经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对乙不享有追偿权

    C

    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权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D

    若甲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证机关提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使用,租期为3年,但在租期未满之前,甲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
    A

    从行为开始起就无效

    B

    即为终止

    C

    对乙继续有效

    D

    仍对甲继续有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在租期未满时,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房屋收拾后给丙。甲、丙之间对房屋的交付方式为()。
    A

    直接交付

    B

    简易交付

    C

    指示交付

    D

    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指示交付是指当事人在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时,如果该动产已经由第三人占有,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转让给新的权利人,来代替物的实际交付。

  • 第13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20天内乙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参考答案:C?

  • 第14题:

    为了充分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法律上赋予房屋的承租人以优先购买权,体现了民法的 人文主义关怀精神,秉承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但是,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有一定的例外,甲将. 自己的房屋出租与乙,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乙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房屋?

    A.甲将房屋卖与不知情的丙,丙已经支付价款并入住
    B.甲通知乙欲出卖房屋,乙没有任何表示
    C.甲将房屋卖与自己的姑姑
    D.甲欲将房屋卖与与其住同一单元的丙


    答案:B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W条 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的;(2)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的;(3)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4)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巳经办 理登记手续的。

  • 第15题:

    甲将一套自有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将该套房屋给丙设立抵押权借款5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两年后,借款到期,甲无力偿还债务,甲、丙双方协议以房屋抵债,并办理了过户登记,但未通知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乙可以主张丙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B.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丙可以要求乙搬离房屋
    C.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并未侵犯乙的优先购买权
    D.甲、丙协议以房屋抵债,无须通知乙

    答案:A
    解析:
    《物权法》第190条:“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0条:“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因此,先抵押后出租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抵押权实现导致房屋所有权变动的,不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先出租后抵押,则仍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本题属于现出租,后抵押,因此乙仍然可以主张买卖不破租赁,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1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22条:“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变卖租赁房屋偿还债务,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请求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此,出租人与抵押权人协议折价租赁房屋偿还债务,仍应当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仍享有优先购买权,故C选项,错误;D选项,错误。

  • 第16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半年后,甲通知乙欲出售该房屋,但20天后乙仍未表态,甲遂将该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有权( )。

    A.主张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C.主张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主张优先购买权

    答案:C
    解析:
    (1)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本题中,甲已经通知乙,乙20天未表态,乙的优先购买权已经消灭,选项D不选。(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得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在本题中,甲已经通知乙,不存在侵害乙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不存在违约行为,选项B不选;即使甲侵害乙的优先购买权,乙也无权主张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何况本案甲并无侵害乙优先购买权的行为,选项A不选。(3)不论优先购买权存不存在,“买卖不破租赁”制度是适用的,因此,承租人乙可以主张租赁合同对新房主丙继续有效,选项C正确。

  • 第17题:

    甲、乙、丙三兄弟共同出资购买一栋房屋给父母养老,三兄弟每人各出资30万元,房屋登记在三兄弟名下。10年后,父母均去世。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和乙均同意将房屋转让,即使丙表示反对,甲和乙也有权转让
    • B、甲提出将该房屋分割,尽管乙和丙均表示反对,甲仍有权对房屋进行分割
    • C、甲和乙要求将该房屋精装修,但丙对精装修表示反对。甲和乙仍然对房屋进行了精装修,此时丙有权拒绝承担装修费用
    • D、丙将在该房产上的份额出质给某银行,后来银行行使质权,决定将该份额拍卖,此时甲和乙享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A,D

  • 第18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乙经甲同意将房屋出租给丙,租期4年。乙经甲催告后,仍不向甲支付到期的第一年租金,外出躲债,几个月联系不上。丙见状,向甲提出代为清偿乙欠甲的到期租金。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未经乙同意,甲不得受领丙代为支付的租金
    • B、未经乙同意,丙代乙向甲支付租金后,丙对乙不享有追偿权
    • C、若甲欲收回房屋自用,甲有权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
    • D、若甲拒绝受领丙代乙支付的租金,丙可向公证机关提存

    正确答案:D

  • 第19题:

    甲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租期1年,在租期未满时,甲将该房屋出售给丙,于是甲通知乙,在租期期满的时候将房屋收拾后给丙。甲、丙之间对房屋的交付方式为()。

    • A、直接交付
    • B、简易交付
    • C、指示交付
    • D、占有改定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多选题
    甲、乙合伙经营烧烤店,约定甲以租赁的房屋出资。甲与丙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丙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甲,租期5年。”房屋交付甲半年后,甲因意外死亡。丙旋将房屋出租给知情的丁,约定租期5年。丁乘乙外出期间搬入该房屋,并搬出甲、乙的物品。关于乙、丁享有的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乙有权对丙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B

    乙有权对丁主张占有返还请求权

    C

    乙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D

    丁有权请求丙实际履行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 B,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丙后,甲又将该房屋抵押给乙,乙因行使抵押权而拍卖房屋给丁,则 ( )
    A

    原租赁合同无效

    B

    若经丁的同意,丙可以继续承租

    C

    “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仍可被适用

    D

    丙无权继续承租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5年,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半年后,甲隐瞒已经出租给乙的事实,将房屋出卖给丙,并给丙办理了过户登记。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乙有权主张甲、丙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

    乙有权自知道甲出卖给丙的事实之日起15日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C

    乙有权主张甲、乙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对丙继续有效

    D

    丙购买房屋后有权请求乙搬离该房屋,乙可对甲主张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租期3年。房屋出租1年后,甲欲卖该房屋给丙并通知乙,乙表示不买。甲便将该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丙对乙提出的下列请求合法的是(  )。[2007年真题]
    A

    请求立即腾房

    B

    提高房屋租金

    C

    缩短房屋租期

    D

    请求向自己交付租金


    正确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该条是对“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即在租赁物买卖的场合,租赁合同不受影响,对第三人继续有效,新的所有人必须尊重承租人使用权的原状。本题中丙作为房屋买受人,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继续在乙丙之间有效存在,丙仅仅是取代了甲在租赁合同中的地位,合同关于租金、期限的约定对丙有效,因此,丙只可以请求乙向自己交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