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A.王某B.李某C.王某之父D.李某之父

题目

此事谁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之父

D.李某之父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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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

    A.王某

    B.王某、李某和张某

    C.蔷薇饭店

    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24条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可以下这样一个定义,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即构成了原告资格。原告必须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机关则永远处于行政诉讼的被告位置。原告必须是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实行严格的诉讼保护主义,谁的权益受到侵害就由谁起诉,如果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而是为了他人的权益,就不能作原告而起诉。人民法院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只要受害人不起诉,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代之,所以原告资格是不能被取代的。

  • 第2题:

    某镇政府为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该 镇农民王某与邻居李某因用水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用砖块将李某砸伤。综治办接到举报后,遂 将王某带到该镇派出所,当即以派出所名义对王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王某不 服,向某律师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原告应当是()。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之父 D.李某之父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是原告。”从这一实质性规定来看,所谓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依照《行政诉讼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 政关系中是被管理的一方,必须服从行政行为,受其效力的拘束。但是,他们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利, 法律也为他们提供了保护自身权益的补救手段,就是在认为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 法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第3题:

    (三)某镇政府为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该镇农民王某与邻居李某因用水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用砖块将李某砸伤。综治办接到举报后,遂将王某带到该镇派出所,当即以派出所名义对王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王某不服,向某律师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原告应该是(  )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之父
    D.李某之父


    答案:A
    解析: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从这一实质性规定来看,所谓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关系中是被管理的一方,必须服从行政行为,受其效力的拘束。但是,他们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利,法律也为他们提供了保护自身权益的补救手段,就是在认为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 第4题:

    王某、李某和张某合伙开办一家饭店,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蔷薇饭店,王某为负责人,如果该饭店及其合伙人对卫生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原告是( )。

    A.王某

    B.王某、李某和张某

    C.蔷薇饭店

    D.李某和张某


    正确答案:B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合伙企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核准登记的字号为原告,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作诉讼代表人;其他合伙组织提起诉讼的,合伙人为共同原告。”注意题目中只说明依法登记,并未确定为合伙产业,所以只能是一般合伙,故根据以上规定,B项正确。

  • 第5题:

    某镇政府为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组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该镇农民王某与邻居李某因用水问题产生纠纷,王某用砖块将李某砸伤。综治办接到举报后,遂将王某带到该镇派出所,当即以派出所名义对王某处以10日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王某不服,向某律师咨询,寻求法律帮助。
    如果提起行政诉讼,本案的原告应该是()。
    A.王某 B.李某 C.王某之父 D.李某之父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第1款的规定:“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从这一实质性规定来看,所谓行政诉讼的原告,是指对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诉讼法》,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政关系中是被管理的一方,必须服从行政行为,受其效力的拘束。但是,他们在法律上也有一定的地位和权利,法律也为他们提供了保护自身权益的补救手段,就是在认为行政机关或授权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