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贫困山区14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要上学”在全国获奖,北京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感谢。王林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陈英。陈英的母亲谢惠贞为一优秀党员,她认为这笔钱应用来帮助更困难的孩子,决定把钱转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D.陈英为限制行

题目

某贫困山区14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要上学”在全国获奖,北京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感谢。王林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陈英。陈英的母亲谢惠贞为一优秀党员,她认为这笔钱应用来帮助更困难的孩子,决定把钱转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

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

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

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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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首先明确认识烂喉痧的医家是

    A、吴鞠通

    B、王盂英

    C、叶天士

    D、陈耕道


    参考答案:C

  • 第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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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 第3题:

    孙秀英与16周岁的刘毅是养母与养子的关系。孙秀英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位于市区临街,一直闲置。刘毅得知同学的哥哥陈志欲租用临街房开设小卖部,便主动将闲置房出租给他。刘毅未经养母同意,擅自与陈志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月租金500元,租期5年。随后,陈志请来装修工人拆改房屋,装修店面。孙秀英得知后,立即向陈志提出该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并要求陈志对房屋恢复原状,而陈志置之不理。孙秀英诉至人民法院。问:
    (1)刘毅与陈志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孙秀英是否有权要求陈志立即停工、恢复原状为什么


    答案:
    解析:
    【答案要点】(1)租赁合同无效。理由:刘毅年仅16周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租房这样重大的民事行为,应经其法定代理人孙秀英同意或追认后,才具有效力。现孙秀英明确表示了反对意见,应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2)有权要求停工、恢复原状。理由: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孙秀英作为刘毅的法定监护人,对于因租赁合同而导致的拆改房屋行为,有权要求陈志立即停工、恢复原状。
    【解析】本题属于案例综合分析题,考核的知识点是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及其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4题:

    将"nurse"译为"护士"的是我国护理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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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黎秀芳
    D.林菊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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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B
    解析:

  • 第5题:

    某贫困山区14岁中学生陈英的作文“我想上学”在全国获奖,北京某大学教授王林深受感动,写信给陈英表示愿意资助陈英读完高中,陈英回信表示接受并致感谢。王林随即将5000元钱汇给陈英。收到钱后,陈英的母亲谢惠贞认为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贫困的孩子,决定把钱捐给当地希望小学,并写信将此一决定告知王林教授。王林教授回信表示赞同,并向谢惠贞致以崇高的敬意。关于此事的法律分析,正确的是(  )。

    A.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无效
    B.陈英表示接受赠与,赠与合同生效
    C.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已得到赠与人王林教授的同意,因而有效
    D.陈英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表示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E.谢惠贞转捐钱的行为有效

    答案:A,B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利益以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根据《民通意见》第六条和《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是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益的行为时,行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