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5年7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 )作为被告起诉。A.贾县啤酒

题目

(一)

2005年7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 )作为被告起诉。

A.贾县啤酒厂

B.王某

C.铁路局

D.列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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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一)2005年7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 )作为被告起诉。A.贾县啤酒”相关问题
  • 第1题:

    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张某是否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1)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个体户张某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本案中,个体户张某销售的“飞跃”牌啤酒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张某应当承担赔偿李某遭受的损失的责任。但张某在赔偿李某的损失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即市啤酒厂追偿。

  • 第2题:

    本案中,张某以其受到的伤害,能够提起()诉讼。

    A.铁路局违约或侵权

    B.王某侵权

    C.贾县啤酒厂侵权

    D.列车员侵权


    正确答案:ABC

  • 第3题:

    .李某经营个体商店亏损达数千元,于是决定停止营业。赵某遂将李某店铺租下,同时租用李某的营业执照,经营各种商品和饮料。后消费者王某在该店中购买到变质商品,为此发生纠纷,王某准备随时诉讼解决。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王某只能以赵某为被告起诉

    B.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C.王某可以以赵某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D. 王某可以以赵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点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被告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尝。”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4题:

    张某对王某心存怨恨,于是在王某的食物中投放毒药,王某食用后被毒死。这时李某到张某家玩,了解情况后,与张某一同将尸体掩埋。后来民警询问李某,李某称自己对王某死亡一事不知情。关于张某、李某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二人构成故意杀人的共同犯罪
    B.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包庇罪
    C.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无罪
    D.张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李某构成遗弃罪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认定。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是事前无通谋的帮助行为,张某、李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对这种事后帮助行为应单独定罪处罚。

  • 第5题:

    李某和王某在火车上相识,李某怕自己错过目的地站,于是请求王某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王某欣然答应。火车到达A站时,李某和王某都睡着了,李某因此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付了额外费用,李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李某自己承担损失
    B.由王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由王某承担侵权责任
    D.由王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
    解析:
    好意施惠关系指当事人之间无意设定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由当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风尚实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关系。既然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李某不能请求王某赔偿损失。

  • 第6题:

    王某在某商店买回一箱啤酒,后在开箱饮用该啤酒时,其中一瓶发生爆炸,将王某的左手手指炸伤,经治疗花去医药费300余元。王某到商店要求赔偿,商店声称此啤酒是从某批发商张某处购得,应向张某索赔。张某言道,我并没有将此啤酒直接售于你,再说,此爆炸应为产品质量问题,要找也应该找厂家。王某找到厂家,啤酒厂称生产的啤酒无论包装还是质量都有保证,引起爆炸应是仓储中出现的问题,应找张某或商店解决。王某后以商店为被告将其诉至法院。
    问:(1)王某可以向谁索赔
    (2)若产品是因在运输中和仓储中出现的问题,王某可否向商店索赔,为什么
    (3)此案属于一般侵权还是特殊侵权


    答案:
    解析:
    (1)王某可以向商品的销售者或制造商索赔。 (2)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即便商品瑕疵是由仓储者、运输者造成的,受害人也可以直接向销售者、制造者索赔。但是他们赔偿之后,可以向仓储者、运输者进行追偿。
    (3)属于民法规定的特殊侵权。

  • 第7题:

    小偷张某在某购物商店窃得游客王某的钱包后逃逸,王某发现后急追。张某逃跑中撞上欲借用商店厕所的李某,因商店地板湿滑,李某摔成重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小偷张某应当赔偿李某的损失
    B.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C.王某不需要赔偿李某的损失
    D.小偷张某和购物商店对李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8题:

    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赔偿损失。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甲应以生产啤酒的厂家和销售啤酒的商亭为被告提起诉讼。

  • 第9题:

    李某购买了画家王某与张某共同创作的一幅风景画,美术馆若想展出该画,需经()同意。

    • A、李某
    • B、王某与张某共同
    • C、王某或张某
    • D、李某、王某与张某中之一人

    正确答案:A

  • 第10题:

    问答题
    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赔偿损失。甲应以谁为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 甲应以生产啤酒的厂家和销售啤酒的商亭为被告提起诉讼。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王某盗接李某家的电信线路并复制李某家使用的电信码号上网,后来王某的朋友张某也使用该电信码号上网。李某发现后,应该向谁追究侵权责任()。
    A

    王某

    B

    张某

    C

    李某或张某

    D

    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李某购买了画家王某与张某共同创作的一幅风景画,美术馆若想展出该画,需经(  )同意。[2014年真题]
    A

    李某

    B

    王某与张某共同

    C

    王某或张某

    D

    李某、王某与张某中之一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发生转移(如把作品出售给他人)后,持有该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随之享有展览权,但是该作品的著作权并不随作品原件的转移而转移。如某画家把自己创作的一幅绘画委托拍卖行拍卖时,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同时也将对该画的著作权转让,那么,拍得该绘画的人仅仅有权将之用于展览,但是不享有其他著作权。

  • 第13题:

    (一)

    2003年2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61.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作为被告起诉。

    A.贾县啤酒厂

    B.王某

    C.铁路局

    D.列车


    正确答案:ABC

  • 第14题:

    关于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与铁路局无关

    B.王某出售啤酒的行为,铁路局对此应当承担责任

    C.王某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D.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确答案:BCD

  • 第15题:

    王某与李某为一幢楼房的权属发生纠纷,起诉至人民法院。张某向人民法院主张该幢楼房归他所有,人民法院遂追加张某为第三人。其后原告王某申请撤诉,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张某为另案原告,王某、李某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由张某取代王某作为原告,李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C: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李某为原告,张某为被告,继续审理
    D:如果人民法院允许王某撤诉,应以王某为另案被告,张某为另案原告,诉讼另行进行

    答案:A
    解析:
    【考点】第三人之诉,本诉原告撤诉后的处理。详解:《民诉法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所以,B、C、D项均不正确。

  • 第16题: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张某因业务关系认识李某,遂与李某出双入对,并进而开始同居生活,后经不住李某软磨硬泡,张某与李某到李某户籍所在地办理了结婚登记。王某得知后,十分气愤。王某及其亲属提出下列主张,能够得到支持的是:( )

    A.王某请求李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B.王某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C.王某不提出离婚,单独诉请张某赔偿其所遭受的精神痛苦
    D.王某的父母请求张某赔偿各项物质损失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可知,本题中,王某有权在离婚诉讼中同时请求张某赔偿精神损害,但不得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主张,也无权请求配偶之外的第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近亲属也不是合格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人。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 第17题:


    李某诉赵某侵权案


    赵某、钱某和孙某订立书面协议,共同经营一家饭店,约定赵某提供店面,钱某和孙某分别出资5万元,作为经营之用。某日.顾客李某在饭店就餐,刚打开一瓶啤酒(该啤酒是由A厂生产的)时发生了意外,啤酒瓶突然爆炸,玻璃碎片将李某击伤。事后,李某与赵某协商赔偿之事,但没能达成协议,于是李某将赵某告上了法庭。赵某认为问题出在啤酒上,不关饭店的事,而且就算有事也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就向法庭书面申请追加钱某和孙某作为共同被告应诉。但是,法庭认为李某只是起诉赵某一人,只列了赵某一人为被告。诉讼过程中,赵某认为应当由啤酒厂承担责任,申请追加A厂为第三人。


    【问题】


    1.法院拒绝追加钱某和孙某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如果法院判决赵某承担赔偿责任,赵某履行完赔偿义务之后可以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


    3.如果诉讼过程中,李某伤势严重不便参加庭审,于是委托他的妻子刘某全权代理参加诉讼,之后刘某自行与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法院同意追加该A厂为第三人,那么A厂有哪些诉讼权利?


    5.如果啤酒爆炸时,另外一名顾客甲也受到伤害,甲向同一法院起诉了赵某,法院能不能将这两个案件合并审理?为什么?


    6.如果A厂生产的一批啤酒被证实有质量问题,该消息在报纸上披露后,消费者纷纷起诉A厂,应当如何确定诉讼代表人?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因为赵某、钱某和孙某属于个人合伙,合伙人在诉讼中属于必要共同诉讼人,法院应当追加钱某和孙某。


    2.赵某可以向钱某和孙某追偿他们各自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


    3.法院应当不予支持,裁定驳回。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4.A厂被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有权参加法庭审理,在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时候有权提出上诉。


    5.能。甲和李某因同一种类事实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作为普通共同诉讼合并审理。


    6.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自行推选代表人;若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与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本题联系合伙、侵权和民事诉讼的规定,主要考查了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规定,涉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理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诉讼代表人。解题的关键在于熟悉和区分这几对法律概念: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和诉讼代表人。



  • 第18题:

    2000年7月某日,被告人王某、李某、张某在某公园售票处商定,由李某负责望风,王某、张某混入购票的人群行窃。后王某、张某挤入购票人群,王某窃得一游客钱包(内有人民币200余元),欲逃离现场时,被发现。民警胡某与几名群众即上前抓捕王某、张某。王某向东逃离200余米后,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破胡某主动脉,致胡某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王某逃走。张某向西逃离100余米后,被群众抓获。李某则乘乱逃走。后王某、李某均被抓获。
    问:(1)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2)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王某、李某、张某不构成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即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犯罪行为。本案中,王某、李某、张某有共同盗窃的故意,但是王某仅仅窃得人民币200元,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司法解释,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500元至2000元),所以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成立盗窃罪。王某、李某、张某共同盗窃的行为仅仅是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王某、李某、张某的行为不是共同犯罪行为。
    (2)王某构成抢劫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这是适用本条的前提。实施的上列行为虽未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如果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严重的,仍可以按照抢劫罪论处。本案中王某实施盗窃的行为虽然没有构成犯罪,但其暴力行为情节严重,所以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按照抢劫罪定罪处罚,不另外成立其他罪名。所以,王某仅仅成立抢劫罪一罪。
    考查要点是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以及抢劫罪。抢劫罪是历年来法律硕士考试案例分析题必考的题目,它涉及转化犯以及加重构成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发多发的案件,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当对抢劫罪予以充分的重视。

  • 第19题:

    王某盗接李某家的电信线路并复制李某家使用的电信码号上网,后来王某的朋友张某也使用该电信码号上网。李某发现后,应该向谁追究侵权责任()。

    • A、王某
    • B、张某
    • C、李某或张某
    • D、王某和张某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 第20题:

    游客王某购买了一瓶啤酒与友人共饮,不料该啤酒瓶自行爆炸,王某及其友人和路过此地的行为均受了伤,他们中()可以获得人身伤害赔偿。

    • A、王某
    • B、王某及其友人
    • C、王某及路过的行人
    • D、王某、王某的友人、路过的行人

    正确答案:D

  • 第21题:

    原告甲在某商亭购买了一箱啤酒,在开启啤酒时,啤酒瓶突然爆炸,将甲的手炸伤。为此,甲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商亭和生产啤酒的厂家赔偿损失。甲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本案属于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甲可以选择啤酒制造地、啤酒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中的一个法院起诉。

  • 第22题:

    单选题
    李某购买了画家王某与张某共同创作的一幅风景画,美术馆若想展出该画,需经 (  )同意。
    A

    李某

    B

    王某与张某共同

    C

    王某或张某

    D

    李某、王某与张某中之一人


    正确答案: D
    解析:

  • 第23题:

    多选题
    李某经营个体商店亏损达数千元,于是决定停止营业。赵某遂将李某店铺租下,同时租用李某的营业执照,经营各种商品和饮料。后消费者王某在该店中购买到变质商品,为此发生纠纷,王某准备随时诉讼解决。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2008年真题]
    A

    王某只能以赵某为被告起诉

    B

    王某只能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C

    王某可以以赵某为被告起诉,也可以以李某为被告起诉

    D

    王某可以以赵某和李某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2条规定:“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 第24题:

    单选题
    下列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的是(  )。[2006年真题]
    A

    张某剽窃王某的论文

    B

    张某在上车排队时与李某产生纠纷,将李某打伤

    C

    张某拒不履行其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D

    张某在网上发贴子辱骂王某


    正确答案: B
    解析:
    C项属于违约行为。侵权行为指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或财产权利而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A项属于侵犯了当事人知识产权的行为;B项属于侵犯了当事人身体权的行为;D项属于侵犯了当事人名誉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