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32~36题:王芳1996年到A企业参加工作,当时与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1998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佳,要安排部分职工下岗,在企业领导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前向工会说明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职工下岗分流意见。王芳于1998年底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王芳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了家政的培训,半年后,通过中心提供的需求信息,王芳成为B公司的家政服务员。企业领导应当至少提前( )日向工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职工下岗分流意见。A.5B.20C.15D.3

题目

回答32~36题:

王芳1996年到A企业参加工作,当时与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1998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不佳,要安排部分职工下岗,在企业领导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前向工会说明了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职工下岗分流意见。王芳于1998年底下岗,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由中心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王芳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了家政的培训,半年后,通过中心提供的需求信息,王芳成为B公司的家政服务员。

企业领导应当至少提前( )日向工会说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职工下岗分流意见。

A.5

B.20

C.15

D.30


相似考题

2.由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地处某市繁华市区的桢隆制鞋厂决定到远离市区15公里的郊区另建新厂。该厂因此召开全厂大会,动员员工到新厂上班,并提前60天向员工发放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分别与员工办理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王平是一位在该厂工作了15年的工人,与企业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接到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王平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提出,新厂离家太远,自己家里上有老人需要照顾,下有刚刚5岁的幼儿需要接送,确实有困难,因此要求到该厂在市区的销售部门工作。企业经过慎重研究,书面通知王平:销售部的编制已满,无法安排。王平是制造工人,文化水平仅为初中,没有任何销售经验,而且企业为解决员工的上下班问题,已经安排开通班车等,因此厂部无法满足王平的要求。经几次协商,双方均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最后企业书面提出:再给王平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还不能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在接到通知后仍表示不能到新厂上班。一个月后,鞋厂做出决定:因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协议,王平不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企业解除与王平的劳动合同,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维持原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安排其到销售部门工作。[2003年6月四级真题]请对上述案例提出你的分析意见。

更多“回答32~36题:王芳1996年到A企业参加工作,当时与该企业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到1998年,企业生产经 ”相关问题
  • 第1题:

    职工李某与一家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李某以收入偏低为由,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未予答复。过了15天,李某就被一家合资企业招用,又与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李某走后,原企业生产受到影响,要求李某回厂上班。同时,原企业与李某所在的合资企业联系,希望让李某回厂,但该合资企业以双方已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放人。

    请问:

    (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解除?

    (2)某合资企业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1)李某与原企业的劳动合同未解除。李某只以口头形式在15天前提出解除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企业对其要求未作答复,因而协商解除合同也不成立。
      (2)《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该合资企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第2题:

    王某在某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与企业同意续签劳动合同,无论王某是否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都应当签订

    B.王某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签订

    C.王某与企业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王某提出与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应当签订

    D.企业有权决定是否与张某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C

    【考点】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题的答案为C。

  • 第3题:

    由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地处某市繁华市区的桢隆制鞋厂决定到远离市区15公里的郊区另建新厂。该厂因此召开全厂大会,动员员工到新厂上班,并提前60天向员工发放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分别与员工办理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
    王平是一位在该厂工作了15年的工人,与企业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接到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王平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提出,新厂离家太远,自己家里上有老人需要照顾,下有刚刚5岁的幼儿需要接送,确实有困难,因此要求到该厂在市区的销售部门工作。
    企业经过慎重研究,书面通知王平:销售部的编制已满,无法安排。王平是制造工人,文化水平仅为初中,没有任何销售经验,而且企业为解决员工的上下班问题,已经安排开通班车等,因此厂部无法满足王平的要求。
    经几次协商,双方均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最后企业书面提出:再给王平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还不能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在接到通知后仍表示不能到新厂上班。
    一个月后,鞋厂作出决定:因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协议,王平不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企业解除与王平的劳动合同,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维持原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安排其到销售部门工作。
    请对上述案例提出你的分析意见。


    答案:
    解析:
    (1)因为桢隆制鞋厂的厂址要迁到郊区,使得企业原来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企业按照规定提前60天向员工发放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桢隆制鞋厂变更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
    (2)企业与员工在签订以及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王平有权提出到销售门市部工作的要求,企业有权决定不接受王平的要求。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桢隆制鞋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
    (4)在本案例中,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案例中,桢隆制鞋厂支付王平经济补偿金不符合规定,应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5)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在补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与王平的劳动合同。

  • 第4题:

    由于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地处某市繁华市区的桢隆制鞋厂决定到远离市区15公里的郊区另建新厂。该厂因此召开全厂大会,动员员工到新厂上班,并提前60天向员工发放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分别与员工办理变更劳动合同的手续。王平是一位在该厂工作了15年的工人,与企业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接到变更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后,王平向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提出,新厂离家太远,自己家里上有老人需要照顾,下有刚刚5岁的幼儿需要接送,确实有困难.因此要求到该厂在市区的销售部门工作。企业经过慎重研究,书面通知王平:销售部的编制已满.无法安排。王平是制造工人,文化水平仅为初中,没有任何销售经验;而且企业为解决员工的上下班问题,己经安排开通班车等,因此厂部无法满足王平的要求。

    经几次协商.双方均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最后企业书面提出:再给王平一个月的时间考虑,如果还不能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企业将解除劳动合用,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在接到通知后仍表示不能到新厂上班.一个月后,鞋厂作出决定:因变更劳动合同达不成协议,王平不服从企业的工作安排,企业解除与王平的劳动合同,支付王平10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王平对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申诉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维持原劳动关系,并要求企业安排其到销售部门工作。

    请对上述案例提出你的分析意见。


    正确答案:
    (1)因为桢隆制鞋厂的厂址要迁到郊区,使得企业原来与员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企业按照规定提前60天向员工发放了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桢隆制鞋厂变更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
    (2)企业与员工在签订以及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王平有权提出到销售部门工作的要求.企业有权决定不接受王平的要求。
    (3)根据《劳动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桢隆制鞋厂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合法。
    (4)在本案例中,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因此桢隆制鞋厂支付王平经济补偿金不符合规定,应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5)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程序的,在补足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后,可以解除与王平的劳动合同。

  • 第5题:

    王某与某施工企业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王某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1
    B:2
    C:3
    D:6

    答案: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