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合同履行中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方式是()。A.不履行合同B.终止履行合同C.中止履行合同D.要求对方履 ”相关问题
  • 第1题:

    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该权利在我国合同法理论上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答案:D
    解析:
    知识点:不安抗辩权的定义。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 第2题:

    发生下列()情形的,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A、争议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将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的
    B、争议一方符合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情形的
    C、对方行使了先履行抗辩权的
    D、争议一方符合行使不安抗辩权情形的
    E、符合法定的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的

    答案:A,B,D,E
    解析:
    并非所有的合同在发生争议之后都应当绝对地坚持不中止履行原则。如争议的一方继续履行合同将会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的,该方当事人可以及时中止履行合同。另外,如果争议一方符合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及不安抗辩权情形的,该方当事人亦可以中止履行合同。合同争议发生后,是否需要中止履行,应当综合多方面的因素考虑,如继续履行是否经济、是否符合法定的可以中止履行的情形、中止履行后是否会引起对方的反索赔等。

  • 第3题:

    【填空题】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


    先履行方

  • 第4题:

    合同履行中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方式是( )。

    A.不履行合同
    B.终止履行合同
    C.中止履行合同
    D.要求对方履行合同

    答案:C
    解析:
    行使抗辩权只是在一定期限内中止履行合同,并不终止合同的履行效力,抗辩权事由消除后,债务人仍应履行其合同义务

  • 第5题:

    不安抗辩权人与相对方关于合同履行顺序的关系是()。

    A、债务人先履行合同
    B、债权人先履行合同
    C、双方同时履行合同
    D、无先后关系

    答案:A
    解析:
    【考点】考查不安抗辩权的合同履行顺序
    根据《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此类题目考查抗辩权的履行顺序及权利行使的主体。在此一并介绍三种抗辩权:首先,只有双务合同中才能适用抗辩权;单务合同中,一方享有权利,一方承担义务,不存在抗辩的问题。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中未约定双方先后的履行顺序,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对待给付前,均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合同中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后履行人因先履行人未适当履行义务,后履行人可行使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中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人因担心后履行一方欠缺履行能力,由先履行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