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合同约定,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费用,由公司负担;如发生看病费用,由马某自理。自2009年3月10日起,马某生病住院2个月,共花去医疗费用2万元,住院期间,公司为马某正常发放工资,但在马某出院时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马某认为公司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下列关于双方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存续,公司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B.根据“看病费用由马某处理”的约定,公司可不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C.

题目
马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合同约定,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费用,由公司负担;如发生看病费用,由马某自理。自2009年3月10日起,马某生病住院2个月,共花去医疗费用2万元,住院期间,公司为马某正常发放工资,但在马某出院时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马某认为公司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下列关于双方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存续,公司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B.根据“看病费用由马某处理”的约定,公司可不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C.因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故公司可不去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D.“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应认定有效,马某应自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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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马某平时总嫌弃自己相貌不够美,为整容瞒着父母私下向表姐韦某、朋友王某各借款2万元做手术费用。后马某整容成功,并成功在外省找到一份工作,为了隐瞒自己的历史,对自己从前的熟人一律回绝,对韦某和王某也避而不见,绝口不提还钱的事。王某在一次出差途中偶遇马某,向马某要钱不成,回到老家便与韦某协商,将自己的2万元债权以1.2万元转给韦某,打算由韦某出面向马某索要。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王某向马某要钱,则韦某的诉讼时效并不因此中断
    B:王某向马某要钱,则王某的诉讼时效中断
    C:王某的债权转让后,韦某的诉讼时效从达成债权转让协议之曰起中断
    D:王某的债权转让后,韦某的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告知马某之日起中断

    答案:C
    解析:
    王某向马某主张权利,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但韦某的债权诉讼时效不受王某主张的影响。再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因此本题C应选。@##

  • 第2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1张 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 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 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花费5000元从1个 不认识的人手中购买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 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下列说法正确 的是:( )
    A.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 所支付的5000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与不当得利问题。马某 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 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的提货单记载了偾权人 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 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故 A选项错误。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 时善意为必要,马某取得提货单仅支付较低价格,不是 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也未询问转让人的身份,难谓对交 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故B 选项错误。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 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 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 据,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马某与韩某之间 形成不当得利之偾,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 支付价款。至于马某支付的5000元价款应由其向无 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故C选项正 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3题:

    马某新入职一家家电销售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告诉马某,为了考察马某的销售能力,公司决定先与马某签订一个六个月的试用合同,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可以再签订正式合同,试用期月薪 3000 元,正式合同期工资为 10000元,如果试用期没有达到预定的业绩,公司则不会与马某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于公司的做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公司与马某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的做法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合法有效
    B.公司须在合同中约定对马某进行销售职业培训
    C.人力资源部的人员要求马某交付身份证以便进行资料审核
    D.后由于马某表现良好,双方决定变更合同,书面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答案:D
    解析: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故 A 项说法错误;培训事项的规定并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故 B 项说法错误;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故 C 项说法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故本题答案选 D。

  • 第4题:

    秦某毕业后直接应聘到甲公司工作,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某日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住院治疗1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甲公司不再和秦某续约,事后秦某发现甲公司未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但缴纳失业保险费用5年。秦某去办理了失业登记。
    下列关于秦某下班期间因闯红灯被车撞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秦某属于工伤
    B.秦某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C.秦某的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D.秦某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答案:B
    解析:
    选项ACD: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秦某因为闯红灯被撞伤,属于自己的原因,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工伤待遇。

  • 第5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周某受伤住院所享受的待遇,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B.周某享受医疗期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C.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甲公司向其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周某平时工资的80%
    D.周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住院期间周某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答案:D
    解析:
    ( 1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劳动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工伤;( 2 )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第6题:

    马某欲住旅社,尚未登记和交住宿费,与服务员发生争吵,某县某镇派出所干警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欲将其带到派出所审查,马某出旅社大门后逃跑,民警鸣枪警告马某站住,马某不听,民警遂开枪将马某击伤。后经鉴定为重伤,劳动能力全部丧失,生活能力部分丧失。马某住院费用达10万元。现马某提出国家赔偿请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马某不能获得国家赔偿,因为派出所干警行使职权的行为是合法的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
    • B、马某可获得国家赔偿,因为派出所干警的行使职权的行为是违反《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的违法行为
    • C、如果赔偿,只需对马某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D、马某能获得赔偿,但是不能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

  • 第7题:

    市规划局向某公司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马某的房屋紧邻该许可规划用地,马某认为建筑工程完成后将遮挡其房屋采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马某应当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B、规划局审查和决定发放该许可证前应听取马某意见
    • C、因马某不是该许可的相对人,不具有原告资格
    • D、因市规划局向某公司发放了规划许可证,因此该公司为共同被告

    正确答案:B

  • 第8题:

    多选题
    马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但是并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后来其做生意需要资金,将该股权转让给知情的罗某,并约定之后由罗某承担出资义务,不得向马某追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公司有权请求马某履行出资义务

    B

    公司有权请求罗某对马某的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C

    罗某对出资承担责任后,有权向马某追偿

    D

    马某与罗某约定转让后马某不再接受罗某追偿的条款违法


    正确答案: C,B
    解析: 本题考核未全面履行出资的问题。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马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罗某)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罗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依法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已经明确“约定罗某不得向马某追偿”,属于另外约定的情形,因此,选项C的说法不正确,同时,司法解释允许双方做这样的约定,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选项AB的说法正确。

  • 第9题:

    判断题
    A公司未按照规定支付员工马某的社会保险费,马某发现后,并没有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离开了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马某的做法是正确的。()
    A

    B


    正确答案:
    解析: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通知用人单位。

  • 第10题:

    问答题
    贾某在一家食品厂工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达成口头协议:如发生工伤,责任自负。厂房年久失修,在工作期间倒塌,贾某被砸伤,住院治疗1个月,花去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5000多元。工厂只发给他当月工资。贾某要求工厂负担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厂方则提出按照口头协议,贾某应自己承担这些费用。问题:(1)双方达成的“责任自负”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2)贾某的医疗费、护理费应由谁负担?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赵某于2008年4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选项何为正确()
    A

    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

    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

    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

    公司应当自2008年4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单选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从其亲戚刘某手中获赠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万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马某为此事,共花费了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出的5000元费用


    正确答案: D
    解析:
    A项,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提货单是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
    B项,《物权法》第106条中关于“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的规定,善意取得不仅应基于有偿的交易行为,而且以合理的对价为其成立条件,马某取得提货单未支付合理对价,且提货单载明甲厂为水泥的货主,因此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CD两项,《民法总则》第122条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马某支出的5000元费用应由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

  • 第13题:

    张某酒后驾车,将牛某撞死,将马某撞残,牛某80岁的老母亲没有经济来源,一直靠牛某赡养;马某丧失了劳动能力,马某有一个3岁的女儿马小宝,一家三口的生活只能靠马某的妻子杨某的微薄收入维持,杨某在医院日夜陪护了马某1个月,被扣除掉奖金200元和当月工资600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应支付牛母的生活费
    B:张某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误工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
    C:张某应支付杨某的误工费800元
    D:张某应支付马小宝的生活费

    答案:A,B,C
    解析:
    本题中张某将牛某撞死,牛母靠牛某生前赡养,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因此张某应支付牛母的生活费,所以A选项正确。马某残废后,马小宝可以由杨某抚养,因此张某不应支付马小宝的抚养费,所以D选项不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张某将马某撞残,应当支付马某的医疗费、误工收入和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所以B选项正确。《民通意见》第145条规定:“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马某被撞残废,杨某日夜陪护,张某应支付杨某的误工收入,奖金应包括在内,因此张某应支付杨某800元,所以C选项正确。

  • 第14题:

    马某是甲施工企业辞职的采购员,2018年3月1日辞职。2018年5月1日,马某持盖有甲公司印章的空白合同,到乙建材公司购买铝合金,乙公司不知道马某已经辞职,遂与乙签订了购买水泥的合同并在2018年5月5日发货。5月30日,乙由于没有收到货款遂向甲发出催告函。关于本事件,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甲拒绝,由马某承担支付责任
    B: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甲和马某对于该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D:甲支付货款后,可以向马某追偿
    E:如果乙知道马某已经辞职仍然签订了合同,乙和马某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D,E
    解析:

  • 第15题:


    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诉马某居间合同纠纷案


    2012年下半年,上海市E区的马某欲在北京购房,其在北京工作的弟弟马小某自愿为其从事代购事宜。期间,北京市A区的龚某在多家房屋中介公司挂牌销售其在北京市B区的一套三居室。


    2012年1 1月25日,北京市D区的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带马小某看了该房屋,马小某对房屋甚是满意,遂与其签订了《房屋求购确认书》,甲方为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乙方为马小某,甲方对该房屋的报价为160万元人民币,同时双方约定了禁止“跳单”条款,即乙方在验看过该房屋后6个月内,乙方或其委托人、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所有与乙方有关联的人,利用甲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甲方而与第三方达成买卖交易的行为均属无效,且乙方应按照与出卖方就该房屋买卖达成的实际成交价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12年12月10日,北京市C区的某房地产顾问公司亦带马小某看了该套房屋,并且积极与卖方龚某协商价格。同年12月21日,在某房地产顾问公司居间下,马某与卖方龚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成交价为155万元。


    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得知此情况后,于201 3年1月1 8日一纸诉状将马某起诉至某法院,请求判决马某与龚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同时支付违约金1.4万元,由于该案的诉讼标的额低于该地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0%,法院采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了该案,并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题】


    1.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马某主张马小某为无权代理,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为反驳该主张向法院提交了马某向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发送的关于授权马小某从事买房事宜的电子邮件,该电子邮件属于何种法定证据种类?在学理上,该证据属于本证还是反证?


    3.法院为查清马小某是否为无权代理这一事实,通知马小某参加了诉讼,马小某为何种诉讼地位?如果法院判决马小某承担法律责任,马小某应如何救济其权利?


    4.如果法院为节约诉讼资源,经原、被告双方同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判决书,该行为是否合法?


    5.如果龚某在出卖房屋后即出国旅游,回国后发现其房屋买卖合同被法院判决无效,龚某如何维护其合法权益?


    6.判决送达后的第14天,马某不服该判决,应采取何种司法救济途径?





    答案:
    解析:

    1.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可以向上海市E区人民法院或者北京市D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房地产公司与马某之间为居间合同纠纷,依法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电子邮件是电子数据,属于本证。电子邮件的载体为电子文件,在证据的法定分类上应属于电子数据;某房地产经纪公司对马小某有代理权之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其提出的证据电子邮件应属本证。


    3.马小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法院判决马小某承担责任,马小某可以提起上诉。案件的处理结果与马小某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马小某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马小某应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诉。


    4.不合法。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5.龚某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改变或者撤销该判决。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龚某因出国未能参加诉讼。法院判决龚某与马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损害了其民事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规定,其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当事人不能提起上诉,只能通过再审的途径救济权利。



    本题不但考查了管辖、当事人和证据等传统重


  • 第16题:

    (2013年)2012年 4 月 1 日,周某开始在甲公司上班。 2012年 4 月 20 日,周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如下:( 1 )劳动合同期限为 1年,试用期为 3 个月;(2 )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公司同意,周某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为此,甲公司要求周某缴纳了 1 万元的保证金。
    2012年 7 月 4 日,下班后,周某在处理收尾性工作时,不幸被工场内的吊灯砸伤,住院治疗2 个月。住院期间,甲公司按周某平时工资的 50 %向周某支付工资。周某痊愈出院后,甲公司以已无适合岗位为由,通知周某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周某与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周某住院期间的下列费用中,应当由甲公司支付的是( )。

    A.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B.治疗工伤的康复费用
    C.住院伙食补助费
    D.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答案:D
    解析:
    ( 1 )选项 ABC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选项 D :由用人单位甲公司支付。

  • 第17题:

    (2015年)2014年下半年,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公司在劳动用工方面发生下列事实:

    ( 1 ) 9 月 5 日,已累计工作 6年且本年度从未请假的杨某向公司提出年休假申请。
    (2 )因工作需要,公司安排范某在国庆期间加班 4 天,其中占用法定休假日 3 天,占用周末休息日 1 天,范某日工资为 200 元。
    ( 3 ) 10 月 20 日,尚处于试用期的马某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住院治疗 2 个月。
    ( 4 ) 11 月 10 日,公司通过口头协议聘用郑某从事非全日制用工,试用期 1 个月; 12 月29 日,公司发现郑某与乙公司也订立了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便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小题。
    关于马某受伤住院治疗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向马某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
    B.因在上班途中,马某此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C.因尚处于试用期,马某此次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D.甲公司应按照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向马某支付治疗期间的工资

    答案:D
    解析:
    ( 1 )选项 BC :在上下班途中(不论员工是否尚在试用期内),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2 )选项 AD: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第18题:

    2010年2月10日,某公司销售员宋某正在公司门市部售货时,一伙人突然闯入,殴打宋某,然后迅速离开。宋某因此受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万元,由自己支付。宋某出院后,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并发放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宋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称宋某应当找那一伙打他的人索赔,公司概不负责。该公司在本案中的做法是否合法?


    正确答案:该公司在本案中的做法不合法。

  • 第19题:

    某公司为员工马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5万元,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约定服务期5年,违约金5万元。工作满2年时,马某辞职,马某最多应向该公司支付违约金()万元。

    • A、0
    • B、2
    • C、3
    • D、5

    正确答案:C

  • 第20题:

    单选题
    马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合同约定,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费用,由公司负担;如发生看病费用,由马某自理。自2009年3月10日起,马某生病住院2个月,共花去医疗费用2万元,住院期间,公司为马某正常发放工资,但在马某出院时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马某认为公司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下列关于双方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2010年真题]
    A

    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存续,公司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B

    根据“看病费用由马某处理”的约定,公司可不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C

    因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故公司可不去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D

    “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应认定有效,马某应自付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本题中,用人单位与马某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自理看病费用的约定是无效的,公司应该为马某支付医疗费用。

  • 第21题:

    单选题
    马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合同约定,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如发生工伤费用,由公司负担,如发生看病费用,由马某自理。自2009年3月10日起,马某生病住院2个月,共花上医疗费用2万元,住院期间,公司为马某正常发放工资,但在马某出院时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用,马某认为公司应为其支付医疗费。下列关于双方纠纷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依然存续,公司应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B

    根据“看病费用由马某处理”的约定,公司可不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C

    因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故公司可不去支付马某的医疗费用

    D

    “马某自己缴纳社会保险”的条款应认定有效,马某应自付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 A
    解析:

  • 第22题:

    问答题
    2010年2月10日,某公司销售员宋某正在公司门市部售货时,一伙人突然闯入,殴打宋某,然后迅速离开。宋某因此受重伤,住院治疗花去1万元,由自己支付。宋某出院后,要求公司报销医疗费并发放其住院期间的工资。公司对宋某的要求予以拒绝,称宋某应当找那一伙打他的人索赔,公司概不负责。宋某受重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应当享受哪些待遇?

    正确答案: 在认定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的情况下,宋某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有:
    ①依法享有一定期限的工伤医疗期。
    ②工伤医疗期内的原工资由公司照发(发放工伤津贴)。
    ③因工负伤的医疗费、住院费、就医路费及部分膳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韩某接受甲厂委托为其运输水泥,取得一张乙水泥公司开出的水泥提货单,后不慎丢失,韩某立即前往乙公司挂失,却发现40吨水泥已经被马某提走,遂与马某发生纠纷。经查,马某系花费5000元从一个不认识的人手中购买该提货单的,该批水泥价值为100000元,提货单上的货主为甲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买卖合同

    B

    马某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依据为善意取得

    C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

    D

    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但必须支付马某所支付的5000元价款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善意取得与不当得利的问题。马某能否取得该批水泥的所有权,取决于其取得水泥的提货单是否合法、善意。本题中的提货单记载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名称的记名债权凭证,马某并非从权利人手中转让所得,其取得该提货单的合同不为有效合同,故A选项错误。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或者不动产时善意为必要,马某取得提货单仅支付较低价格,不是从权利人手中取得,也未询问转让人的身份,难谓对交易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能认定为善意取得,故B选项错误。因受托占有的提货单丢失,韩某应向甲厂赔偿所受损失,因此取得对遗失提货单及其项下财产的权利,马某提走水泥导致韩某遭受损失,且无合法依据,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之规定,马某与韩某之间形成不当得利之债,韩某有权请求马某返还水泥或者支付价款。至于马某支付的5000元价款应由其向无权处分人主张权利,韩某不负偿还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 第24题:

    多选题
    赵某于2017年1月2日应聘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3个月后的一天,赵某在工作中受伤,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并享受工伤待遇,公司以未与赵某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赵某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从确认

    B

    赵某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赵某开始工作之日起已建立

    C

    赵某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医疗费,但无权享受工伤待遇

    D

    公司应当自2017年1月2日起向赵某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正确答案: B,C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