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陈某于2015年3月结婚,2017年元月张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 )情况中,法院不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A.张某提出离婚的 B.陈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张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王某提出离婚的 D.陈某提出离婚的

题目
张某与陈某于2015年3月结婚,2017年元月张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 )情况中,法院不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

A.张某提出离婚的
B.陈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张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王某提出离婚的
D.陈某提出离婚的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D
解析:
婚姻解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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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正确答案:C

  • 第2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7年12月结婚,2018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王某提出离婚
    B.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答案:A,C,E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 本题是起诉离婚两项特殊规定的考查。一是一方是军人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或哺乳期的情况,考生要重点记忆。

  • 第3题:

    张某与李某于2010年1月结婚,但后因婚姻不和欲离婚。由于未能达成离婚协议,张某于2016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那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李某却于2016年9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而这3个月期间没有新情况与理由的出现,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B.如果法院对张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和好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那么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C.一审法院判决张某与李某不准离婚,原告张某不服进行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并对子女抚养、财产问题进行调解,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此时二审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D.当事人对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答案:A,B,D
    解析:
    考查离婚案件的特殊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7项的规定,禁诉期间的限制对象为原告,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329条第1款的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C项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2条的规定,D项正确。

  • 第4题:

    王某(男)与张某(女)于2012年结婚,结婚时王某购买了一套家电(包括冰箱、洗衣机等),并为张某购买了一枚结婚钻戒。2015年,两人因不和离婚,张某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另查明王某和张某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王某和张某工资10万。则王某和张某的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

    A:王某购买的家电
    B:结婚钻戒
    C: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房屋
    D:工资10万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5题:

    张某是现役军人,2002年与李某结婚。婚后两人长期两地分居,张某遂于2005年与军队驻地一女子同居至今,李某得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法院对此()

    • A、是否判决离婚须经张某同意
    • B、是否判决离婚须部队有关机关同意
    • C、不得判决离婚
    • D、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正确答案:D

  • 第6题:

    黄某(女)和王某(男)于1999年3月结婚,2001年元月黄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在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受理离婚诉讼请求?()

    • A、黄某提出离婚的
    • B、王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 C、黄某与他人通奸怀孕,王某提出离婚的
    • D、王某是军人,提出离婚的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下列说法或做法中正确的有几项?

    • A、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B、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 C、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 D、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C,D

  • 第8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与被告游某均是再婚。被告游某是荚籍华人。游某在1995年8月底来中 国旅游期间,经亲友介绍与原告张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来往了两三天,游某便 返回美国。1996年7月17日,游某再次从美国来到中国,与张某相处仅一个星期,二人 便仓促于1996年?月25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相处时间少,彼此不够了 解,且婚后张某拒绝与被告游某同居,致使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双方相互埋怨。1996 年8月2日,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游某离婚。原告张某诉称: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 相识,双方于1996年?月25日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 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特诉请法院准予离婚。被告游某辩称:被告与原告张某经亲友 介绍相识,双方仅见过两次面,且相处时间短促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原 告又拒绝与被告同居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张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法院是否应准予双方离婚?

    正确答案: 本案是一起涉外婚姻纠纷,张某和游某一方是中国公民,另一方是美国公民。现张某居住在中国,又是在中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所以应由中国法院对本案行使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游某来中国,只是观光旅游,不是在中国居住,所以张某应向自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本案由我国法院管辖,适用我国法律审判。人民法院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从张某和游某之间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等各方面进行分析,认定他们之间根本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因此,法院应判决准予张某与游某离婚。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9题:

    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A

    王某提出离婚

    B

    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

    赵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

    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

    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C,B
    解析: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因此,AC两项法院可以受理,B项法院不能受理;D项不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不能受理;E项,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属于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事项,法院可以受理。【命题点拨】本题是起诉离婚两项特殊规定的考查。一是一方是军人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女方处于怀孕、分娩、终止妊娠或哺乳期的情况,考生要重点记忆。

  • 第10题:

    问答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是否应当同意杨某的诉求?

    正确答案: 杨某三次起诉要求与赵某离婚,且双方自2004 年起分居,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杨某要求与赵某离婚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问答题
    1994 年8月,长清区杨某与赵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8月12日依法登记结婚,1997年10月14日生育一女孩,双方结婚之初感情较好。杨某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后,夫妻感情逐渐淡薄。2003年,杨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后自动撤回起诉。2004年,杨某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仍有和好的可能,遂依法驳回了杨某的诉讼请求。2005年12月,杨某第三次诉至法院,要求与赵某离婚。经审理查明,杨某任项目经理后,长期与另一女子非法同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该案应当如何判决?

    正确答案: 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杨某有婚外不正常的男女关系,且与另一女子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其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忠实的法定义务,对夫妻感情破裂之事实的发生存有过错。赵某因此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其要求精神赔偿的请求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在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在对孩子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依法做出有利于无过错一方判决的同时,还可以判令杨某赔偿赵某精神损失费。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王某与赵某于2011年12月结婚,2012年10月王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12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情况中,法院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的有(  )。
    A

    王某提出离婚

    B

    赵某是军人,由其提出离婚

    C

    因存在家暴事件,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

    D

    传言王某有生活问题

    E

    王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赵某提出离婚


    正确答案: A,D
    解析:

  • 第13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兵与小丽未办理结婚登记,因感情破裂,小兵起诉至法院要求小丽返还给付的彩礼,法院应当支持小兵的诉讼请求
    B.小张与小李结婚前,小张的父母购买了一套房屋表示赠与两人作为婚房,这套房屋在小张和小李结婚后属于小张个人财产
    C.小丁与其妻子感情确已破裂,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小丁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不应受理
    D.小红18岁时按村里习俗嫁给了杨某,半年后两人感情不和,小红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故A项正确。根据该解释第22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B项中,小张的父母明确表示将房屋赠与两人,故应为夫妻共同财产,B项说法错误。《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C项中小丁是在其妻子中止妊娠11个月后起诉离婚,故法院应予受理.C项说法错误。D项,小红与杨某并未领取结婚证,并且小红未到法定婚龄,两人不是婚姻关系,没有离婚一说,D项说法错误。故选A。

  • 第14题:

    张某与王某因双方之间的白酒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在庭前会议中明确了张某的诉讼请求与答辩意见,并且组织交换证据。那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法院应当结合张某的诉讼请求、王某的答辩意见以及双方证据交换情况归纳争议焦点
    B.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前会议过程中对张某与王某的纠纷进行调解
    C.张某在庭审过程中,对庭前会议中所承认的收到王某第一期货款的事实予以否定,法院应当不予采纳
    D.王某在庭前会议中认可张某提供合格白酒的证据,但在庭审过程中予以否定,并提出了相应的证据证明张某所提供的白酒和其所要证明的交付白酒是不合格的,法院审查后列入争议焦点

    答案:C
    解析:
    考查庭前会议以及禁反言的规定。根据《民诉解释》第22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答辩意见以及证据交换的情况,归纳争议焦点,并就归纳的争议焦点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因此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5条第6项的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包括进行调解,因此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29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对其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认可的事实和证据提出不同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责令其提供相应证据。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的诉讼能力、证据和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理由成立的,可以列入争议焦点进行审理。C项,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而并非直接不予采纳,C项错误,D项正确。本题为选非题,C项为正确答案。

  • 第15题: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4条的规定,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中国法院有权受理此离婚诉讼,C项正确。

  • 第16题:

    张某和王某结婚5年,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协商离婚,此时()。

    A:张某和王某自行解除婚姻关系
    B:张某和王某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C:张某或者王某请求由人民法院判决
    D:张某和王某到双方单位批准

    答案:B
    解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离婚登记是婚姻关系消灭的形式要件。

  • 第17题: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 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 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 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正确答案:C,D

  • 第18题:

    2006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婚后,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回答下列问题。法院可以受理张某离婚请求吗?


    正确答案: 张某当时未到法定的结婚年龄(未满20周岁)而与王某到民政部骗领了结婚证,他们的婚姻是无效的。若张某请求法院受理离婚时仍未满20周岁,则他们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因此张某没有诉讼请求权,法院不能受理其离婚请求;若张某达到了法定婚龄,则无效婚姻情形即不存在,民政部可责令其补办结婚证,因此张某可向法院请求离婚,法院可受理。

  • 第19题:

    多选题
    王某(男)已经35岁仍未结婚,家中父母时常催促。王某遂委托同乡刘某帮忙介绍,若最终牵手即付酬金1万元。后刘某介绍张某(女)给王某,双方一见钟情,于2018年7月7日登记结婚,张某于2018年9月1日怀孕。同年12月1日,王某查知自己无生育能力,张某曾为某洗浴中心“失足妇女”,其怀孕系因与酒吧服务生发生一夜情所致,同年12月2日,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

    王某与刘某的约定属于居间合同

    B

    因起诉时张某处于怀孕期间,王某无权起诉离婚

    C

    若刘某介绍时知道张某曾为“失足妇女”,王某有权撤销婚姻

    D

    王某起诉离婚的同时,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 A,B
    解析:
    A项,《合同法》第424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王、刘的约定并不属于居间合同。
    B项,《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本案中,张某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属于“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不受该规定限制。
    C项,《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由此可见,欺诈或重大误解均不能成为撤销婚姻的理由。
    D项,《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①重婚的;②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③实施家庭暴力的;④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婚姻法解释(一)》第2条规定,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张某的“一夜情”不属于婚姻法所称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故王某无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 第20题:

    问答题
    1997年,张某和王某相识并恋爱,当时张某未满20周岁,为了与他结婚,张某伪造了一个年龄证明,到民政部门骗领了结婚证,结婚后不久,张某忍受不了王某的一些行为,想到法院离婚,请问法院该判张某离婚吗?张某能否分割王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 可以,只要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判决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婚姻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问答题
    原告张某与被告游某均是再婚。被告游某是美籍华人。游某在2011年8月底来中国旅游期间,经亲友介绍与原告张某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双方仅来往了两三天,游某便返回美国。2012年7月17日,游某再次从美国来到中国,与张某相处仅一个星期,二人便仓促于2012年7月25日到民政局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相处时间少,彼此不够了解,且婚后张某拒绝与被告游某同居,致使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双方相互埋怨。2012年11月2日,张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游某离婚。  原告张某诉称: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于2012年7月25日登记结婚。因婚前了解不够,感情基础差,婚后无法建立感情,夫妻关系无法维持,特诉请法院准予离婚。被告游某辩称:被告与原告张某经亲友介绍相识,双方仅见过两次面,且相处时间短促便登记结婚。由于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原告又拒绝与被告同居过夫妻生活,夫妻感情无法建立起来。现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  张某应向何地法院起诉与游某离婚?法院是否应准予双方离婚?

    正确答案:
    解析:

  • 第22题:

    多选题
    李某与张某于2012年1月登记离婚,同年3月双方又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财产也放在一起。后因经济问题双方又发生纠纷,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依照法律()。
    A

    法院对李某与张某的纠纷应按事实婚姻处理

    B

    法院应当受理李某起诉的离婚案件

    C

    如果李某起诉只要求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因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 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D

    李某与张某所谓的婚姻关系无效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3题:

    单选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

    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

    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

    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

    D

    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