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们曾发生过以下事件:(1)赵同学去年暑假去海南旅游得很愉快;(2)钱同学私下和班主任说,虽然和自己同是北方人,赵同学一点都不豪爽;(3)孙同学认为赵同学去年暑假没去他们省太可惜了;(4)李同学找了个湘妹子做女友,其父母以不是同省人为由反对;(5)周同学和孙同学走得很近,因为他们觉得彼此间邻省,比较亲切;(6)吴同学昨天收到父亲来信,说西南地震,他马上通知周同学赶紧给家里打电话;(7)郑同学没有在北方生活过,今年想去山西玩,于是

题目

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们曾发生过以下事件:

(1)赵同学去年暑假去海南旅游得很愉快;

(2)钱同学私下和班主任说,虽然和自己同是北方人,赵同学一点都不豪爽;

(3)孙同学认为赵同学去年暑假没去他们省太可惜了;

(4)李同学找了个湘妹子做女友,其父母以不是同省人为由反对;

(5)周同学和孙同学走得很近,因为他们觉得彼此间邻省,比较亲切;

(6)吴同学昨天收到父亲来信,说西南地震,他马上通知周同学赶紧给家里打电话;

(7)郑同学没有在北方生活过,今年想去山西玩,于是找钱同学咨询他们省的旅游景点;

(8)王同学家就住在南京长江大桥旁边。

根据上述事件,请判断谁可能是东北人?( )

A.钱同学

B.李同学

C.周同学

D.孙同学


相似考题

1.案例三: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让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电视机损毁之前,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应属于谁?( )A.赵B.孙C.李D.李娟本事例中,哪个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A.李与吴之间的运输合同行为B.李与周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C.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D.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钱B.赵自己C.钱和孙D.钱或孙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吴承担B.吴和王平均分担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本题采用排除法作答较简单。由(6)知,周同学不是东北人,而是西南地 区的人,排除C;再根据(5)知,周同学与孙同学邻省,故孙同学也不可能是东北人,排除D;根据(7)知钱同学不是东北人,排除A。故本题选B。
更多“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们曾发生过 ”相关问题
  • 第1题:

    某大学将在赵、钱、孙、李、周、吴等6位同学中选拔几位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通过一段时问的训练考察.老师们对过6位同学形成如下共识:

    (1)不选拔赵;

    (2)或者选拔孙,或者不选拔钱;

    (3)如果选拔李,则不选拔周;

    (4)赵、钱、周都有可能被选拔出来;

    (5)如果不选拔赵.则一定要选拔李;

    (6)选拔孙,或者选拔吴。

    据此,可以推出( )

    A.选拔赵、钱、孙

    B.选拔钱、孙、李

    C.选拔孙、李、吴

    D.选拔李、周、吴


    正确答案:B
    108.【解析】B。根据(1)可知不选赵,排除A。由(3)可知李和周不能同时选,排除D。由(6)可知孙和吴也不同时选,排除C。故答案为B。

  • 第2题:

    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工,他们曾发生过以下事件:

    (1)赵同学去年暑假去海南旅游得很愉快;

    (2)钱同学私下和班主任说,虽然和自己同是北方人,赵同学一点都不豪爽;

    (3)孙同学认为赵同学去年暑假没去他们省太可惜了;

    (4)李同学找了个湘妹子做女友,其父母以不是同省人为由反对;

    (5)周同学和孙同学走得很近,因为他们觉得彼此问邻省,比较亲切;

    (6)吴同学昨天收到父亲来信,说西南地震,他马上通知周同学赶紧给家里打电话;

    (7)郑同学没有在北方生活过,今年想去山西玩,于是找钱同学咨询他们省的旅游景点;

    (8)王同学家就住在南京长江大桥旁边。

    根据上述事件,请判断准可能是东北人?( )

    A.钱同学

    B.李同学

    C.周同学

    D.孙同学


    正确答案:B
    B[解析]由(6)知,周同学不是东北人,而是西南地区的人;再根据(5)知,孙同学也不可能是东北人;根据(7)知郑同学和钱同学都是不是东北人;根据(8)知,王同学也不是东北人。

  • 第3题:

    北京大学宿舍里有来自八个地方的同学,他们分别姓赵、钱、孙、李、周、吴、郑、王,他们曾发生过以下事件:

    (1)赵同学去年暑假去海南旅游得很愉快;

    (2)钱同学私下和班主任说,虽然和自己同是北方人,赵同学一点都不豪爽;

    (3)孙同学认为赵同学去年暑假没去他们省太可惜了;

    (4)李同学找了个湘妹子做女友,其父母以不是同省人为由反对;

    (5)周同学和孙同学走得很近,因为他们觉得彼此间邻省,比较亲切;

    (6)吴同学昨天收到父亲来信,说西南地震,他马上通知周同学赶紧给家里打电话;

    (7)郑同学没有在北方生活过,今年想去山西玩,于是找钱同学咨询他们省的旅游景点;

    (8)王同学家就住在南京长江大桥旁边.

    根据上述事件,请判断谁可能是东北人?()

    A.钱同学

    B.李同学

    C.周同学

    D.孙同学


    正确答案:B
    B[解析]由(6)知,周同学不是东北人,而是西南地区的人;再根据(5)知,孙同学也不可能是东北人;根据(7)知郑同学和钱同学都是不是东北人;根据(8)知,王同学也不是东北人.结合选项,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4题:

    基于以下题干:

    在一条街的同一侧自西向东居住有七户人家。这七户人家主人的姓名分别是:赵、钱、孙、李、周、吴、郑。这7户人家自西向东的排列符合下列条件:

    (1)郑不住在街的最西边,也不住在最东边。

    (2)赵住在从西向东数的第四家。

    (3)孙与赵相邻。

    (4)吴住在赵和孙以东,并且在钱以西。

    哪一家不可能与赵相邻?( )

    A.钱。

    B.李。

    C.周。

    D.吴。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条件(4)可知钱和赵之间必定相隔吴。所以,钱不可能与赵相邻。

  • 第5题:

    某单位重视对年轻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在一次培训计划中,单位负责人决定在赵、钱、孙、李、周、吴六人中挑几名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人选需要满足下列要求:赵、李两人中只挑一人参加;李、孙两人中也只挑一人参加;赵、钱两人中至少挑一人参加,赵、周、吴三人中需有两人参加,对钱和孙的安排要相同;如果周参加,那李也必须参加。
    根据以上要求,可以肯定不参加培训的人为:

    A.赵、钱
    B.周、吴
    C.孙、李
    D.李、周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根据“赵、钱两人中至少挑一人参加”,可知赵和钱并非肯定不参加,排除A项;
    根据“赵、周、吴三人中需有两人参加”,可知周和吴并非肯定不参加,排除B项;
    根据“李、孙两人中也只挑一人参加”,可知李和孙并非肯定不参加,排除C项。

  • 第6题: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 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 已使用了 1年的1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 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 1台进 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 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 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 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 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 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 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 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 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 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 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 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 机被毁。
    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答案:A,D
    解析:
    。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依据《合同法》第 396条的规定,应厲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钱与 孙之间的买卖行为,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属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无效民 事行为。至于孙与辛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于无权处分而 效力未定,但李能善意取得。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 同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且巳交付赠与物,故合法有效。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 第7题:

    赵甲、钱乙、孙丙、李丁和周戊分别住在赵楼、钱屯、孙家堡、李庄和周店五个村中,已知:
    (1)每个姓氏与所在村庄的第一字不同;
    (2)赵甲、孙丙不住李庄;
    (3)钱乙不住孙家堡或周店;
    (4)李丁不住在赵楼或钱屯;
    (5)周戊不住钱屯或赵楼;
    (6)除非赵甲住李庄,钱乙才住李庄;
    (7)若赵甲住孙家堡,则孙丙住李庄。
    根据以上信息可得出:

    A.李丁住孙家堡
    B.钱乙住李庄
    C.孙丙住周店
    D.赵甲住钱屯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具有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根据题干,横向是村,纵向是人,根据(1)每个姓氏与所在村庄的第一字不同,如图:

    根据(2)赵甲、孙丙不住李庄(3)钱乙不住孙家堡或周店(4)李丁不住在赵楼或钱屯(5)周戊不住钱屯或赵楼,如图:

    根据(6)钱乙李庄→赵甲李庄,(2)“赵甲不住李庄”,根据否后必必否前,得到“钱乙不住李庄”;再根据(7)赵甲孙家堡→孙丙李庄,(2)“孙丙不住李庄”,根据否后必必否前,得到“赵甲不住孙家堡”,如图:

    由此可得,周戊住李庄,如图:

    再将可确定的信息全部填入表格,如图:

    根据上表,赵甲和孙丙无法确定,李家住在孙家堡。
    因此,选择A选项。

  • 第8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代理行为无效的有()。

    A.郑某受王某委托代为收养子女
    B.赵某受钱某委托代为购买汽车
    C.周某受吴某委托代为婚姻登记
    D.孙某受李某委托代为租赁房屋

    答案:A,C
    解析:
    选项AC:依照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 第9题:

    (五)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
    针对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叙述错误的是(  )。
    A.吴承担
    B.吴和王平均分担
    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
    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答案:A,B,C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第10题:

    M 公司新招聘了七个人,分别是赵、钱、孙、李、周、吴、郑,计划把他们安排在新成立的档案 室和人事科两个科室,每个科室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个科室至少有三名员工;
    (2)赵、李不能在同一个科室;
    (3)如果李在某一个科室,那么周也在这个科室;
    (4)两个科室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员工;
    (5)每个人至少是两个科室中的成员之一。
    以下科室的成员安排符合上述要求的是:

    A.档案室:李、周、吴;人事科:赵、钱、孙、郑
    B.档案室:赵、钱、孙、吴;人事科:李、周、吴、郑
    C.档案室:赵、李、周、郑;人事科:钱、孙、吴、郑
    D.档案室:赵、钱、郑;人事科:孙、李、周、郑

    答案:B
    解析:
    根据(4)两个科室至少有一名共同的员工,排除A项;根据(2)赵、李不能在同一个科室,排除C;根据(5)每个人至少是两个科室中的成员之一,D项中两个科室均没有吴,排除D。故本题选B。

  • 第11题:

    《百家姓》中的前八位是“赵钱孙李、周吴郑王”。


    正确答案:正确

  • 第12题:

    单选题
    某机构决定从五位业务骨干中选派一人到国外学习,这五位骨干分别是赵、钱、孙、李、周。在决定选派人选之前有如下对话:赵说:或者是我去,或者是孙去;钱说:周不去;孙说:如果不是李去,那么就是钱去;李说:既不是我去,也不是钱去;周说:既不是孙去,也不是赵去。最终确定人选后发现以上对话中只有两个人说对了,那么被选中的是(  )。
    A

    B

    C

    D


    正确答案: B
    解析:
    赵的话“p或者q”与周的话“非p并且非q”矛盾,必有一真一假;孙的话“如果p,那么q”与李的话“p且非q”矛盾,必有一真一假。由“只有两个人说对了”可知,钱的话必然为假,可推出“选派周去”。因此C项正确。

  • 第13题:

    有四对夫妻在同一单位工作。他们分别姓王、周、钱、郑、李、徐、吴、孙。已知:⑴小王结婚之日,小周夫妇、小钱夫妇和小郑夫妇都去祝贺;⑵周与钱的大衣的尺寸、款式和颜色完全一样;⑶小钱的爱人是小郑的表哥;⑷小郑夫妇外出旅行时,小徐、小吴和小周都去送行;⑸吴、钱、李婚前住同一间集体宿舍,小孙经常去看望。 根据上述情况,可推断出()。

    A. 小钱和小孙是夫妻 B. 小李和小徐是夫妻

    C. 小郑是女性 D. 小王是女性


    正确答案:A

  • 第14题:

    赵、钱、孙、李四个人中既有大人也有小孩。给他们称体重时,赵、钱两人的体重几乎等于孙、李两人的体重;将钱、李对换一下,赵、李两人的体重明显大于孙、钱两人的体重,并且赵、孙两人的体重还小于钱的体重。

    根据题干信息,下面哪项是赵、钱、孙、李的体重的正确顺序(由重到轻)?

    A.李、钱、赵、孙

    B.李、钱、孙、赵

    C.钱、孙、李、赵

    D.钱、赵、李、孙


    正确答案:A
    【答案】A。解析:根据题干可以知道,赵+钱=孙+李,赵+李>孙+钱,由此可以推出李>钱,赵>孙;又因为赵+孙钱,所以四个人的体重由重到轻就是李>钱>赵>孙。因此选A。

  • 第15题:

    赵、钱、孙、李、吴、郑、王七名保安每周轮流值夜班。就值班时间而言。现已知赵比孙晚一天;李比吴晚两天;钱比王早三天;郑在钱、孙之间,并且是在星期四。根据上述题干,下面哪一项关于值夜班的选项是真的?

    A.吴在星期日。

    B.李在星期二。

    C.钱在星期二。

    D.孙在星期五。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题干已知条件,郑在钱、孙之间,并且是在星期四,又因为赵比孙晚一天,钱比王早三天,所以孙只能是在星期五以后,钱就在星期四以前;又因为钱比王早三天,李比吴晚两天,所以,吴在星期一,钱在星期二,李在星期三,郑在星期四,王在星期五,孙在星期六,赵在星期天。

  • 第16题:

    如果李在赵西侧与赵相邻,则以下哪项不可能为真?( )

    A.周和李相邻。

    B.吴和钱相邻。

    C.吴和孙相邻。

    D.郑和李相邻。


    正确答案:A
    解析:如果李在赵西侧与赵相邻,则根据条件(3)可推出孙在赵东侧与赵相邻。将已知条件与现在推出的结果列表如下:
    根据条件(4)已知吴住在赵和孙以东,并且在钱以西,所以吴住第六户,钱住第七户。进一步根据条件(1)可推出郑住第二户,周住第一户,即:

      由表中可清楚地看出,选项A不可能为真。

  • 第17题:

    五对夫妻结伴自驾游。从出发点到目的地,正好有三个服务区,将他们的行程分为四段路,他们在每个服务区都休息了一会儿,有的夫妻也刚好可以换人驾车走下一段路。车队行进过程中,每对夫妻均在自家车中,一人驾车,一人休息。小孙因头晚喝了不少酒,所以今天一直未敢碰方向盘,只是与驾车的妻子说着闲话。已知:
    第一段路驾车的是:张、王、李、赵、周;
    第二段路驾车的是:吴、王、张、赵、郑;
    第三段路驾车的是:李、钱、张、刘、吴;
    第四段路驾车的是:郑、张、王、钱、周。
    根据以上信息,可以推出这五对夫妻分别是( )

    A.李吴、周郑、赵钱、孙张、刘王 B.刘赵、钱王、孙李、郑张、周吴
    C.孙张、李郑、吴周、刘王、赵钱 D.孙张、周郑、李吴、刘赵、王钱

    答案:C
    解析:
    根据题干可知,小孙一直未碰方向盘,四段路程皆由其妻子驾车,那么四段路程中都出现的人就是小孙的妻子,即“张”,由此判断“孙张”为夫妻,排除B项。夫妻二人不能同时作为同一段路程的驾车人,A、D两项中,“李”“吴”都是第三段路的驾车人,不可能是夫妻,排除。因此C项当选。

  • 第18题:

    现在准备从赵、钱、孙、李、周、吴、郑七位工程师中选出四人组成攻关组,集中优势兵力研制A型高技术产品。为使工作更有成效,我们了解到以下情况:(1)赵去钱不去; (2)钱去李、郑不去;(3)孙、李至少去一人;(4)周、赵只能去一人;(5)吴与孙要么都去,要么都不去。

    据此可知,攻关组的具体成员是:

    A赵、李、吴、孙
    B钱、孙、周、吴
    C赵、李、吴、周
    D钱、李、孙、吴


    答案:A,B
    解析:
    解析:第一步:翻译题干。

    (1)赵=》-钱;

    (2)钱=》-李∧-郑;

    (3)孙∨李;

    (4)周/赵;

    (5)吴且孙/(-吴且-孙)。

    第二步:排除错误选项。

    根据(4)可以排除D;

    周、赵有且仅有一人进入攻关组;根据(5)可以排除C;

    吴、孙要么都去,要么都不去,不能只去一人。剩下的AB选项根据已知条件无法再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B。

  • 第19题:

    钱、孙、李、吴、郑、王七名保安每周轮流值夜班。就值班时间而言,现已知赵比孙晚一天;李比吴晚两天;钱比王早三天;郑在钱、孙之间,并且是在星期四。下面哪个关于值夜班的选项是真的?(  )
    A.吴在星期日
    B.李在星期二
    C.钱在星期二
    D.孙在星期五


    答案:C
    解析:
    一周的第一天是星期日或星期一。如果第一天是星期日,题干告诉我们郑在钱、孙之间,并且是在星期四,加上赵比孙晚一天,因此,只能是孙在星期五、赵在星期六;钱比王早三天,说明只能是钱在星期日,王在星期三;剩下的李、吴只能在星期一、二,而这与李比吴晚两天这个条件矛盾。如果第一天是星期一,题干告诉我们郑在钱、孙之间,并且是在星期四,加上赵比孙晚一天,因此,孙、赵可在星期五、六或孙、赵在星期六、日;如果孙、赵在星期五、六,这没法满足钱比王早三天的条件;因此孙、赵只能在星期六、日,而钱比王早三天,因此王只能在星期五,钱在星期二;再加上李比吴晚两天,可知李、吴分别在星期三、一。

  • 第20题:

    在某项目招标过程中,赵嘉、钱宜、孙斌、李汀、周武、吴纪6人作为各自公司代表参与投标,有且只有一人中标,关于究竟谁是中标者,招标小组中有3位成员各自谈了自己的看法: (1)中标者不是赵嘉就是钱宜; (2)中标者不是孙斌; (3)周武和吴纪都没有中标。 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上述3人中只有一人的看法是正确的。根据以上信息,以下哪项中的3人都可以确定没有中标?

    A.赵嘉、孙斌、李汀
    B.赵嘉、钱宜、李汀
    C.孙斌、周武、吴纪
    D.赵嘉、周武、吴纪
    E.钱宜、孙斌、周武

    答案:B
    解析:
    解题思路:(1)真则(2)真,这不和题设,所以(1)不能真,由此可得赵钱都没中标;如果李中标则(2)和(3)都是真的,这不合题设,所以,李不能中标,综合可得B。

  • 第21题:

    (五)
    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1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
    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  )承担。
    A.钱
    B.赵自己
    C.钱和孙
    D.钱或孙


    答案:C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故赵的损失应由钱和孙承担。

  • 第22题:

    M 公司新招聘了七个人,分别是赵、钱、孙、李、周、吴、郑,计划把他们安排在新成立的档案 室和人事科两个科室,每个科室的成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每个科室至少有三名员工;
    (2)赵、李不能在同一个科室;
    (3)如果李在某一个科室,那么周也在这个科室;
    (4)两个科室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员工;
    (5)每个人至少是两个科室中的成员之一。
    如果李、周只在档案室,赵、吴、郑只在人事科,那么关于其余两人所在的科室,以下说法正 确的是:

    A.钱和孙都在档案室
    B.钱在档案室,孙在人事科
    C.钱在档案室,孙既在档案室,又在人事科
    D.钱和孙至少有一人在两科室兼任

    答案:D
    解析:
    由于李、周、赵、吴、郑都只在一个科室,根据(4)两个科室至少有一个共同的员工,可知剩余的钱和孙至少有一人需两科室兼任,但不能确定究竟谁在哪个科,谁兼任。故本题选D。

  • 第23题:

    赵明、钱红、孙杰三人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他们分别被哪个学校录取的,同学们作了如下的猜测: 同学甲猜:赵明被清华大学录取,孙杰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同学乙猜:赵明被北京师范大学录取,钱红被清华大学录取。 同学丙猜:赵明被北京大学录取,孙杰被清华大学录取。 结果,同学们的猜测各对了一半。 那么,他们的录取情况是( )。

    • A、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录取
    • B、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 C、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录取
    • D、赵明、钱红、孙杰分别被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和清华大学录取

    正确答案:A

  • 第24题:

    多选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代理行为无效的有( )。
    A

    郑某受王某委托代为收养子女

    B

    赵某受钱某委托代为购买汽车

    C

    周某受吴某委托代为婚姻登记

    D

    孙某受李某委托代为租赁房屋


    正确答案: C,B
    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