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给定资料,围绕“文山会海”这一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50分)
要求:(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仅限参考给定资料;
(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
(3)总字数1200字左右。
第1题:
四、参考给定资料,围绕“海洋的保护与开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
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
3.总字数900~1100字。
第2题:
四、围绕“给定资料2”提到的“朔州途径”,写一篇议论文。(40分
要求:
1. 参考给定资料内容,自选角度,自拟标题;
2. 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逻辑严谨,表达流畅;3. 总字数1000-1200字。
第3题:
(四)根据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l200字左右的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40分)
第4题:
四、参考给定资料,围绕“海洋的保护与开发”,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思想深刻,观点明确;
2.内容充实,结构完整,语言畅达;
3.总字数900-1100字。
参考范文:
科学开发 合理保护 依托海洋资源推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辽阔的海域,海洋资源极为丰富。多年来,我们通过大力开发海洋资源,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利支撑。当前我国GDP中有大约十分之一的份额都来自海洋经济。但是,由于开发方式不当、对环保不够重视,对海洋的开发利用也产生了诸多问题:海洋环境恶化,野生动植物减少,自然灾害增加,自然资源被破坏,我国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损害。
对待海洋资源应该既科学开发、又合理保护,统筹兼顾、共同推进。这不仅是因为我国海洋资源的人均占有量小、资源脆弱易损,也是因为过去重点关注经济开发的错误方式使我们更加警惕开发的方式。兼顾开发与保护,既有利于推动沿海和全国经济进步,也有利于保护我国海洋资源,从而长远上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应采取如下综合措施:
第一,完善海洋开发、保护方面的相关立法。在现有《海岛保护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相关的法律,确定海洋资源开发的规模、区域、方式等内容,以及海洋资源的保护区域、保护方法,为海洋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奠定法律基础。
第二,严格进行科学规划。站在国家海洋战略发展的高度,建立海洋综合管理规划体系,对全国沿海地区海洋资源发展的目标、功能给予合理定位,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划定优化、重点开发区和限制、禁止开发区域,合理建立产业集聚区和自然保护区。注重海洋高科技产业、旅游业等新兴产业、绿色产业发展,确立科学合理的发展格局。
第三,加强区域整合协作。宏观上整合各地资源,灵活调配、优势互补,防止出现重复建设。建立各省、地、县的领导干部会议协调机制,定期协商海洋资源的综合开发和海洋保护,形成联动、协调机制。
第四,优化海洋开发方式。特别注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相关项目的审查力度,建立污染源控制与综合管理系统,严格禁止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产业、产能,大力引入、推广高技术、低污染的产业、产能,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综合利用,各级政府积极建立科研机构,重点研发海洋资源开发的高新技术,提高海洋资源利用率,降低污染。
第五,加大对海洋资源的综合保护。在完善法规、规划的基础上,加强重点领域的保护与防治,适当建立自然保护区,加大对城市、企业排污的监管力度,普及自动监测设备,对排污超标的严格问责。发挥民间环保组织的监督作用,政府和媒体合作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与海洋开发共同形成“综合性海域管理”体系。
只有采取从立法到宣传的多方面综合对策,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保护政策,才能够长远上保证海洋资源的长久利用,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而为我国长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第5题:
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问题,自拟题目,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要求:观点明确,论述深刻,不少于1200字。
集民智解民困
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进行改革,这已经是共识。国家也早就启动了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调研,但是直到现在进程依然是调研。改革方案不见进展,而收入裂痕却在不断加深。时间越久,就越难解决,一直犹豫不决就可能错失很多机会,导致问题积重难返。显然,这一改革有必要“快刀斩乱麻”,不能总是陷入调研和利益博弈的旋涡。
要打破目前这种僵局,让改革方案早日实施,我以为唯一办法是公开已经形成的方案,让公众来讨论。有关机构进行前期调研的确有必要,但不能总是以调研的借口拖延改革;利益博弈确实不可避免,但不能总是隐秘博弈,更不能因为少数人而影响多数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唯有交给民意讨论才能终止无休无止的分歧。
首先,这一改革已有初步方案。相信这一方案是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集中了不少人的智慧,有一定合理性。即便该方案有待完善,我认为应该通过征求民意来完善。草根们的智慧不容忽视,问计于民合情合理。
其次,收入分配改革有坚实的民意基础。收入裂痕其实早在几十年前就已撕开了。1988年收入最高10%群体和收入最低10%群体的收入差距就达7.3倍。可以说,关于改革收入分配已经呼吁了很多年。有了民意支持,就为民主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相信公众有参与方案讨论的热情。
再次,让隐秘博弈转向公开博弈。所谓的改革阻力——既得利益集团,究竟是哪些机构、哪些企业?公众不得而知;究竟是谁与谁在博弈、博弈焦点是什么?以什么方式博弈?公众同样不知道。于是,这场本应该公开进行的博弈变成了少数人的隐秘博弈。既然是隐秘博弈就存在许多不公的因素,有可能伤害到公众利益。因此,公众不应缺席这场博弈。
最后,公开问计于民可节省改革成本。今天这个机构调研,明天那个机构调研,这笔经费支出必然不少,而且效果也不一定很好。早日公开征求民意,不但能节省调研经费,而且还能节省时间——收入分配改革不能再一次次错失改革机会了。要知道,民意讨论之后,还要完善方案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时间上拖不起。
可能在有关部门看来,如果公开一份不成熟的改革方案会影响到政府形象。其实,大可不必有这种顾虑。因为任何一项重大改革方案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唯有依靠集体智慧与民主决策,才能让改革方案少些漏洞多些公平。有关部门要意识到,民意是促进收入分配改革公平与效率的最好“鞭子”。如果继续这样调研再调研,陷入隐秘博弈的怪圈难以自拔,就会给人留下一种不好的印象:收入分配改革方案“难产”不是因为别的原因,而是因为有关部门先给既得利益集团吃“偏心饭”,等到既得利益集团博弈之后,才让公众吃“剩饭”。
我认为应该就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给有关部门明确具体责任、立倒计时牌。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出台方案征求民意,就要进行问责;如果参与改革方案的部门因为部门利益而影响改革进程,更要进行曝光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