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00

题目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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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原材料成本为2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 000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双办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收回的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 )元。

    A.23 000

    B.27 000

    C.30 000

    D.33 000


    正确答案:C
    委托加工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20 000+7 000+(20 0004-7 000)/(1一lO%)×10%=30 000(元)。

  • 第2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9年5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増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増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45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攻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或者用于其他方面的,委托方应将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 第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 1000 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 300 万元,增值税税额为 39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 140 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

    A.1300
    B.1339
    C.1440
    D.1479

    答案:A
    解析:
    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不能计入成本所以本题中的实际成本=1000+300=1300(万元)。

  • 第4题:

    (2015年)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A.36
    B.33.9
    C.40
    D.49.9

    答案: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30+6=36(万元)。

  • 第5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及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6%。2016年2月3日,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为40000元,加工费为14000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将该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2016年3月1日甲公司将加工后的材料提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及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均已结算),则甲公司关于下列会计处理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应负担的消费税5400元
    B.甲公司支付的加工费14000元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C.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60000元
    D.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54000元

    答案:B,D
    解析:
    甲公司负担的消费税=(40000+14000)÷(1-10%)×10%=6000(元),选项A错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时发生的加工费14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选项B正确;甲公司将收回的材料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公司负担的消费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中,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40000+14000=54000(元),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0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48万元,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1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1300
    B、1348
    C、1440
    D、1488

    答案:A
    解析:
    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是可以进行抵扣的,不能计入成本所以本题中的实际成本=1000+300=1300(万元)。(参见教材35页)

  • 第7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850元(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17944.44元
    • B、17166.67元
    • C、17000元
    • D、17850元

    正确答案:C

  • 第8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万元。
    A

    720

    B

    737

    C

    800

    D

    817


    正确答案: A
    解析: 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应在"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中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

  • 第9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黄河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3%、消费税税率10%,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9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
    A

    135000

    B

    150000

    C

    151000

    D

    1559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存货,以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工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所以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 第10题:

    单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另支付加工费6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适用消费税税率为10%的应税消费品,加工完成收回后,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后续抵扣。甲公司和乙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的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36

    B

    39.6

    C

    40

    D

    42.12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1题:

    单选题
    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B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成本为70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B00万元(不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乙公司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800万元,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将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万元。
    A

    880

    B

    797

    C

    800

    D

    817


    正确答案: C
    解析: 收回材料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计人存货成本,记入“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700+100=800(万元)。

  • 第12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19000元(不合增值税)、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  )元。
    A

    68000

    B

    69000

    C

    70000

    D

    72400


    正确答案: B
    解析:
    委托加工商品直接用于销售,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成本,所以该委托加工材料实际成本=50000×(1-2%)+19000+1000=69000(元)。

  • 第13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8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万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6%、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万元。

    A.13.5
    B.15
    C.15.2
    D.16.6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3.5+1.5=15(万元)。

  • 第14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黄河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000元(不含增值税),黄河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元。

    A:135000
    B:150000
    C:152000
    D:155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人账成本=100000+35000+15000=150000(元)

  • 第15题:

    (2012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原材料。2011年12月委托乙公司(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100 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35 000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5 000元,该批应税消费品已经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假定甲、乙公司均适用增值税税率17%、消费税税率10%,则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时,其入账成本为(  )元。

    A.135 000
    B.150 000
    C.152 000
    D.155 950

    答案:B
    解析:
    甲公司将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的入账成本=100 000+35 000+15 000=150 000(元)。

  • 第16题:

    (2010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4.92
    C.280
    D.282.92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 第17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6%。 2018 年 1 月 1 日, 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 240 万元的原材料, 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 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 2018年 5 月 30 日, 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 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 12 万元、 增值税 1.92 万元, 另支付消费税 28 万。 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 万元

    A.252
    B.254
    C.280
    D.282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 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 计入“ 应交税费— 应交消费税” 科目。 如果用于直接出售( 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出售) 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 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 万元) 。

  • 第18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元。

    A.18000
    B.14700
    C.16333.33
    D.12400

    答案:C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款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1-3%)+5000]/(1-10%)×10%=1633.33(元);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实际成本+加工费+消费税=10000×(1-3%)+5000+1633.33=16333.33(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 9700
      材料成本差异 300
      贷:原材料 10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6633.3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50
      贷:银行存款 7283.33
    借:库存商品 16333.33
      贷:委托加工物资 16333.33

  • 第19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1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

    • A、18000
    • B、14700
    • C、16333.33
    • D、12400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单选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节约);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增值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实际成本为()元。
    A

    69000

    B

    72632

    C

    70000

    D

    7240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1题:

    单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280000元,支付往返运杂费2000元,乙公司收取的加工费为20000元(不含税),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代收代缴消费税75000元。甲公司收回该批商品后用于连续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元。
    A

    377000

    B

    300000

    C

    302000

    D

    375000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22题:

    单选题
    甲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2019年12月委托乙加工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计划收回后用于直接对外销售。甲公司发出原材料成本为20000元,支付的加工费为7000元(不含增值税),加工完成的应税消费品已验收入库,乙加工厂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则该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
    A

    2700元

    B

    3000元

    C

    3040元

    D

    2400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物资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7000)/(1-10%)×10%=3000(元)。

  • 第23题:

    单选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1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1.92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

    252

    B

    253.92

    C

    280

    D

    281.92


    正确答案: A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如果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成本。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