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1月15日,兰某与黄某二人到金水桥游览。二人手里拿着矿泉水来到金水桥, 兰某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矿泉水随之脱落。黄某见状上前去捡那瓶矿泉水。 不小心又被兰某绊倒。此时,两名特警就将黄某、兰某二人扶拉起来, 接着民警就将二人带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地区分局,后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天安门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后,兰某表示不服, 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认定事实胡编乱造, 且自己跌倒的行为构不成现场混乱,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 并且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 根据《行政复议法》,若兰某对该治安管理处罚不服,最迟应在( )前提起行政复议A: 3月14日 B: 3月15日 C: 3月16日 D: 3月17日
2.2015年1月15日,兰某与黄某二人到金水桥游览。二人手里拿着矿泉水来到金水桥,兰某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矿泉水随之脱落。黄某见状上前去捡那瓶矿泉水,不小心又被兰某绊倒。此时,两名特警就将黄某、兰某二人扶拉起来,接着民警就将二人带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地区分局,后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天安门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后,兰某表示不服,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认定事实胡编乱造,且自己跌倒的行为构不成现场混乱,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且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兰某提起行政复议后,对于黄某的权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黄某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B.黄某不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C.对于案情,行政复议机关不用听取、采信黄某的意见 D.黄某要求查阅本案中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行政复议机关应予以拒绝
3.2015年1月15日,兰某与黄某二人到金水桥游览。二人手里拿着矿泉水来到金水桥,兰某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矿泉水随之脱落。黄某见状上前去捡那瓶矿泉水,不小心又被兰某绊倒。此时,两名特警就将黄某、兰某二人扶拉起来,接着民警就将二人带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地区分局,后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天安门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后,兰某表示不服,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认定事实胡编乱造,且自己跌倒的行为构不成现场混乱,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且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兰某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对其人身权造成了侵害。下列关于非法拘禁说法正确的是:( ) A.非法拘禁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B.对于认定非法拘禁罪的方法方式有着明确的限制,即非法拘禁的方式必须是强制性的 C.非法拘禁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D.构成非法拘禁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拘禁他人的,不构成本罪
4.2015年1月15日,兰某与黄某二人到金水桥游览。二人手里拿着矿泉水来到金水桥,兰某突然不知被什么东西绊倒,矿泉水随之脱落。黄某见状上前去捡那瓶矿泉水,不小心又被兰某绊倒。此时,两名特警就将黄某、兰某二人扶拉起来,接着民警就将二人带上警车,拉到天安门地区分局,后二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天安门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了治安管理处罚后,兰某表示不服,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做出的行政拘留处罚认定事实胡编乱造,且自己跌倒的行为构不成现场混乱,不属于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并且认为天安门地区分局的行为是非法拘禁,侵犯了自己的人身权。兰某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复议机关是:( ) A.市公安局 B.市人民政府 C.区人民法院 D.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