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 )A.一国决定邀请另一国的军舰来访B.一国决定参加某一国际金融组织C.一国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以解决日益增多的种族冲突D.一国决定改变现行经济体制

题目

下列哪项行为不属于国际法上的国家内政?( )

A.一国决定邀请另一国的军舰来访

B.一国决定参加某一国际金融组织

C.一国决定建立种族隔离区,以解决日益增多的种族冲突

D.一国决定改变现行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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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依国际法,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 A.一国的军用飞机进入他国领空 B.一国迫使他国同意违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 C.一国造成重大事故,使外国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受到严重损害 D.一国在遭到极端危难的情况下,为保护本国的生存而违背了国际义务


    正确答案:D
    免除国际不当行为责任的情形主要有:同意,对抗措施,不可抗力和偶然事故,危难和紧急 状态。A项中是一国侵犯他国领空主权的行为。B项中强迫国须负国际责任。C项中事故发生是一国造成的,不属于不可抗拒的力量、也不属于不能预料或无法控制的外界事件,该国要负担国际责任。D项属于 危难和紧急状态,可以免除国家责任。

  • 第2题:

    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正确的是:

    A.联合国是国际法的立法机关
    B.契约性条约对当事国没有法律拘束力
    C.一国境内的任何国家行为均属于一国内政
    D.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并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凡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则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许的

    答案:D
    解析:
    A 错误。国际社会没有也不应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更不能由任何一个国家单独制定国际法。国际法的规则只能由国家之间在平等基础上以协议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B 错误。从渊源的角度看,有人将条约分为“契约性条约”和“造法性条约”。前者一般是双边或少数国家参加,旨在规定缔约国之间的特定事项的权利义务的条约,如贸易交通等事项的条约。后者由多国参加、目的和内容是确立或修改某些国际法原则、规则或制度。从确立国际社会一般法律规则的角度看,多数国家参加的“造法性条约”,无疑具有更重要和普遍的意义。但是,由于所谓“契约性”和“造法性”条约在实践中往往很难区分开,并且任何条约都为当事国创立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从对缔约国具有法律拘束力角度看,二者没有本质区别。C 错误。内政一般以领土为基础,但内政不完全是一个地理概念。内政的范围不与领土范围完全相对应。判断某一事项是否属于内政,要看其是否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考察其在该事项是否已经为国际法所规范和调整,以及相关行为是否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规则和其所承担的国际义务。D 正确。不得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并不是禁止一切武力的使用,凡是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规则的武力使用是被允许的,包括国家对侵略行为进行的自卫行动和联合国集体安全制度下的武力使用。

  • 第3题:

    11、一国根据国内法作出的行为,不论是否符合国际法,都属于它的内政。


    正确

  • 第4题:

    共用题干

    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关于内政的说法错误的有、()
    A、一国对另一国进行的经济援助有可能成为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
    B、发生在甲国领土范围内的甲国国家行为一定会属于甲国的内政
    C、甲国利用经济优势强迫乙国从计划经济转而实行市场经济是干涉乙国内政的行为
    D、在甲国的领土外实施的行为不可能属于该国的内政范围

    答案:B,D
    解析:
    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其主体主要是国家。在一定的范围和条件下,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某些特定的政治实体,也可作为国际法的主体,A选项错误。与国内法相比,国际法的发展时间较短,无论从规则体系、国家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不如国内法领域完善和发达,因此选项B错误。国内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依一定的程序制定出来的。但国际社会上没有超国家的国际立法机构来制定规则,国际法的规则只能由国家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以协议的方式共同制定,这种协议可以是成文的,也可能是以不成文习惯法的形式表现出来,C选项错误。当今国际法的强制力是通过国家本身的单独或集体的行动来实现的。虽然国际法具有强制性,但有一些违背国际法的行为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追究,特别是在一些涉及战争与和平的重大问题和某些大国违法的情况下。国际法不可能解决国际社会的所有问题,特别是有关战争、和平、发展等根本性问题,更不是国际法单独能解决的。因此D选项正确。


    本题是考查国际法基本原则之一即不使用武力威胁或武力原则,该原则是指各国在国际关系上不得以武力或武力威胁侵害任何国家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也不得以任何与联合国宪章或其他国际法原则所不符的方式使用武力。乙国不能仅因为甲国进口进攻性武器而发射导弹摧毁其导弹发射装置,因此,乙国的行为不构成自卫,而是涉嫌构成侵略。


    一般来说,会员国在缔结条约时应考虑其在《联合国宪章》所承担的义务,不得与之冲突。但在实践中发生冲突在所难免。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规定:遇依国际协定产生之义务与联合国宪章所规定联合国会员国义务发生抵触时,宪章规定之义务应居优先。所以答案为A项。


    通说认为,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以及一般法律原则。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辅助资料的包括: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学说、国际组织决议。它们本身不是国际法的渊源,而是确立国际法规则的辅助方法。选项A属于国际公约,选项B属于司法判例,选项C属于权威公法学家学说,选项D国家主权与豁免原则目前还没有成为有效的多边国际公约,一直以来作为国际习惯在国际法上发挥着作用,国际习惯是属于国际法的主要法律渊源,而不属于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因此,选项B、C属于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


    国际习惯的构成要素有两个:一是物质要素或客观要素,指存在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某种行为的实践;二是心理要素或主观要素,指各国反复一致地从事的行为模式被各国认为具有法律约束力,故A、B项正确。证明一项国际习惯的存在,必须从国际法主体的实践中寻找证据,一般应注意国家间的各种文书和外交实践、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各种文件以及国内的立法、司法等,故选项C正确。对于D选项,国际惯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惯例现在指没有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实践或通例,故D项错误。


    禁止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原则是一项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但根据《联合国宪章》的规定,当一国遇有外来入侵时,单独和集体的自卫以及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行动构成了此原则的例外。


    内政的实质是国家基于其管辖的领土而行使主权的表现,包括建立国家政权体制和建立社会、经济、教育、文化等制度,处理其立法、行政、司法事务以及制定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往等所有方面的措施和行动,判断一事项属于一国的内政范围的标准有两个:1.其本质上属于国内管辖的事项;2.该事项中的行为并不违背已确立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而不能以领土范围作为衡量标准,发生在一国领土范围内的事项不一定都属于内政的范畴,反过来,也有在一国领土外从事一国内政的情况存在。因此,B、D选项错误。选项A中的一国对另一国的经济援助在违背国际法义务的情况下,如强迫他国接受援助以及在援助中附加干涉他国内政的条件等,均属于干涉他国内政,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C强迫他国改变经济体制毫无疑问属于干涉他国内政的情况。


    我国《宪法》和《立法法》均未对条约适用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主要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等一大批单行法律法规中有所涉及。我国参加或缔结的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分为三种情况:(1)可直接适用的,主要是在民商事范围内。其法律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26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及《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2)条约与国内法同时适用的,如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3)条约需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的,即条约内容必须经过相应的国内立法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因此,并非所有的条约、公约在我国是一律直接适用的。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民事范围的国际习惯和惯例的适用次序在国内法和条约之后,作为对国内法和条约的补充适用。D选项正确。故本题答案为B、D项。

  • 第5题:

    一国军舰在他国领海内有无害通过权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

    A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