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A.没有生活来源的老汉老李要求做中学教师的儿子小李先行支付赡养费,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B.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都应先予执行C.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D.财产保全不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题目

关于先予执行和财产保全的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没有生活来源的老汉老李要求做中学教师的儿子小李先行支付赡养费,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B.法院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都应先予执行

C.当事人对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不可以申请复议

D.财产保全不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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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正确答案:CD

  • 第2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D
    解析:
    【考点】保全和先予执行【详解】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因此,诉前保全的裁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的作出,也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因此,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特定的,且其范围小于保全适用的案件范围,B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当事人提出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若申请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C选项说法是正确的,应选。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为CD。

  • 第3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年)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保全和先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106条之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B选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7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所以C选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D选项是正确的。

  • 第4题:

    人民法院裁定芒果停止生产光盘的措施是( )。

    A.诉前财产保全

    B.诉讼财产保全

    C.证据保全

    D.先予执行


    正确答案:D
    D。解析: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停止生产属于先予执行的措施。

  • 第5题:

    关于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下列选项说法正确的是?()

    A:二者的裁定都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院依职权作出
    B:二者适用的案件范围相同
    C: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的申请时,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当事人拒绝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D:对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答案:C
    解析:
    【考点】保全与先予执行。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可见,财产保全可依申请也可依职权作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法院进行先予执行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能依职权作出裁定。所以A项是错误的。在适用案件范围方面,财产保全的案件范围没有法定的限制,但《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先予执行只能适用于以下案件:(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2)追索劳动报酬的;(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以B项是错误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和第107条规定,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中,人民法院都是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因此,C项是正确的。《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并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保全与先予执行的裁定都不得上诉。所以D项是不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