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律师事务所系上海市一家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欲在北京设立分所,依照《律师法》,下列哪项条件不正确( )A.原所成立5年以上B.原所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C.原所是合伙律师事务所D.成立分所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题目

金鹏律师事务所系上海市一家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欲在北京设立分所,依照《律师法》,下列哪项条件不正确( )

A.原所成立5年以上

B.原所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

C.原所是合伙律师事务所

D.成立分所须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相似考题
更多“金鹏律师事务所系上海市一家颇具规模的律师事务所,欲在北京设立分所,依照《律师法》,下列 ”相关问题
  • 第1题:

    《律师法》(2001年修正)第19条规定,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决定。请问,市司法局在作出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决定时,是否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为什么?


    参考答案:

    应当适用《律师法》的上述规定。行政许可法规定,法律、法规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2题:

    根据我国现行《律师法》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律师事务所更名后,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名称

    B. 设立律师事务所,至少应有3名以上的专职律师

    C. 律师事务所不是企业,因此,设立律师事务所不需要一定数额的资产

    D.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人必须具有执业经历,且从未受过停止执业的处罚


    参考答案B

  • 第3题: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B.律师事务所可设立分所,但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律师协会审核
    C.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D.律师事务所主任由律师民主选举产生,国资律师事务所主任除民主选举外还可采用任命的方式


    答案:D
    解析:
    根据《律师法》第16、19、21条的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律师 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故A、B、C三项说法错误。主任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执行律师会议的决议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日常事务。律师事务所主任由律师民主 选举产生。国资律师事务所主任除民主选举外还采用任命方式。合伙律师事务所主任一般从合伙人中产生,但也有例外。故D项正确,当选。

  • 第4题:

    下列关于律师事务所的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项?

    A.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B.律师事务所可设立分所,但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律师协会审核

    C.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备案

    D.律师事务所主任由律师民主选举产生,国资律师事务所主任除民主选举外还可采用任命的方式


    正确答案:D
    50.【答案】D 【考点】 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变更和管理制度【解析】 根据《律师法》第16、19和21条的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第14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报原审核部门批准.所以A、B、C三项说法错误.

  • 第5题:

    下面关于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规定,哪一或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B.设立分所,需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
    C.合伙律师事务所对其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D.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不可以设立分所

    答案:D
    解析:
    考查律师事务所分所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