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A.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法的B.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的C.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D.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题目

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A.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程序违法的

B.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行为的

C.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D.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相似考题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BCD
根据《仲裁法》第63条和《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2款的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三)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故上述四项均属于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考生应当注意比较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与撤销仲裁裁决的区别:(1)法定情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涉及的情形更为宽泛,包括对仲裁裁决适用法律的问题;而在审查撤销仲裁裁决时,只是针对仲裁裁决的事实认定和程序进行审查,不包括法律适用。(2)申请主体。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仲裁案件中的任何一方当事人;而有权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主体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一方当事人。(3)申请期限。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而对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应当在对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后.执行完毕之前提出。(4)管辖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则应当向受理对方当事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5)处理程序。对于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可以做出撤销仲裁裁决、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两种裁定,此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并根据重新仲裁的结果再做出裁定;而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只能作出是否不予执行的裁定。
更多“当事人对仲裁机构的裁决申请法院执行,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法院裁定不予执行:( )。 A.仲 ”相关问题
  • 第1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金,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正确答案:D
    【考点】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
    【解析】关于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l、2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可见,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由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再由仲裁机构将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选项A正确。关于仲裁裁决撤销申请被驳回后能否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的理由审请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B正确。关于在仲裁程序中当事人未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能否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的问题,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仲裁法》第58条或者《民事诉讼法》第217条(现为第213条)、第260条(现为第258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可见,其一,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主张撤销或不予执行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院应予支持。其二,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因此,选项C正确。关于重新仲裁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认为可由仲裁机构重新仲裁的,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因此,选项D错误。

  • 第2题:

    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 恢复执行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 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B.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应裁定终结执行
    C.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的,法院应判 决恢复执行
    D.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 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应裁 定中止执行


    答案:C,D
    解析:
    。中止执行、恢复执行应以裁定的形式作 出,而不是决定或是判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 抗辩的,法院不予执行。

  • 第3题: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B: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应裁定终结执行
    C: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的,法院应判决恢复执行
    D: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应裁定中止执行

    答案:A,B
    解析:
    中止执行、恢复执行应以裁定的形式作出,而不是决定或是判决;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法院不予执行。

  • 第4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正确答案:D

  • 第5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根据《仲裁法》第28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6条之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之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选项C说法正确。《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可见,只有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是,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律并没有关于重新仲裁的规定,仲裁机构不得重新仲裁。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

  • 第6题:

    关于法院对仲裁的司法监督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仲裁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仲裁机构申请,由仲裁机构将该申请移交给相关法院
    B:仲裁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此后以相同理由申请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C:仲裁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没有提出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异议,此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撤销或不予执行,法院不予支持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

    答案:D
    解析:
    【考点】法院与仲裁机关的关系【详解】《仲裁法》第28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法解释》第26条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仲裁法》第6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2012年《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D选项中,只有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程序中,法院才可以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在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无权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仲裁裁决若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故D选项说法是错误的,应选。A、B、C三项说法都是正确的,不应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