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张某因为重大过失取得一张票据B.李某约定交付10万元货物给王某,王某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李某。但是李某一直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现李某向王某追索时,王某提出抗辩C.韩某以背书方式取得汇票,但该汇票背书不连续D.刘某接受万某赠与的一张票据,刘某没有给付相应对价

题目

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A.张某因为重大过失取得一张票据

B.李某约定交付10万元货物给王某,王某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李某。但是李某一直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现李某向王某追索时,王某提出抗辩

C.韩某以背书方式取得汇票,但该汇票背书不连续

D.刘某接受万某赠与的一张票据,刘某没有给付相应对价


相似考题
更多“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A.张某因为重大 ”相关问题
  • 第1题:

    对于持票人所持的合格票据,票据债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 第2题:

    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张某因为重大过失取得一张票据
    B.李某约定交付10万元货物给王某,王某签发一张10万元的汇票给李某。但是李某一直没有按照约定交付货物。现李某向王某追索时,王某提出抗辩
    C.韩某以背书方式取得汇票,但该汇票背书不连续
    D.刘某接受万某赠与的一张票据,刘某没有给付相应对价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故应选ABC。

  • 第3题:

    票据债务人依下列哪些理由对持票人提出抗辩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张三偷盗取得票据
    B:李四接受徐清赠与的一张汇票,现徐清以没有给付对价对李四提出抗辩
    C:王五以背书方式取得汇票,但该汇票背书不连续
    D:赵六持有的支票超过出票日6个月后要求付款人付款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票据抗辩。详解:《票据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故A选项构成抗辩理由,当选。第11条第1款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故B选项不构成抗辩理由,不当选。第31条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汇票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汇票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前款所称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票的被背书人在汇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故C选项构成抗辩理由,当选。第91条规定,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 第4题:

    甲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关系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是:

    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正确答案:B
    [考点]票据的抗辩
    B。《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l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l2、13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依此,可知A、C、D项的情形都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只有B项票据债务人提出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 第5题:

    甲作为出票人,乙为收款人,丙为付款人,乙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在本票据中,票据债务人对持票人提出的以下抗辩,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是:()

    A: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B:以票据债务人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C:对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D:对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持票人提出的抗辩

    答案:A,C,D
    解析:
    【考点】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详解:《票据法》第13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依照《票据法》第12条、第13条的规定,对持票人提出下列抗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2)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3)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4)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5)其他依法不得享有票据权利的。依此,可知A、C、D项的情形都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的,只有B项票据债务人提出的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