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A国分立为两个新的国家B和C,甲国立即向B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B国的承认,乙国与B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丙国与B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丁国在B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中的一种事实上的承认 B.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对B作为国家的明示的承认 C.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D.丁国的做法不构成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题目

假设A国分立为两个新的国家B和C,甲国立即向B国发表了照会表示对B国的承认,乙国与B国建立了正式的外交关系,丙国与B国共同参加了一个新的国际环境条约,丁国在B国建立了一个商务机构。根据国际法中的承认制度,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甲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中的一种事实上的承认

    B.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对B作为国家的明示的承认

    C.丙国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D.丁国的做法不构成国际法上的默示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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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2005年甲国新政府通过政变代替了原有政府,新政府决定向乙国贷款用于灾区地方政府重建。2008年甲国决定和丙国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国家丁国。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甲国的承认属于对政府的承认,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
    B.甲国政府向乙国的贷款属于地方债务,不应由丁国予以继承
    C.如果甲国和丙国之间互负债务,则成立丁国后甲国和丙国之间的债务自然消除
    D.原对甲国和丙国生效的条约继续对丁国生效,效力及于成立后的丁国全境

    答案:A,C
    解析:
    选项A正确。判断究竟是国家承认还是政府承认有一个简单的口诀:国家承认必然伴随着领土变更,政府承认必然伴随着非正常更迭。本题中通过“政变”产生新政府,当然属于非正常更迭,应当为对新政府的承认。国家继承的起因为领土变更,所以A选项中“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表述正确。 选项B错误。题目中的债务准确说应该属于“地方化”债务而非地方债务。简单而言,二者的区别在于债务人。“地方化”债务的债务人为国家,只不过用于某地方。“地方”债务的债务人就是地方。题目中是甲国新政府出面贷款,债务人为国家,所以属于“地方化”债务。根据国际法,“地方化”债务和国家债务都应予继承。 选项C正确。甲、丙两国互负债务,合并后当然归于一体,自然消灭了。这里要注意虽然国际法规定国家合并时的债务继承规则是“全部转属继承”,但这是对外部主体而言,选项C中则是相互合并的内部主体。详见本题[陷阱提示]。 选项D错误。条约的继承规则将条约分成两大类进行规定。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应当继承(领土边界、河流交通水利等),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则不予继承(和平友好、同盟互助等)。D选项中没有做任何区分,显然不正确。

  • 第2题:

    甲乙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答案:A
    解析:
    【考点】国家承认的规则【详解】国家的承认是指现存国家对新国家产生的事实给予确认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效果,与新国家进行正常交往的行为。新国家可以由于殖民地独立、现存国家的合并、分离或解体等原因而产生。只要新国家符合国家构成的四要素的要求,并且是符合国际法原则而产生,而不是外国侵略等非法行为造成的。现存国就可以予以承认。所以A选项正确。国家承认是一种事实认可,不存在撤回问题,所以B、C项错误。国家承认现存国家是否承认新国家是它政策的选择,一旦承认了新国家,它就要接由此而产生的法效果,所以不存在事实上承认一说,D项错误。

  • 第3题:

    乙国原系X国殖民地,1968年独立成为一个新国家,甲乙二国系邻国,1995年甲国与乙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2018年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作为一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 第4题:

    ★ 甲地通过民族自决成立新的国家甲国,乙国的下列哪些行为可以视为明示承认?()
    A.乙国通过发表声明,表示承认甲国
    B.乙国和甲国締结和平友好条约
    C.乙国向甲国政府发照会,表示承认甲国
    D.甲国和乙国代表均参加了一个国际会议


    答案:A,C
    解析:
    。对国家的承认可以分为明示承认与默示承认。明示承认的方式有:由承认国以照会、函电、声明等正式通知被承认者,或派特使前往参加新国家或新政府成立典礼等。默示承认的方式有:締结双边条约、建立或继续保持正常的外交关系、颁发领事证书和建立领事关系等。AC项属于对甲国的明示承认,B属于对甲国的默示承认。一个新国家参加某些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并不构成其他参加国对该新国家和新政府的默示承认。

  • 第5题:

    甲、乙两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数年后,因两国多次发生边境冲突,甲国宣布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并不影响乙国对甲国的承认
    B、甲国终止与乙国的外交关系,表明甲国不再承认乙国是一个国家
    C、甲国主动与乙国断交,则乙国可以撤回其对甲国作为国家的承认
    D、乙国从未正式承认甲国作为国家,建立外交关系属于事实上的承认

    答案:A
    解析:
    外交关系是指国家间以特定的形式进行交往而表现和存在的国家关系,在外交关系建立并设使馆后,由于某种原因,一国也可以单方面暂时关闭使馆,甚至可以断绝与另一国家的外交关系。国家法上的承认一般是指,既存国家对新国家、新政府或者其他事态的出现,以一定方式表示接受或者表明愿意与其发展正常关系的单方面行为。国际法上的承认分为法律承认与事实承认,法律承认是认定被承认者作为法律的正式人格的存在,是不可撤销的,我们通常所说的承认都是法律承认。事实承认主要存在于外交实践中,它是不完全的、暂时的、非正式的。据此,A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