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C
【考点】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国际法渊源
【解析】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l款,国际法院根据国际法审判案件,适用的法律有四类: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为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司法判例和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家的学说。由此可见,可以作为确立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只能是司法判例或公法学家的学说。
更多“国际法院适用的法律中,只能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的是:( ) A.国际公约 B.国际 ”相关问题
  • 第1题:

    我国在将有关国际公约转化为国内法时的做法是()。

    A采用“一元论”的做法

    B采用“二元论”的做法

    C采用国际公约的法律效力高于本国立法的法律适用办法

    D采用国际公约的法律效力平等于本国立法的法律适用办法


    C

  • 第2题:

    5、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公法学家的学说可以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原因是下列哪些选项()

    A.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

    B.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

    C.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

    D.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


    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

  • 第3题:

    国际法院判例是国际法院用以确定国际法一般法律原则的基本方法。


    B

  • 第4题: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司法判例、各国权威最高公法学家的学说可以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


    补助资料

  • 第5题:

    4、司法判例和权威最高公法学家的学说可以作为确定法律原则的辅助资料的原因是下列哪些选项()

    A.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

    B.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

    C.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

    D.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


    它是某些规则存在的证据;它是国际惯例存在的法律证据;它是确认法律原则的补充资料;它的法理具有权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