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必须双方合意方能启动,而民事诉讼可依一方意志而启动B.仲裁庭人员可以由双方合意选定,民事诉讼中法官则是由法院指定C.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民事诉讼则不能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律对仲裁与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的人数有相同规定,即限于2人之内

题目

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仲裁必须双方合意方能启动,而民事诉讼可依一方意志而启动

B.仲裁庭人员可以由双方合意选定,民事诉讼中法官则是由法院指定

C.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民事诉讼则不能以审判长意见为准

D.法律对仲裁与民事诉讼中的委托代理人的人数有相同规定,即限于2人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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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仲裁必须双方合意方能启动,而民 ”相关问题
  • 第1题:

    仲裁协议乃整个仲裁程序的核心,仲裁程序以 其为基础而启动,关于仲裁协议,说法正确的 是:()


    A.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仲裁协 议无效
    B.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以制 作该仲裁规则的仲裁委员会为确定的仲裁委员会,仲 裁协议有效
    C.仲裁协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订立
    D.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有效

    答案:C
    解析:
    。根据《仲裁法解释》,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 不准确,只要根据该约定可以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仲 裁协议即有效。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解释》第4 条,B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16条,D项错误。

  • 第2题:

    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撤销仲裁裁决与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都可以是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
    B.适用法律错误既不是法院撤销仲裁裁决也不是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
    C.法院如发现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可依职权主动启动撤销程序和不予执行程序
    D.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均可通知仲裁机构重新仲裁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的关系。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而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只能向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法院提出,故A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8条、《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第3款、《仲裁法》第58条第3款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撤销和不予执行程序仅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进行,故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61条、《仲裁法解释》第21条的规定,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法院可通知仲裁机构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法院则无此权限,故D项错误。

  • 第3题:

    18、以下关于ICSID争议解决程序,正确的是

    A.启动仲裁程序一般应当由当事人向中心仲裁庭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B.仲裁庭可以由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即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协商确定方式组成

    C.仲裁庭中不能有仲裁员是争端一方的缔约国国民

    D.中心仲裁结果不可撤销


    仲裁庭可以由双方各自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即首席仲裁员由双方协商确定方式组成

  • 第4题:

    下列关于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仲裁必须基于双方合意启动,而民事诉讼可依单方意志启动
    B.仲裁庭人员可以由双方合意选定,民事诉讼中法官则是由法院指定
    C.仲裁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以首席仲裁员意见为准;民事诉讼中的合议也可以依审判长意见为准
    D.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法院审理案件时,也可以在部分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就某一部分先行判决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主要区别。根据《仲裁法》第53条、《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合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不能依审判长的意见为准,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55条,《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定,D项正确。

  • 第5题:

    无论涉及哪一种合同价格形式,只要双方当事人对竣工结算达成合意,法院或仲裁机构就不应该启动鉴定程序。()


    AC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