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20日,天地公司与大海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主要内容约定由天地公司提供20台IBM笔记本电脑,单价15000元,总金额为3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星期内交货。供方决定运输方式并负担运费。需方异议期限为1个月。预付货款5万元,余款在收到货物后15 日内付清。合同签订后,大海公司于同年8月22 日支付货款5万元。天地公司于同年8月26 日向大海公司发运20台电脑。同年9月2日,大海公司致电天地公司,称有2台电脑损坏,影响使用,请天地公司予以解决。9月3日,天地公司回函,同意调换2台电脑,并要求大海公司

题目

2005年8月20日,天地公司与大海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主要内容约定由天地公司提供20台IBM笔记本电脑,单价15000元,总金额为30万元。合同生效后一星期内交货。供方决定运输方式并负担运费。需方异议期限为1个月。预付货款5万元,余款在收到货物后15 日内付清。合同签订后,大海公司于同年8月22 日支付货款5万元。天地公司于同年8月26 日向大海公司发运20台电脑。同年9月2日,大海公司致电天地公司,称有2台电脑损坏,影响使用,请天地公司予以解决。9月3日,天地公司回函,同意调换2台电脑,并要求大海公司应当如期付款。但天地公司迟迟未予调换,大海公司也未再付款。天地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大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大海公司反诉要求天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天地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大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为什么?

(2)本案中,大海公司是否有权要求天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相似考题

1.中国证监会的某证券监管派出机构于2011年5月在对天地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天地公司报送的2010年年度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总额为26888万元。 (2)至检查时止,天地公司董事会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先后为下列公司提供了担保:@2011年1月,为天地公司持股55%的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提供担保,甲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资料显示:总资产为8600万元,净资产为2200万元。②2011年2月,为天地公司持股45%的乙公司向银行借款3000万元提供担保。③2011年3月,为控股股东丙公司向他方履行合同的行为提供总额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天地公司报送的2010年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公司前5大股东持股情况,而未披露其他股东的情况。 (4)2011年3月,公司依赖于进El的主要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天地公司没有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该事件;同年4月,天地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议,解聘了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某的职务,该信息也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天地公司董事会决定为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提供的担保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2)天地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股东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说明理由。 (3)根据上市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天地公司是否应当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原材料国际市场价格大幅上涨的信息和解聘王某的信息?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考点」先履行抗辩权;违约责任
「答案及解析」(1)天地公司无权要求大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本案中,该电脑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同义务存在先后履行顺序,在大海公司预付货款后,天地公司的义务应先履行,大海公司的义务则后履行。天地公司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大海公司可依法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对天地公司的不合格货物部分的付款请求予以拒绝。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阻却了违约责任的产生,因此,天地公司无权要求大海公司支付剩余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
(2)大海公司有权要求天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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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山川公司因未按约定履行对天地公司的供货义务,被天地公司诉至法院。天地公司委托律师贾某为本案诉讼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上注明为一般代理。贾某有权实施下列哪些诉讼行为?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要求审判长孙某回避
    C:与山川公司和解
    D: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山川公司确有难处,表示同意其延期一个月履行

    答案:A,B
    解析:
    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 第2题:

    甲工厂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中约定,如果甲工厂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则乙公司有权在1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一种合同约定的诉讼时效。()


    答案:错
    解析:
    诉讼时效是一种法定时效,不能由当事人约定变更。

  • 第3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3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400 000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0.3‰,A、B两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为()元。

    A.90

    B.120

    C.420

    D.480


    420

  • 第4题:


    案情:潮汐公司和海浪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海浪公司在A省销售潮汐公司生产的x机器。位于A省B市的大海公司欲购买一批x机器用于生产,即于2月1日向海浪公司发出要约,称愿以每台20万元的价格购买1 0台x机器,同年1 0月1日前交货。海浪公司回复说每台价格2 1万元,1 0台机器同年7月1日即可交货,如果大海公司同意请在下月1日之前回复。大海公司即向银行贷款1 00万元准备与海浪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当月28日海浪公司却突然通知大海公司,由于别人出更高的价格,数量很大,所以上次的回复作废。大海公司因此损失1 0万元。


    甲原为大海公司的高级业务员,代表大海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并持有大量盖有大海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后来甲因举家迁居到A省另一个城市C市而辞职,但空白合同书并未交回。同年4月甲在C市遇到海浪公司的经理乙,两人很投缘,商谈达成一致后甲持大海公司的空白合同书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海浪公司为卖方,大海公司为买方,1 0台x机器,每台20.5万元,同年7月1日前交货。


    同年8月,大海公司因拓展生产,需要一台大型y机器。 y机器价值约400万元,大海公司一段时间内无力承担,于是与海鸥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海鸥公司按照大海公司的要求向海豚公司购买y机器一台,出租给大海公司,租期为5年,按月支付租金,每月1 0万元。


    问题:


    1.由于2月28日海浪公司的突然通知,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是否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为什么?


    2.4月甲代表大海公司与乙所代表的海浪公司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3.如果海浪公司出售给大海公司的x机器有质量问题,大海公司知道该机器是潮汐公司生产的,大海公司应该向潮汐公司还是海浪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为什么?


    4.如果大海公司在使用过程中发现y机器有瑕疵,谁应对这一瑕疵承担担保义务?为什么?


    5.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y机器的归属,则租赁期满后,机器的所有权应归属何方?为什么?


    6.如果在大海公司与海鸥公司的合同中并未约定租赁期满后y机器的归属,4年后大海公司改投入另一产业,于是自作主张将y机器卖与浪花公司,这一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答案:
    解析:

    【参考答案】


    1.大海公司所受的损失可以要求海浪公司赔偿。由于海浪公司违反了自己所作的有效要约,造成大海公司的信赖利益受到损失,故海浪公司应对大海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的缔约过失责任。


    2.该合同有效。由于甲有理由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为表见代理,该代理行为有效,合同有效。


    3.本题考查合同相对性原则。大海公司应向海浪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因为海浪公司是大海公司所签订的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并且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合同权利、义务都直接归属行纪人。


    4.海豚公司应对y机器的瑕疵向大海公司承担瑕疵担保义务。本题中的合同为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是由出卖人向承租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


    5.y机器的所有权应归海鸥公司,即出租人。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期满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没有规定,依《合同法》的规定应归出租人。


    6.这一合同效力有效。由于大海公司并不享有y机器的所有权(含处分权),大海公司的卖出行为是无权处分行为,根据《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3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第5题: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提供价值300000元的钢材,B公司向A公司提供价值400 000元的水泥,货物价差由A公司付款补足。已知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为3‰,A、B两公司共应缴纳印花税为()元。

    A.90

    B.120

    C.420

    D.480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