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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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和解析

D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选项A、B错误。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项技术秘密,但并未约定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无法确定。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享有该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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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数码格式转化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及利益分配方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支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合同法》第341 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 条的规定人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员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本题选C。对于D 项,该合同并不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规定,因为D 不正确。

  •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1)选项AB: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2)选项C: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的权利;(3)选项D: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答案:D
    解析:
    【考点】委托开发合同【详解】《合同法》第341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在本案中,甲、乙公司未明确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所有二者都可以使用和转让该技术秘密成果。所以,A、B选项错误。甲、乙公司并不享有独占使用技术秘密成果的权利,所以其仅能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不能以独占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所以,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研究开发一项地下通讯设备的发明创造,合同对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没有约定。数月后乙公司按约完成了该项发明创造,甲公司也如数支付了报酬。下列有关该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的说法,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是( )。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公司

    C.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所有

    D.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公司和乙公司按份共有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

  • 第5题: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种浓缩茶汁的技术秘密成果,未约定成果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甲公司按约定支付了研究开发费用。乙公司按约定时间开发出该技术秘密成果后,在没有向甲公司交付之前,将其转让给丙公司。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只能属于甲公司
    B:该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只能属于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有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D: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故本题选C。对于D项,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有效,但乙应赔偿甲因此受到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