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题目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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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法律,取得该不动产后,戴某可以获得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正确答案:D

  • 第2题:

    戴某为某省政府的处级干部。两年前,戴父在甲国定居,并获得甲国国籍。2006年7月,戴父去世。根据有效遗嘱,戴某赴甲国继承了戴父在甲国的一座楼房。根据甲国的国籍,但必须首先放弃中国国籍。于是戴某当时就在甲国填写了有关表格,声明退出中国国籍。其后,戴某返回国内继续工作。针对以上事实,根据我国《国籍法》的规定,下列哪项判断是正确的?()

    A.戴某现在已自动丧失了中国国籍

    B.戴某现在只要在中国特定媒体上刊登相关声明,即退出中国国籍

    C.戴某现在只要向中国有关部门申请退出中国国籍,就应当得到批准

    D.戴某现在不能退出中国国籍


    参考答案:D

  • 第3题:

    中国碧海公司向在甲国注册的蓝天公司出售一批冰箱,合同约定碧海公司须在蓝天公司在乙国的住所地交货。合同约定有关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纠纷,蓝天公司在中国某法院起诉碧海公司,则关于本案中我国法院应适用的法律正确的是:( )

    A.中国法。因为应适用卖方所在地法

    B.甲国法。因为蓝天公司是甲国法人

    C.乙国法。因为乙国是买方住所地

    D.《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因为这是国际货物买卖


    正确答案:C
    【答案】C
    【详解】国际货物销售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的法律。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则适用合同订立时买方住所地的法律,所以选C。
    【相关考点梳理】2007 年 《合同适用司法解释》第 5 条:“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1)买卖合同,适用合同订立时卖方住所地法;如果合同是在买方住所地谈判并订立的,或者合同明确规定卖方须在买方住所地履行交货义务的,适用买方住所地法。
    (2)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
    (3)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
    (4)不动产买卖、租赁或者抵押合同,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5)动产租赁合同,适用出租人住所地法。
    (6)动产质押合同,适用质权人住所地法。
    (7)借款合同,适用贷款人住所地法。
    (8)保险合同,适用保险人住所地法。
    (9)融资租赁合同,适用承租人住所地法。
    (10)建设工程合同,适用建设工程所在地法。
    (11)仓储、保管合同,适用仓储、保管人住所地法。
    (12)保证合同,适用保证人住所地法。
    (13)委托合同,适用受托人住所地法。
    (14)债券的发行、销售和转让合同,分别适用债券发行地法、债券销售地法和债券转让地法。
    (15)拍卖合同,适用拍卖举行地法。
    (16)行纪合同,适用行纪人住所地法。
    (17)居间合同,适用居间人住所地法。

  • 第4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杨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

    A.向在甲国的杨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围公司送达
    D.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答案:A,C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争议的解决——国际民事诉讼。A正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B错误,依第6条的规定,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C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D错误,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的规定,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1)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因此,可邮寄送达。

  • 第5题:

    中国人张某在甲国将甲国公民杀死后逃至乙国,已知甲国和乙国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但是中国和甲乙两国都有引渡条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国外交部可以向乙国政府请求将张某先行采取强制措施再行引渡

    B.如甲国向乙国申请引渡,乙国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引渡

    C.如果乙国未经中国同意将张某引渡给甲国,则中国可以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

    D.如乙国将张某引渡给中国后,甲国向中国提请引渡张某,中国政府应当予以拒绝

    答案:A,D
    解析:
    题中,因中国和甲乙两国都有引渡条约,故乙国对中国负有条约所约定的引渡义务。《引渡法》第47条:"请求外国准予引渡或者引渡过境的,应当由负责办理有关案件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的审判、检察、公安、国家安全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提出意见书,并附有关文件和材料及其经证明无误的译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分别会同外交部审核同意后,通过外交部向外国提出请求。"第49条:"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向外国正式提出引渡请求前,通过外交途径或者被请求国同意的其他途径,请求外国对有关人员先行采取强制措施。"据此,A项正确。引渡的主体是国家,引渡是国家之间进行的。在国际法中,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因此引渡需要根据有关的引渡条约进行。当他国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提出引渡时,一国可以自由裁量,包括根据其有关国内法或其他因素作出决定。故在没有引渡条约的情况下,国家一般没有引渡的义务。题中,甲国和乙国之间没有签订引渡条约,B项错误。外交保护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进行救济或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简而言之,外交保护就是一国保护其在外国的侨民的一种行为。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一般应符合三个条件:(一)一国国民权利受到侵害是由于所在国的国家不当行为所致。即该侵害行为可以引起国家责任。如果损害仅仅涉及外国私人的行为,所在国家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则不得行使外交保护。(二)国籍持续。受害人自侵害行为发生时起到外交保护结束的期间内,必须持续拥有保护国国籍。(三)用尽当地救济。在提出外交保护之前,受害人必须用尽当地法律规定的一切可以利用的救济办法,包括行政和司法救济手段。在这些手段用尽仍未得到合理救济时,才可以提出外交保护。很明显,C项错误,其所言不满足外交保护的条件,即使乙国未经中国同意将张某引渡给甲国,中国也不能向乙国提起外交保护。《引渡法》第8条规定:"外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引渡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引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被请求引渡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题中,被请求引渡人张某为中国人,故我国应拒绝引渡。D项正确。

  • 第6题:

    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 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
    • 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
    • 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
    • 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正确答案:A,B,C

  • 第7题:

    甲与乙签订合同,约定如双方发生纠纷,则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分析双方解决争议的途径?


    正确答案: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对争议的解决途径和方式约定不明确,无法判断他们究竟是想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还是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如果双方在争议发生后仍无法达成仲裁协议,则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合同纠纷。

  • 第8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 B、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 C、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 D、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D

  • 第9题:

    中国公民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5年在美国度假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生前在甲国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法院可以适用?

    • A、美国法或中国法
    • B、甲国法
    • C、美国法
    • D、《民事行为能力罗马公约》

    正确答案:B

  • 第10题:

    肖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案件包括()。

    • A、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
    • B、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 C、张某将李某打伤,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医疗费
    • D、肖某与唐某对某套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争议,肖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
    • E、许某与赵某对买卖合同的效力发生争议,许某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确认合同无效

    正确答案:A,B,C

  • 第11题:

    问答题
    甲商厦与乙鞋厂签订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乙鞋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甲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乙鞋厂的起诉。法院应否驳回鞋厂的起诉?为什么?

    正确答案: 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 因为本案的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后补充鉴定的, 且采取了书面的形式, 因此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 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因此法院应驳回鞋厂的诉讼请求。但注意本仲裁协议缺少一项即当事人 双方没有选定仲裁委员会,因此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2题:

    多选题
    中国公民詹某与孙某在甲国相遇结婚并定居在甲国,后在甲国起诉离婚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为中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转而在我国法院要求离婚,我国法院应采取下列哪几种处理方法( )
    A

    可以受理

    B

    不应受理

    C

    若受理应由詹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中国法

    D

    若受理应适用甲国法

    E

    若受理应由詹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甲国法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 第13题:

    甲国是坚持绝对豁免主义的国家,乙国是坚持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甲国和乙国A公司缔结一项国际商事合同,甲国没有在合同中放弃主权豁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国违约,A公司在乙国法院对甲国提起诉讼。下列论述错误的是()

    A.绝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乙国法院无权对甲国行使管辖

    B.相对豁免主义是普遍接受的习惯国际法规则,因此甲国无权反对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

    C.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违反了国际法强行规范

    D.乙国法院对甲国行使管辖不违反国际法


    参考答案:A, B, C

  • 第14题:

    中国籍人李某2008年随父母定居甲国,甲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为21周岁。2009年7月李某19岁,在其回国期间与国内某电脑软件公司签订了购买电脑软件的合同,合同分批履行。李某在部分履行合同后,以不符合甲国有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法律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某电脑软件公司即向我国法院起诉。依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适用甲国法律认定李某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应适用中国法律认定李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李某已定居在甲国,在中国所为行为应适用定居国法律

    D.李某子啊甲国履行合同的行为应适用甲国法律


    参考答案:B

  • 第15题:

    甲乙两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王某为乙国派驻甲国的外交秘书。在甲国任职期间,王某遇到的下列哪些争议可以由甲国法院管辖?

    A.王某在甲国的叔叔去世,其遗嘱言明将一栋位于甲国的楼房由王某继承,但其叔叔之子对此有异议而诉诸法院

    B.王某以使馆的名义,向甲国某公司购买一栋房屋,因欠款而被售房公司起诉

    C.王某工作之余,为甲国一学生教授外语并收取酬金,但其未能如约按时辅导该学生,该学生诉诸法院,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D.王某与使馆的另一位参赞张某,因国内债务问题发生纠纷,张某试图将此纠纷诉诸甲国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AC
    [考点]外交人员的民事管辖豁免
    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外交秘书同使馆的馆长、武官、秘书、随员都属于外交人员的范畴,在接受国享有民事管辖豁免,但有如下例外:(1)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的私有不动产物权的诉讼,但外交人员若代表派遣国为使馆用途而置有的不动产引起的诉讼仍享有豁免;(2)外交人员以私人身份作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继承和或受赠人引起的继承诉讼;(3)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内的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之专业或商业活动的诉讼;(4)外交人员主动起诉而引起的与该诉讼直接有关的反诉。根据上述规则,B项属于外交官在接受国境内代表派遣国而置有的不动产,应享有豁免;A项属于外交人员在接受国境内以私人身份作为遗产继承人引发的诉讼,不享有豁免;C项属于外交人员在公务范围以外从事的专业或商务活动引发的诉讼,不能享有豁免;D项两个外交官在其派遣国的债务纠纷,不属于上面四种例外的范畴,因此,仍然享有豁免,接受国法院对此无管辖权。故A、C项当选。

  • 第16题:

    甲与乙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甲与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由合同履行地A区法院、被告住所地B区法院管辖。后乙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且为了逃避债务将住所地迁至该市C区,双方也没有就合同或债务进行过有效沟通。甲欲通过诉讼实现债权,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以向A法院提起诉讼
    B.甲可以向B法院提起诉讼
    C.甲可以向C区法院提起诉讼
    D.由于乙住所地进行了变更,管辖协议因此无效

    答案:A,B
    解析:
    考查协议管辖。《民诉解释》第30条第2款规定:管辖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民诉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本题案件中,依旧按照管辖协议确定管辖法院,即A区与B区人民法院。乙住所地的变更,不会影响管辖协议的内容与效力。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B。

  • 第17题:

    中国当事方与甲国当事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关于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协议选择适用乙国法。后因该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中方诉至中国法院。关于该合同纠纷,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因为当事人选择了乙国法,故包括乙国的实体法、程序法和冲突法
    B.假如当事人在合同中选用了FOB 贸易术语,但是由于其在争议解决条款中选用了乙国法,故排除FOB 贸易术语的适用
    C.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受理了甲国当事方申请承认其本国就该纠纷做出的判决,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D.如果中国法院已经对甲国判决作出了予以承认和执行的裁定,那么法院应当不受理中方的起诉

    答案:C,D
    解析:
    A 选项错误,我国禁止转反致;B 选项错误,贸易术语的选用部分改变法律适用;C、D 正确,不排斥平行诉讼,但是适用在先原则,避免由于一事再诉导致在我国产生冲突性判决。

  • 第18题:

    甲商厦与乙鞋厂签订了棉鞋购销合同,合同规定10月交货。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又补签了一份仲裁协议。协议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方面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提请仲裁。后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乙鞋厂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庭前,甲商厦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协议,请求法院驳回乙鞋厂的起诉。什么是仲裁?当事人的哪些争议可以仲裁?


    正确答案: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审理,由第三者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制度和方式。仲裁在性质上是兼具契约性、自治性、民间性和准司法性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法》的第2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第19题:

    我国某公司与甲国一公司就房屋租赁合同发生争议,向我国法院起诉,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当适用的民事诉讼法是()

    • A、甲国
    • B、我国
    • C、当事人选择
    • D、我国或甲国

    正确答案:B

  • 第20题:

    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 A、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B、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 C、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 D、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正确答案:A,C,D

  • 第21题:

    居住在甲市A区的李某和居住在甲市B区的王某就位于甲市C区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有关此房屋买卖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当向合同签订地甲市D区提起诉讼。合同签订不久后李某发现王某出售的房屋实际面积比王某与李某在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小,拟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合同,则对该案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甲市A区法院
    • B、甲市B区法院
    • C、甲市C区法院
    • D、甲市D区法院

    正确答案:C

  • 第22题:

    多选题
    约某与王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约某向甲国法院起诉王某并获得胜诉判决。王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约某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

    约某的主张构成对中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

    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

    C

    中国法院可以受理王某的起诉

    D

    中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正确答案: D,C
    解析:
    ABC三项,《民事诉讼法》中的“一事不再理”原则仅在我国国内有效,除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外,外国法院的生效判决并不影响我国法院对同一争议的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并作出我国法院的判决。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选项中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的表述,不符合国际法以及我国已经制定的法律。

  • 第23题:

    单选题
    朗文与戴某缔结了一个在甲国和中国履行的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朗文向甲国法院起诉戴某并获得胜诉判决。戴某败诉后就同一案件向我国法院提起诉讼。朗文以该案件已经甲国法院判决生效为由对中国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依据我国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相关条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8年真题]
    A

    朗文的主张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

    我国法院对戴某的起诉没有管辖权

    C

    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不受任何限制

    D

    我国法院可以受理戴某的起诉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
    AD两项,对于我国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外国法院受理并作出裁决,并不能排除我国法院的管辖权。因此,朗文的主张不能构成对我国法院就同一案件实体问题行使管辖权的有效异议
    B项,《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合同的履行地为甲国和中国,因此我国法院有管辖权
    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33条的规定,我国法院对于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要我国参加或缔结的国际条约的约束

  • 第24题:

    单选题
    中国某公司与甲国某公司产生国际运输的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有关文书需要向在甲国的公司和在甲国的中国籍人李某送达,甲国与中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依海牙《送达公约》、中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该案件的涉外送达,法院的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向在甲国的李某送达可通过中国驻甲国使领馆

    B

    向甲国公司的送达应首先依海牙《送达公约》规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C

    不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D

    中国法院不得采用邮寄的方式向甲国公司送达


    正确答案: A
    解析:
    A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国法院将需要在国外送达的诉讼文书委托给内国驻该国的外交代表或领事代为送达的,对象一般只能是本国国民
    B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如果受送达人所在国既与我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议,同时其所在国又是海牙《送达公约》的成员国,则根据特别优于一般的原则,相关司法文书的送达应当依照司法协定的规定办理。
    C项,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0条,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D项,依海牙《送达公约》第10条,如送达目的地国不表异议,本公约不妨碍通过邮寄途径直接向身在国外的人送交司法文书的自由。据此,中国法院可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