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

题目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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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强奸罪、盗窃罪与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22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乙实际还应当执行刑期14年
    C.丙犯抢劫罪、诈骗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越狱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6年有期徒刑,丙总共应执行刑期21年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三罪,被分别判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无需执行罚金10万元,只要没收全部财产即可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刑法》第69条第3款规定,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因此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 第2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 A项,依据《刑法》第69条,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是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不超过25年)的范围内决定最终的刑期。对甲应该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法院决定18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的要求的。故A项正确。
    B项,依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发现漏罪的,先对两个判决所确定的刑罚数罪并罚,即对乙按照18年和15年并罚,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法院决定执行19年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此前执行的5年有期徒刑要计算在19年的刑期之内。故B项正确。
    C项,依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又犯新罪的,是原判决的剩余刑期与新罪的数罪并罚。对丙应该是18年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剩余刑期13年与故意伤害罪的15年并罚,应该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法院判处16年的,符合刑法的要求。此时,已经执行的5年有期徒刑不能计算在16年之内。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罚金3万和罚金7万属于种类相同的附加刑,合并执行10万罚金,但是没收全部财产与罚金不是相同种类的附加刑,应该分别执行。故D项正确。

  • 第3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答案:A,B,C,D
    解析:
    【考点】数罪并罚【详解】根据《刑法》的规定,A选项中对甲的判刑应当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甲的总和刑期为36年,即对甲的量刑幅度为15年到25年,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前一个判决的18年与后一个判决的15年并罚,由于总和刑期未超过35年,幅度应为18年到20年,B选项的19年是正确的,再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B选项的说法正确;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先减后并,C选项中,应先将18年减去5年,得出13年,然后和新犯的故意伤害罪所判的15年并罚,幅度为15年到20年,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第2款修改为:“……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没收财产、罚金的种类不同,应分别执行。因此,D选项是正确的。

  • 第4题:

    甲因犯数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服刑13年被假释。在假释考验期的第6年,甲盗窃一辆汽车而未被发现。假释考验期满后的第4年,甲因抢劫而被逮捕,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内盗窃汽车的行为。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对甲应当撤销假释
    B.对甲应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
    C.对甲的抢劫罪应按累犯从重处罚
    D.甲最终的刑罚,应是将其盗窃罪作出的判决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再将该刑罚与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其最后的刑罚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较为复杂的数罪并罚问题。因为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内有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对甲的盗窃行为,应先对盗窃罪作出判决,然后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对甲的假释考验期满后的抢劫罪应按累犯从重处罚。对甲最后宣告的刑罚,应当先将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盗窃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的刑罚,再将该刑罚与抢劫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后,决定其最后的刑罚。

  • 第5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2011年)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数罪并罚。 A项,依据《刑法》第69条,有期徒刑的数罪并罚,是在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最高不超过20年(总和刑期35年以上的,不超过25年)的范围内决定最终的刑期。对甲应该在15年以上、25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最终执行的刑期,法院决定18年有期徒刑,是符合法律的要求的。故A项正确。
    B项,依据《刑法》第7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发现漏罪的,先对两个判决所确定的刑罚数罪并罚,即对乙按照18年和15年并罚,在18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罚。法院决定执行19年是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此前执行的5年有期徒刑要计算在19年的刑期之内。故B项正确。
    C项,依据《刑法》第71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又犯新罪的,是原判决的剩余刑期与新罪的数罪并罚。对丙应该是18年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剩余刑期13年与故意伤害罪的15年并罚,应该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法院判处16年的,符合刑法的要求。此时,已经执行的5年有期徒刑不能计算在16年之内。故C项正确。
    D项,依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罚金3万和罚金7万属于种类相同的附加刑,合并执行10万罚金,但是没收全部财产与罚金不是相同种类的附加刑,应该分别执行。故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