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题目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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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杨某与刘某在日常生活中有矛盾。杨某为了泄私愤,造谣说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致使刘某的生活和工作受到很不利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刘某可以要求杨某承担的民事责任有_______。
    A.停止侵害 B.恢复名誉
    C.消除影响 D.赔礼道歉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杨某造谣刘某生活作风有问题,对刘某造成了名誉损害,因此刘某可以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所以选择A、B、C、D选项。

  • 第2题: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答案:A,C
    解析:
    【考点】法律解释的种类;法律解释的方法【详解】杨某非法定的解释主体,其解释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属于任意解释(或者说非正式解释),故A项正确,D项错误。B项错误,比较解释是依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所作的解释,杨某的解释尽管也有比较(白骨和尸体),但是不属于法律解释学上所讲的比较解释。C项正确,文义解释的特点是将解释的焦点集中在语言上,按照语言使用方式描述法律的内容,杨某认为尸体的含义不包括白骨,正是从文义上进行解释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C。

  • 第3题:

    何某、杨某、黄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后黄某与刘某达成协议,准备将其在甲公司的出资转让给刘某,黄某书面通知何某和杨某征求意见。下列解决方案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
    B.由何某和杨某共同购买黄某的全部出资
    C.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无权转让给刘某
    D.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E.何某同意、杨某不同意,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

    答案:B,D
    解析: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何某和杨某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A错误。何某、杨某均不同意转让又不愿购买的,黄某可以转让给刘某。所以选项C错误。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E错误。

  • 第4题:

    杨某与刘某存有积怨,后刘某服毒自杀。杨某因患风湿病全身疼痛,怀疑是刘某阴魂纠缠,遂先后3次到刘某墓地掘坟撬棺,挑出刘某头骨,并将头骨和棺材板移埋于自家责任田。事发后,检察院对杨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2条的规定,认定杨某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杨某不服,认为坟内刘某已成白骨并非尸体,随后上诉。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下列哪些解释?( )(2012年)

    A.任意解释
    B.比较解释
    C.文义解释
    D.法定解释

    答案:A,C
    解析:
    任意解释(也称非正式解释、学理解释)与法定解释(也称正式解释、有权解释)的区别是解释主体和效力不同。所谓任意解释,是指不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所谓法定解释,是指具有解释权的人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杨某对“尸体”的解释,属于任意解释,不属于法定解释,故A项正确,D项错误。比较解释,是指根据外国的立法例和判例学说对某个法律规定进行解释;文义解释,是指按照日常的、一般的或法律的语言使用方式清晰地描述制定法的某个条款的内容。杨某对“尸体”的解释显然是按照日常生活中关于尸体的理解来解释,不属于比较解释,属于文义解释,故B项错误,C项正确。

  • 第5题:

    某村村民刘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政府土地员 姚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刘某的邻居杨某发现刘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 同刘某交涉。刘某辩称建房是有批准文件的,不同意改变建房方案。杨某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杨某应向乡政府提出复议申请
    B.该案的复议机关应当是县政府
    C.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应当通知刘某作为第三人参加复议
    D.杨某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复议,但仅限书面形式委托


    答案:B
    解析:
    本题中作出批准建房决定的应当是乡政府,依《行政复议法》第13条规定可知,复议机关应为县政府,乡政府为本案的被申请人。因此A项错误,B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与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故C选项表述应为“可以”而非“应当”。根据该条例第10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故D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