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A.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的个人合伙性质的旺旺饭馆B.中外合作的北京运通公司C.某法人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是该分支机构没有领取营业执照D.某法人企业没有经过批准就设立的分支机构

题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A.甲、乙、丙三人共同成立的个人合伙性质的旺旺饭馆

B.中外合作的北京运通公司

C.某法人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但是该分支机构没有领取营业执照

D.某法人企业没有经过批准就设立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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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选项可以作为证据的有( )。

    A.当事人的陈述

    B.电子数据

    C.鉴定意见

    D.勘验笔录


    参考答案:ABCD

  •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答案:B,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247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

  • 第3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当事人可以委托下列哪些人作为其诉讼代理人?()

    A、中国律师
    B、中国公民
    C、其本国驻华使、领馆官员
    D、其本国公民

    答案: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63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根据《民诉意见》第308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外籍当事人,可以委托本国人为诉讼代理人,也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受本国公民的委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但在诉讼中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第309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外国驻华使、领馆授权其本馆官员,在作为当事人的本国国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情况下,可以以外交代表身份为其本国国民在我国聘请中国律师或中国公民代理民事诉讼。”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D。

  • 第4题:

    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在我国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可以行使辩论权、处分权、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这体现了我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原则。

    A.平等

    B.同等

    C.对等

    D.协商


    正确答案:B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5 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此即为民事诉讼的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正确答案是B.

  • 第5题:

    共用题干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关于期间的特别规定适用于下列哪些当事人?()
    A、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外籍当事人
    B、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外籍当事人
    C、居住在我国领域内的中国籍当事人
    D、居住在我国领域外的中国籍当事人

    答案:B,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